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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6-015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2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2016年3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阜新金胤新能源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的临时提案,详见2016年3月1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现根据临时提案内容,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3月22日 星期二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3月21日-2016年3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15:00-2016年3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17日 星期四 4、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中海地产广场-东塔707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3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3月18日 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16年3月18日 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7 2.投票简称:大金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3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大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了“总议案”(总议案包含除需累积投票议案之外的所有议案),“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序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如股东对本次需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二: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8-6602618 传真电话:0418-6602618 联 系 人:陈睿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 邮政编码:123005 2、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作如下表决: ■ 本公司(本人)对议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二: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6-014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2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定于2016年3月22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具体情况如下: 控股股东阜新金胤新能源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的临时提案 2016年3月1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阜新金胤新能源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股东临时提案的通知》以及相关提案资料,控股股东阜新金胤新能源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出为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8,000万人民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董事会审核,上述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在提案人资格、提交时间、提案的内容和形式等方面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以上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进行修订。除增加上述议案外,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其他内容都没有变化,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1日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6-013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莱大金”)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蓬莱大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8,000万人民币,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4.87%。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蓬莱大金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4日 2、注册地点:蓬莱经济开发区振兴路81号 3、法定代表人:金鑫 4、注册资本:13,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钢结构制造、安装,风力发电塔架及基础制造,电站锅炉辅机制造(不含锅炉),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制造;货物进出口(法律法服务设施上报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7、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蓬莱大金资产总额为1,022,402,520.26元,负债总额为873,944,860.52元,净资产为148,457,659.74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2016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日期间所发生的授信业务。 3、担保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蓬莱大金提供担保,能够满足蓬莱大金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蓬莱大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4.87%。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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