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6-012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阶段
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2,146.20万元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计入2016年诉讼损失13.71万元。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新疆恒鑫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恒鑫源")
被告:新疆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下称"电力建设")
被告: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下称"南疆钢铁")
诉讼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阿克苏中院")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恒鑫源与电力建设、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疆钢铁协商无果,向阿克苏中院提起民事诉讼。
近日,南疆钢铁收到阿克苏中院一审判决书[(2015)阿中民一初字第76号],判决南疆钢铁向恒鑫源支付工程款2,132.49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13.71万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南疆钢铁根据一审判决,将上述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13.71万元计入2016年损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3-16 | |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2016-03-16 | |
|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 2016-03-16 | |
|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 2016-03-16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3-16 | |
|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 2016-03-16 | |
|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2016-03-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