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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602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3月3日以传真、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3月9日下午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饶陆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6年3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6年3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6年3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6年3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行政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2016年3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602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了更好地推进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陆电子”)充电桩建设及充电网络智慧云服务平台项目建设,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发展基金”)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车电网络公司”或“目标公司”),注册资本2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2,000万元,持有目标公司57.14%的股权;国开发展基金出资9,000万元,持有目标公司42.86%的股权。 2、本次合作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国开发展基金介绍 公司名称: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8号国家开发银行 法定代表人:王用生 注册资本: 50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国开发展基金签署的《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投资项目:科陆电子充电桩建设及充电网络智慧云服务平台项目 2、合作方式:国开发展基金与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车电网络公司,注册资本为21,000万元。其中,国开发展基金认缴出资9,000万元,持有目标公司42.86%的股权;公司认缴出资12,000万元,持有目标公司57.14%的股权。 车电网络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运营;充电网络投资建设及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网络云平台研发、建设及运营;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研发、设计、销售、安装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充电站建设、运营、维保、托管服务;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技术咨询服务;电动汽车销售与租赁服务。(实际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为准) 3、投资期限:国开发展基金对目标公司的投资期限为自首笔增资款缴付完成日之日起12年。 4、投资收益:投资期限内,国开发展基金每年通过现金分红、回购溢价等方式取得的投资收益应按照1.2%/年的投资收益率计算。如目标公司未分红或国开发展基金每一年度实际自目标公司所获得的现金收益低于合同规定的投资收益,则公司应以可行且合法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溢价等)补足国开发展基金以确保国开发展基金实现其预计的投资收益率目标。 5、投后管理:国开发展基金出资完成后不向目标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投资回收: (1)项目建设期届满后,国开发展基金有权要求公司按照约定的时间、比例和价格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公司有义务按照国开发展基金要求回购有关股权(每一次回购的股权以下称为“标的股权”)并在约定的回购交割日之前及时、足额支付股权回购价款。 (2)公司在每个回购交割日前应当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按每次退出的标的股权的实际投资额为定价基础确定。回购计划如下: ■ 7、履约保障: (1)公司控股股东饶陆华及其配偶鄢玉珍向国开发展基金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全资孙公司润峰格尔木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峰电力”)和哈密源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源和发电”)出具承诺函,一旦公司违反投资协议下的约定,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深圳分行”)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新疆分行”)有权随时宣布润峰电力与国开行深圳分行签署的编号为4430201401100001126的贷款协议以及源和发电与国开行新疆分行签署的编号为6510201501100000559的贷款协议加速到期。 (3)饶陆华承诺将作为出质人,将上述源和发电贷款协议项下解押后的1000万股股票质押给国开发展基金。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降低项目资金成本,加快公司在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的布局,提高公司整体效益,符合公司的长期利益和发展战略。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602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更好地推动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年金海”)提供总额不超过49,600万元的银行融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经营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担保协议的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年4月15日 3、法定代表人:陈长宝 4、注册资本:10,536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2号绿地世纪峰会1802号 6、经营范围:软件开发、电子及通信产品技术开发与应用;计算机系统集成;城市建设技术开发与应用;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节能技术开发与应用;无人机器人技术研发与应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运营服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及施工;电子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智能化安装工程及技术服务;网络信息咨询;计算机信息咨询;新能源科技开发;教育科技信息咨询(不含办班及培训);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安装、运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6月30日);通信工程施工;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7、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59,270,836.77元,总负债292,605,261.58元,净资产66,665,575.19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7,220,211.84元,营业利润15,035,733.91元,净利润15,740,433.85元(已经审计)。 截止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49,661,910.97元,总负债 293,376,861.24 元,净资产156,285,049.73 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4,660,351.37元,营业利润26,340,375.31元,净利润22,424,662.53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相关银行、金融机构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本次担保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520,653.87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9.24%;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203,653.07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0.5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19,653.87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8.55%,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203,153.07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0.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盛宝军、段忠、梁金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2、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本次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我们同意《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602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九如路支行申请总计1,4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由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保”)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应中投保请求以反担保人的身份向中投保提供反担保。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经营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担保协议的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年4月15日 3、法定代表人:陈长宝 4、注册资本:10,536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2号绿地世纪峰会1802号 6、经营范围:软件开发、电子及通信产品技术开发与应用;计算机系统集成;城市建设技术开发与应用;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节能技术开发与应用;无人机器人技术研发与应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运营服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及施工;电子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智能化安装工程及技术服务;网络信息咨询;计算机信息咨询;新能源科技开发;教育科技信息咨询(不含办班及培训);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安装、运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6月30日);通信工程施工;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7、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59,270,836.77元,总负债292,605,261.58元,净资产66,665,575.19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7,220,211.84元,营业利润15,035,733.91元,净利润15,740,433.85元(已经审计)。 截止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49,661,910.97元,总负债 293,376,861.24 元,净资产156,285,049.73 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4,660,351.37元,营业利润26,340,375.31元,净利润22,424,662.53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期限为1年,具体如下: ■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下属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反担保主要系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以及促进业务发展,其还款能力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提供反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520,653.87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9.24%;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203,653.07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0.5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19,653.87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8.55%,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203,153.07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0.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盛宝军、段忠、梁金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借款提供反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以及促进业务发展,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2、本次反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本次反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我们同意《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603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3月27日—2016年3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7日15:00至2016年3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22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3月22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6年3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6年3月24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719528 传真:0755-26719679 联系人:黄幼平、古文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1。 2、投票简称:“科陆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3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科陆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16年3月2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 期: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22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回避票,请在“回避”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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