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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 编号:临2016-023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3月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监事共3人,参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有关规定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四节(二)1、2款的相关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李高翔、吕树志、吴春亮三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14,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董事会依照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办理李高翔、吕树志、吴春亮三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股东大会授权,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李高翔、吕树志、吴春亮三人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4,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 编号:临2016-024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并注销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李高翔因考核不合格,吕树志、吴春亮因个人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李高翔、吕树志、吴春亮三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14,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经公司2016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以下为具体内容: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2013年3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公司于2013年5月23日召开了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3年5月24日,授予数量为14,600,000股,授予人数为81人。公司于2013年5月31日办理完毕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4、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事项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满足,第一次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52,000股,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5月26日。

  5、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事项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条件已满足,第二次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65,000股,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5月25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1、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四节(二)"1、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美克股份内,或在美克股份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但是,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美克股份回购注销。2、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美克股份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及调整

  (1)201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五节(一)款的有关规定, 2014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经过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91元/股调整为2.76元/股。

  (2)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五节(一)款的有关规定,2015年6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经过调整,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76元/股调整为2.61元/股。

  3、回购注销的程序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五节(三)款"公司因本计划的规定实施回购时,应向交易所申请解锁该等限制性股票,在解锁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回购款项支付给激励对象并于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相应股份的过户;在过户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公司注销该部分股票"。

  4、回购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李高翔、吕树志、吴春亮三人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4,000股,占全体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总数3,939,000股的2.89%,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46,336,419股的0.018%,回购价格为2.61元/股,公司需支付回购款297,540元。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将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二、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李高翔、吕树志、吴春亮三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14,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9 名董事中的 3 名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上述辞职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14,000股限制性股票。

  三、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有关规定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四节(二)1、2款的相关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李高翔、吕树志、吴春亮三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14,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董事会依照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办理李高翔、吕树志、吴春亮三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股东大会授权,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李高翔、吕树志、吴春亮三人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4,000股。

  四、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美克家居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尚待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外,美克家居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五、备查文件

  1、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 编号:临2016-022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3月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黄新、张建英、赵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16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告》。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 编号:临2016- 025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因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需通知

  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2016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本次回购议案,公司对2013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李高翔、吕树志、吴春亮三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14,000股限制性股票将回购并注销,回购完毕后10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4633.6419万股减少到64622.2419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4633.6419万元减少至64622.2419万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06号,邮编:830011

  2、现场申报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登记时间:每个工作日的10:00-14:00;15:00-19:00

  3、申报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4月29日

  4、联系人:黄新、冯蜀军

  5、联系电话:0991-3836028

  6、传真号码:0991-3628809,3838191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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