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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19,587,94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医药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化学制剂、传统中药、生物制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通过收购深圳市巨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拓展了医疗器械业务,进行医用显示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1、成品药业务

  公司成品药包括化学药、传统中药和生物制剂,产品的治疗领域主要集中在心脑血管、消化道和精神神经类。公司在心脑血管药物的部分产品上已经取得了市场领先地位,主要产品辛伐他汀片、瑞舒伐他汀钙片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新产品匹伐他汀钙分散片为独家剂型产品,提升了“京新”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在消化系统制剂上,近年来重点推广的特色中药康复新液和地衣芽孢杆菌活菌胶囊,疗效确切,市场容量不断扩大,而且竞争厂家较少,市场影响力在逐步提升;精神神经药物盐酸舍曲林是国产抗抑郁治疗首选,对抑郁焦虑疗效显著,市场增长明显加快,独家专利新药EVT201项目临床研究顺利进行。

  2、原料药业务

  公司原料药主要为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恩诺沙星等喹诺酮类原料药,其中左氧氟沙星已占据市场领先位置,同时生产辛伐他汀、瑞舒伐他汀、盐酸舍曲林等特色原料药,保障制剂配套业务,为制剂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原料来源,形成原料、制剂的一体化发展。

  3、医疗器械业务

  2015年,公司以6.93亿元收购了深圳市巨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布局医疗器械领域。巨烽显示是一家主要从事医用显示器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科技公司,核心业务主要为国外医疗器械设备制造商提供定制化医用显示器和向医院提供标准化医用显示器。

  4、医药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速、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改善、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医药需求在全民医保的推动下持续释放,医药产业持续较快增长。2015年,在公立医院改革、控药占比、以及医保支出收紧等大背景下,大部分企业都面临招标降价的压力,医药行业整体进入一个新的较低的增长区间;但内需的刚性增长以及国家对于产业规范、产业提升的政策导向都将有利于行业的整合发展,为公司发展带来机遇和挑战,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公司以“做大成品药,做强原料药”为经营方针,成品药主要集中在心脑血管、消化道和精神神经类,原料药主要为左氧氟沙星等喹诺酮类原料药及制剂配套原料药,同时拓展医疗器械、医疗健康产业布局,已发展成为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工业企业综合实力百强企业。公司还将充分依靠研发创新、市场拓展、产业布局、人才集聚以及投融资策略,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成为一家以社会责任为己任、实现股东利益为根本,客户满意度高、员工自豪感强,兼具较强盈利能力和创新意识的现代化医药龙头企业。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公司继续以“做大成品药,做强原料药”为经营方针,大力培育成品药核心产品,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原料药产品竞争优势,提升盈利水平。强化产品研发科学布局,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加强人才培育力度,加强创新管理和文化建设,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在全体干部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4.16亿元,同比增长15%;实现净利润1.66亿元,同比增长55%;各项指标持续增长,并在市场开拓、成本控制、资本运作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第一、成品药业务继续较快增长,生产现场持续改善提高

  2015年,公司成品药实现销售收入7.72亿元,同比增长16%,实现持续较快增长。京诺、康复新、京常乐等核心品种占比进一步提高,京诺销售超3亿元;制剂外贸加强自主产品的海外注册申报,销售稳步增长。两个药品生产基地重视车间管理,对生产过程规范化力度加强,生产现场持续改善提高。

  第二、原料药业务稳定增长,整体管控能力提升明显

  2015年,原料药实现销售收入5.75亿元,同比增长4%;左氟系列产品继续保持市场第一份额,原料药生产工艺改进、现场管理、产能发挥、GMP规范等方面均有显著提高,整体管控能力提升明显。

  第三、研发创新改革初显成效,质量管理不断提升

  研究院研发改革初显成效,对外积极探索新领域、新合作,在美国收购设立研发实验室,在德国设立合资公司进行手术导航研发;对内管理改革考核,积极探索双通道机制,大力引进高端人才,取得较好工作成绩。质量管理方面,公司202、205车间再次通过德国(欧盟)GMP认证,上虞京新通过EDQM认证;产品质量管理不断提升。

  第四、资本运作有更大突破,实现跨领域布局

  公司以6.93亿元完成深圳市巨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的并购,跨出了熟悉的制药领域,进入了医疗器械领域。公司不仅谋求国内市场发展,而且把眼光投向国际市场的并购重组。成功收购美国法明乐公司,不仅做FDA认证也做产品开发;在德国注册控股公司,主要是手术导航系统,希望能用几年时间在导航手术研究领域获得成功。

