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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房地产及物业管理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业务,所开发的项目主要在广州市花都区、佛山市顺德区及广西南宁市等地。由于公司规模小,在房地产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的发展趋势下,规模较小的房地产公司竞争优势逐渐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日常经营工作按年初拟定的经营计划有续展开,工作重点仍是去库存、加强内部管理。 (二)公司转型医疗服务行业 近几年,尤其是2015年以来,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明确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办医院:2015年,《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明确要求到2020年,社会办医院床位数占比从2013年的15%提高至3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城市,可选择部分公立医院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改制试点。《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意味着医师多点执业门槛降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构建分级诊疗服务模式。 出于对医疗服务行业发展前景的看好及实现公司业务转型的需要,报告期内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拟向8家机构(个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0.54亿元用于北京儿童医院集团肿瘤医院、北京儿童医院集团遗传病医院、儿童健康管理云平台、通州国际肿瘤医院、肿瘤精准医学中心等项目。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均围绕非公开发行工作展开,包括根据项目需要在各地设立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协商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为更好的发挥北京儿童医院集团的平台优势,实现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公司通过收购北京天瑞鸿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而间接持有北京儿童医院集团有限公司70%的股权。公司于2015年9月2日、2015年12月3日分别披露了《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其修订稿等公告。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仍在继续推进当中。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日常经营工作按年初拟定的经营计划有续展开,工作重点仍是去库存、加强内部管理。本报告期实际结转销售面积806.82平方米,主要为商铺和车位(其中:绿景·誉晖花园33.34平方米;天誉·江南花园748.1平方米;绿景东山华庭25.38平方米)。实现营业收入1976.4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7.69%;实现营业利润-2398.6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86.3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67.79万元,同比亏损。本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的原因主要是:1、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现金投资医疗服务产业,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在项目所在地设立了子公司、租用了办公场所、招聘了相关专业人员,致本报告期管理费用同比上年增加了95.39%;2、报告期内公司可确认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2015年,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15年9月2日、12月3日公司先后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其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公司拟向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纪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丹巴达杰科技有限公司、余斌、西藏格桑梅朵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100.54亿元投入下列项目:1、北京儿童医院集团儿童肿瘤医院建设项目;2、北京儿童医院集团儿童遗传病医院建设项目;3、儿童健康管理云平台建设项目;4、通州国际肿瘤医院建设项目;5、肿瘤精准医学中心建设项目;6、南宁市明安医院建设项目; 7、医疗健康数据管理平台建设项目;8、补充流动资金。 目前公司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相关前置审批及备案工作,各项工作均在继续推进中。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大幅减少的原因是:上年对“誉晖花园”项目商铺进行了促销,本年度可确认结转的销售收入大幅下降; (2)本报告期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大幅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可确认结转的销售收入大幅下降。 (3)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转上年同期大幅减少的原因是: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现金投资医疗服务产业,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在项目所在地设立了公司、租用了办公场所、招聘了相关专业人员,致本报告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度大幅增加;本报告期公司可确认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年度新纳入财务报告合并范围的公司有: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西安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天瑞鸿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儿童医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天地林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上林天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北儿康健视听科技有限公司、烟台燕京国际医院有限公司、河北北童医药有限公司。恒大地产广州有限公司2015年8月转让给非关联方,合并其2015年1-8月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余斌 二O一六年三月八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6-008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1、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2月2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时间为:2016年3月8日,召开方式为:通讯方式。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有效表决票9票。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二○一五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二○一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二○一五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二○一五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二○一五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向有关部门报送,同意在指定网站刊登报告全文,在指定报刊刊登摘要。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二○一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15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3,677,901.67元(合并会计报表数据),未分配利润 -30,609,961.18元(母公司会计报表数据)。因此,公司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6年度审计费用为50万元(不含差旅费)。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九)关于北京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设立明安数据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北京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十)关于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圣云仙医疗管理有限公司(St.Vinscent Medical Management Co.Australia Pty Ltd.)、北京爱明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方就心血管病领域的合作事宜签署《合作协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与澳大利亚圣云 仙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等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16年3月30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二○一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二○一五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二○一五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二○一五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二○一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北京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除审议上述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八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6-009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1、本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2月2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 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监事会的召开时间为:2016年3月8日,召开方式为:通讯方式。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有效表决票3票。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二O一五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二O一五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二O一五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二O一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15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3,677,901.67元(合并会计报表数据),未分配利润 -30,609,961.18元(母公司会计报表数据)。因此,公司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二O一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5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有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独立进行了例行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行使职权符合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使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科学化、制度化,保障了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精神,忠于职守,勇于开拓,诚信勤勉。