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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16-002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发布了《精伦电子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5),公司控股股东张学阳先生承诺"于公司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并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6个月内不减持。"2016年3月9日公司收到通知, 张学阳先生于2015年9月18日至2016年3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相关增持承诺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承诺完成情况
2015年9月18日至2016年3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张学阳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部分股份,增持数量为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本次增持前,张学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3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4%。
本次增持后,张学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37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8%。
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张学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74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8%。
二、张学阳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6个月内不减持。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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