  第五、企业内部管理突出重点,更加规范

  2015年,公司重点推行双鹰计划,外部引进多名高端人才和优秀管理者,内部开展中基层干部能力提升的培训,以适应公司快速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增合并单位深圳市巨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于2015年12月通过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方式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90%股权而取得的控股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吕钢

  二O一六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603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6年3月12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不超过3.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011年度募集资金拟使用不超过1.0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从2016年5月20日起至2017年5月19日止;其中2014年度募集资金拟使用不超过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从2016年5月19日起至2017年5月18日止。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情况

  2011年9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97号文核准,本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24,781,42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3,499,986.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1,099,986.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0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准验字(2011)5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

  2、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82号文核准,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33,788,07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199,992.9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746,294.7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6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4]第113646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鉴于该等项目需按计划分步建设,因此期间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因此,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运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情况

  2011年1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不超过2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该项决议于2011年11月24日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11月24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从2011年11月24日起至2012年5月23日止,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2年5月23日前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2012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不超过2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该项决议于2012年5月8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2年5月24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从2012年5月24日起至2012年11月23日止,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2年11月23日前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2012年1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不超过2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该项决议于2012年11月21日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2年11月23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从2012年11月23日起至2013年5月22日止,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3年5月22日前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2013年3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不超过2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该项决议于2013年4月9日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3年5月23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从2013年5月23日起至2014年5月22日止,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4年5月22日前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2014年3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不超过1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该项决议于2014年3月25日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4年5月23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从2014年5月23日起至2015年5月22日止,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5年5月21日前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2015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该项决议于2015年5月12日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从2015年5月22日起至2016年5月21日止,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于2016年5月21日前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合计使用本次非公开增发募集的资金27,691.75万元,其中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亿粒药品制剂出口项目使用了10,183.25万元,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亿粒地衣芽孢杆菌活菌胶囊技术改造项目使用了6,122.61万元,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盒康复新液技术改造项目使用了7,181.30万元,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左氧氟沙星技术改造项目使用了4,204.59万元。

  2、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情况

  2014年6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不超过2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该项决议于2014年6月26日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从2014年6月27日起至2015年6月26日止,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5年5月19日前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2015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不超过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该项决议于2015年5月12日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从2015年5月20日起至2016年5月19日止,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于2016年5月19日前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合计使用本次非公开增发募集的资金7,410.07万元,其中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亿粒固体制剂扩产项目使用了7,172.64万元,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盒中药综合制剂技术改造项目使用了237.43万元。

  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3.45亿元(其中2011年度募集资金1.05亿元,2014年度募集资金2.4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两次募集资金净额总额的36.71%,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预计期间可使公司节省约700万元的利息支出。公司承诺到期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同意公司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3.45亿元(其中2011年度募集资金1.05亿元,2014年度募集资金2.4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1年度募集资金公司必须于2016年5月21日前将前一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不超过1.5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后,才能继续使用此次通过的总额不超过1.0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期限从2016年5月20日起至2017年5月19日止;2014年度募集资金公司必须于2016年5月19日前将前一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不超过2.4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后,才能继续使用此次通过的总额不超过2.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期限从2016年5月19日起至2017年5月18日止。

  该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监事会发表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3.45亿元(其中2011年度募集资金1.05亿元,2014年度募集资金2.4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此事项的专项意见

  作为京新药业的保荐机构,财通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拟将不超过3.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011年度募集资金拟使用不超过1.0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从2016年5月20日起至2017年5月19日止;其中2014年度募集资金拟使用不超过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从2016年5月19日起至2017年5月18日止。

  1、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用于公司发展主营业务之需要,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分别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和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4、公司在过去12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5、公司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6、公司承诺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7、公司已承诺按期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保荐机构将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督促公司围绕主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形成良好的业绩回报。

  基于以上意见,财通证券认为京新药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财通证券同意京新药业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6029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12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光强主持,会议审核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核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核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审核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核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核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6、审核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3.45亿元(其中2011年度募集资金1.05亿元,2014年度募集资金2.4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7、审核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全部为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广丰县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巨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等)的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8、审核通过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6038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16年4月5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其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5日下午14:00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4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3月3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9、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15、逐项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6、审议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19、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20、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吕钢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20日及3月15日公司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7、8 、11、12、13、16、2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3月31日和2016年4月1日(上午8: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等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见附2)。(除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外,所有证明文件必须为原件)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京新药业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020。