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通过查阅公司的财务资料,审查财务收支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检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亦没有报告期前募集资金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 4、检查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筹划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现金投资医疗服务产业的重大事项,根据公司战略转型目标及非公开发行的需要,公司进行的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市场公平原则,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5、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市价公平原则,并按法定程序进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六年三月八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6-011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6年度审计费用为50万元(不含差旅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规模较大,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2015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八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6-012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8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聘请广州泓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广州市花都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市花都区山前大道北侧金碧御水山庄环湖街E2-E4栋-1001等298个车位进行了评估评估减值测试,由于上述车位的法定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终止日期为2038年6月29日止,因此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上述车位的剩余使用年限为22.5年。 为保证会计计量和报告的准确性,根据广州泓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泓读成资评字〈2016〉第003号),公司对广州市花都区山前大道北侧金碧御水山庄环湖街E2-E4栋-1001等298个车位资产在2015年12月31日的可回收价值进行减值测试评估,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80.87万元,经评估后的可回收价值约为人民币774.80万元,评估减值4,060,653.56元,减值率34.39%。 2、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项目、金额和对公司的影响,明细如下表: ■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聘请广州泓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广州市花都区山前大道北侧金碧御水山庄环湖街E2-E4栋-1001等298个车位资产在2015年12月31日的可回收价值进行减值测试评估后,对上述车位计提减值准备4,060,653.56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准确、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保证会计计量和报告的准确性,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 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保证了会计计量和报告的准确性,反映了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八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6-013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市 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明安)拟出资1亿元设立明安数据有限公司。 (2)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及出资方式:北京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明安数据有限公司 (1)经营范围:研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及产品研究、开发;多媒体技术及产品研究、开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支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服务;技术中介服务;互联网接入、信息服务及相关服务;其他互联网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销售自身开发的产品;预防保健服务;保险销售;保险经纪与代理服务;工业生产活动咨询;医疗、医药咨询;邮政、通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含商品中介)(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健康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培训服务;健身器材、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业。 大数据清洗及建模等技术开发;提供数据采集、存储、治理、分析、应用和可视化等大数据综合服务和数据销售服务,提供大数据积累,分析,抓取,存储的服务,以及云端、集成方式的数据解决方案和服务;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和租赁服务;云计算技术开发及应用;云平台服务,云软件服务;私有云平台搭建及公有云基础设施服务;互联网应用架构及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咨询 ;互联网技术架构实现 ;电子商务应用平台搭建。(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最终核定为准) (2)主要投资人:北京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规模:1亿元;持股比例:100%。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医疗服务产业,以实现公司业务转型。本次北京明安对外投资是公司推进业务转型的重要环节之一,北京明安设立明安数据有限公司是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医疗健康数据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 本公司将根据本次对外投资的实际进展或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八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6-014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澳大利亚圣云仙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等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8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安医疗、甲方)与澳大利亚圣云仙医疗管理有限公司(St.Vinscent Medical Management Co.Australia Pty Ltd.)(以下简称:乙方)、北京爱明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下就心血管病领域的合作事宜签署《合作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背景及合作方介绍 本公司于2015年9月1日、12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其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公司通过向8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005,408万元投资医疗服务产业。 澳大利亚圣云仙医疗管理有限公司(St.Vinscent Medical Management Co.Australia Pty Ltd.)是一家注册于澳大利亚的专业医疗管理公司,旨在将澳大利亚先进的医疗技术、医疗专家、医疗品牌引进到中国,与国内领先的心血管病专科医院结合,主导和参与投资以及对外合作。旨在依托国内外先进的心血管病专科医院的优势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管理心血管病专科医院,连锁化开展心血管病医疗服务,致力于建立“国际心血管病医疗中心”,打造中国最大的心血管病专科医疗网络。 北京爱明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医疗投资、咨询、服务、策划为主的企业,一直致力于将自身的优质业务板块延伸到当地的医疗市场中并服务当地的医疗机构。 公司与澳大利亚圣云仙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爱明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甲乙丙三方在心血管病的预防、治疗、康复等领域进行全面合作。充分利用甲方的资金和管理优势、乙方的医疗资源和专家团队及丙方的资源优势,在全国范围内新建或/和收购心血管病医院,并托管给三方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为我国心血管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贡献力量。 (二)合作内容: 1、经充分沟通和协商一致,甲方拟与乙方及丙方共同设立“北京明安心血管病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合资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主管部门核定名称为准)。 2、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甲方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公司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丙方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各方均采取认缴制。 如果以后合资公司需要拿出股权吸纳技术人员,各方按比例分摊。 合资公司采用董事会治理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长人选由甲方提名、总经理人选由乙方提名。 3、合资公司作为心血管病专科医生、专家和医疗资源的集成整合平台,先在北京、武汉等地打造心血管病专科医院的样板。根据甲乙丙各方约定的数量和质量,为甲方收购、新建和托管的医疗机构提供医生资源、人员培训、技术输出、商业模式输出和必要的运营管理服务。合资公司将酌情向托管医疗机构收取管理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协商。 (三)其他事项: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将在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各方各执二份,工商注册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合资公司将成为公司心血管专科领域的管理平台,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转型后的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战略布局。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八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6-015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3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6年3月29日~2016年3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29日15:00至2016年3月30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开方式为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3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8号海航大厦35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其程序合法,内容完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二○一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二○一五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二○一五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二○一五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二○一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北京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除审议上述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3、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3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 登记时间:2016年3月28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4、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及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事宜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502。 2、投票简称:绿景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3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绿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需要累积投票的议案及逐项表决的议案。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6年3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 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王先生、胡小姐 3、电 话:020—22082969、22082956 4、传 真:020—22082922 5、邮 编:51061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30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进行投票表决: ■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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