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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盈峰环境 公告编号:2016-022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网络投票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议案均全部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9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8日15:00至2016年3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于叶舟先生主持;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1)参加本次临时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股份182,386,20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7.6113%。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3人,代表股份179,936,91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1062%;参加网络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10人,代表股份2,449,29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505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拟对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进行的长期性股权激励计划。股东大会对本项议案下列表决事项逐一进行表决: 1.01、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此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82,340,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49%;反对45,7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03,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320%;反对45,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6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1.02、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此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82,340,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49%;反对45,7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03,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320%;反对45,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6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1.0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 此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82,340,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47%;反对46,1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03,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156%;反对46,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8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1.0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的种类、来源和数量 此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82,340,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49%;反对45,7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03,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320%;反对45,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6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1.05、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此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82,340,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47%;反对46,1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03,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156%;反对46,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8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1.0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办法 此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82,340,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47%;反对46,1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03,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156%;反对46,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8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1.0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获授条件、行权条件 此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82,340,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47%;反对46,1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03,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156%;反对46,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8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1.08、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和行权程序 此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82,340,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47%;反对46,1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03,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156%;反对46,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8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1.09、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此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82,340,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47%;反对46,1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03,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156%;反对46,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8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1.10、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会计处理 此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82,340,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47%;反对46,1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03,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156%;反对46,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8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1.11、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此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82,340,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47%;反对46,1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03,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156%;反对46,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8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1.1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此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82,340,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49%;反对45,7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03,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320%;反对45,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6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82,340,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47%;反对46,1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03,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156%;反对46,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8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82,340,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47%;反对45,7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51%;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03,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156%;反对45,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680%;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63%。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商标专用权无偿转让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82,340,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47%;反对45,7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51%;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03,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156%;反对45,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680%;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6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盈峰环境(原上风高科)二〇一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盈峰环境 公告编号:2016-023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3月6日以通讯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2016年3月9日下午16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剑锋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处置上浦基地相关资产的议案》; 为了做强、做大风机产业,公司2014年收购了上虞专用风机有限公司的100%股权,现与风机产业相关的生产、销售、研发、人员、生产场地和办公场所等已基本完成了整合。公司的风机生产制造已整合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有限公司,原公司的风机生产基地(上浦基地)已处于闲置状态。为了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浦生产基地(土地、厂房、设备等)进行处置。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上浦生产基地土地、厂房等实物资产的账面净值为4,632万元。 1、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决策出售或处置上浦基地。 授权范围:授权公司管理层出售或处置上浦基地决策价格不低于其账面净资产至不高于公司董事会权限。实际执行中,超出上述范围公司将提请股东会决策审议; 2、授权管理层就处置上浦基地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过户、交割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处置资产等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 2016年2月29日,公司中文名称由“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未来公司将发展成为一个综合性的环保企业,公司的母公司将逐渐成为一个控股型的管理平台,母公司未来将不再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母公司的相关实物资产及业务将逐步转移至下属的各专业经营平台。 现公司的风机产业的资产、业务和人员已整合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有限公司,原公司的风机生产经营基地(上浦基地)处于闲置状态,为了厘清公司内部管理及资产权属,盘活闲置资产,提高上浦基地资产处置的效率,公司拟将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小坞村生产经营基地的土地、房产等实物进行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再择机将其处置。 该子公司全部以实物出资,注册资本为4,632万元。 本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及刊登于2016年3月10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中的《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盈峰环境 公告编号:2016-024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了厘清公司内部管理及资产权属,盘活闲置资产,提高上浦基地资产处置的效率,公司拟以权属于母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上风风能有限公司的账面净值4,632万元的土地、房产、设备等实物进行投资,设立子公司。 201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以母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上风风能有限公司(简称“上风风能”)所持有的土地、房产及配套设施作价出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2、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绍兴上虞国路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上虞国路”) 注册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高田头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谢波 注册资本:4,632万元 经营范围:风机、机械、风阀、消声器的销售;房屋出租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母公司持有上虞国路96.5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上风风能有限公司持有上虞国路3.41%股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2016年2月29日,公司中文名称由“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未来公司将发展成为一个综合性的环保企业,公司的母公司将逐渐成为一个控股型的管理平台,母公司未来将不再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母公司的相关资产及业务将转移至下属的各专业经营平台。 为了厘清公司内部管理及资产权属,盘活闲置资产,提高上浦基地资产处置的效率,公司拟将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小坞村基地土地、房产等实物进行投资,设立子公司,待时机成熟时,再将其处置。 2、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子公司设立后,公司资产的处置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按期处置完毕的风险,以及存在处置后应收款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公司将加大资产处置的力度,加强风险管控措施,积极防范上述风险的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系公司以实物形式出资投入,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 本次对外投资公告披露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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