  2、投票简称:“京新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京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5-86176531

  3、传 真:0575-86096898

  地 址: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

  邮 编:312500

  联系人:徐小明、张波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附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附2: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6年3月30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020京新药业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6028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12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八名,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委托独立董事王峥涛先生代为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吕钢先生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报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详见公司2016030号公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6031号公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为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严格、认真。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的角度考虑,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表审查、验证并出具书面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201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含差旅费)。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认为: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任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业务期间,开展境内远期结售汇业务规模不超过2000万美元,并授权总经理在上述业务期间及业务规模内开展境内远期结售汇业务。详见公司2016032号公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6033号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3.45亿元(其中2011年度募集资金1.05亿元,2014年度募集资金2.4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两次募集资金净额总额的36.71%,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预计期间可使公司节省约700万元的利息支出。公司承诺到期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6034号公告。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2亿元(全部为2014年度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广丰县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巨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等)拟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035号公告。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6036号公告。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吴恒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详见公司2016037号公告。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038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6036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现将本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497号)批准,本公司于2011年10月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24,781,42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3,499,986.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1,099,986.00元,募集资金均为货币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0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准验字(2011)5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余额应为130,626,348.91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140,136,150.53元,差异9,509,801.62元。差异原因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9,522,850.07元,手续费及其他支出13,048.45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情况详见二、(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所述。

  注2:初始存放金额442,499,986.00元与募集资金净额441,099,986.00元的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400,000.00元。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82号)批准,本公司于2014年5月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33,788,07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199,992.9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8,746,294.78元,募集资金均为货币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6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4]第113646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余额应为424,647,369.54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437,765,202.84元,差异13,117,833.30元。差异原因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及投资人民币理财产品收益共计13,123,251.48元,手续费及其他支出5,418.18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详见二、(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所述。注2:初始存放金额499,217,992.90元与募集资金净额498,746,294.78元的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71,698.12元。

  201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张雄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50号)核准,同意公司向张雄发行7,076,340股、向倪正华发行5,785,804股、向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217,860股、向林恩礼发行2,358,997股、向鲁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008,118股、向韩锦安发行1,064,847股,本次向张雄等6名股东共计发行股份19,511,966股用于购买资产;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625,058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共计发行股票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3,137,02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31元。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坤元评报[2015]285号《资产评估报告》,深圳市深圳巨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巨烽”)100.00%股权在基准日2015年3月31日的评估值77,100.00万元,其90%股权的评估值为69,390.00万元,双方交易作价69,300.00万元,其中:现金对价支付金额27,720万元,占本次交易对价的40%;股份支付对价41,580万元,合计发行股份19,511,966股,占本次交易对价的60%。

  2015年12月4日,本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19,511,966股购买张雄等持有的深圳巨烽90%股权的交易事项,本公司收到张雄等以股份支付对价形式投入其持有的深圳巨烽的股权价值41,580万元;2015年12月9日,本公司完成了向实际控制人吕钢非公开发行13,625,058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0,349,985.98元,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280,629,985.98元,扣除前期代垫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的配套资金净额为279,466,848.96元,募集的配套资金均为货币资金。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已于2015年12月8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705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201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其中27,720万元用于本次资产购买的现金对价支付,剩余部分用于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等并购费用的支付,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46,854,837.02元(其中:支付交易对价245,691,700.00元,支付代垫发行费用等1,163,137.02元),专户账户余额为33,804,030.12元,与应有余额33,775,148.96元差异28,881.16元系利息收入30,400.48元及手续费支出1,519.32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应支付给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对价金额,本公司已于2016年1月11日支付。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1、 变更“年产10亿粒药品制剂出口项目”投资规模

  2012年,本公司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亿粒药品制剂出口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缩减,原“年产10亿粒药品制剂出口项目”变更为“年产5亿粒药品制剂出口项目”,投资规模由人民币20,356.91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184.22万元,缩减10,172.69万元,项目生产的主要产品不变。本公司将“年产10亿粒药品制剂出口项目”变更为“年产5亿粒药品制剂出口项目”原因如下:

  (1)公司制剂出口的主要市场为德国和英国市场,受欧债危机影响,政府削减开支,医药市场低迷,市场需求有所放缓;

  (2)因人民币升值,导致客户采购成本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客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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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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