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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投资 公告编号:2016-15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度投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恒奥中心C座301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立仁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2016年3月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度德普”,截止2016年3月4日持有公司股份66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9%)向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申请。

  根据《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临时提案股东资格和内容进行了审查,认为:智度德普持有公司66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9%,且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公司第一大股东智度德普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的决议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智度德普提交的《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的措施的临时提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立仁先生和孙静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投资 公告编号:2016-16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

  暨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3月1日发出的《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11),拟定于2016年3月22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6年3月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度德普”,截止2016年3月4日持有公司股份66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9%)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的措施的临时提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临时提案股东资格和内容进行了审查,认为:智度德普持有公司66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9%,且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公司第一大股东智度德普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的决议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智度德普提交的《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的措施的临时提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2016年3月1日披露的《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22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下午15:00~2016年3月22日下午15:00。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规则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17日

  (1)截至2016年3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27号景峰国际第1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7)《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的措施的临时提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和2016年3月9日分别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6年3月1日和2016年3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全部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3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27号景峰国际23层2306公司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6

  (2)投票简称:智度投票

  (3) 投票时间:2016年3月22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①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②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②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③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在投票当日,“智度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②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同意意见,则可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④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⑤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⑥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⑦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 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15:00至2016年3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②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③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④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27号景峰国际23层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306室公司证券管理部。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费用自理。

  3、联系人:王科芳 薛俊霞

  电话:0371-55139520 传真:0371-55139521

  邮编:450046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1日

  

  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议案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注:1、本表决票只能用“√”填写,其他符号、数字无效;

  2、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即只能在“同意”、 “反对”、 “弃权”三栏中任一栏打“√”;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投资 公告编号:2016-17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度德普)的通知,为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践行共同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智度德普于2016年3月10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150,000股,平均价格为22.83元/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8%。本次增持前,智度德普持有公司股份66,03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99%;本次增持后,智度德普共持有公司股份66,18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1.04%。 智度德普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

  智度德普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大股东智度德普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投资 公告编号:2016-18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3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60447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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