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6-024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3月3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15:00至2016年3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楼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25日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6年3月26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内容详见2016年3月16日公司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中的审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16年3月25日下午3点整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欲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请在2016年3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本公司联系人,进行会议登记。 2、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的身份证明和股东帐户卡以及持股证明;股东代理人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明; 3、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股东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其以书面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如投票代理委托书由授权人代表委托人签署,则该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手续。投票代理委托书和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必须在本次股东大会举行前二十四小时交回本公司注册地,方为有效。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360630,投票简称:“铜陵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 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具体如下表所示: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互联网系统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后即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15:00至2016年3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联系方式 1、登记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内西楼铜陵有色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登记时间:2016年3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3、书面回复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内西楼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244001 电话:0562-2825029、5860149 传真:0562-5861195 联系人:何燕、陈茁 4、会议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出席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1、《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授权投票:□同意 □反对 □弃权 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授权投票:□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6-021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铜陵有色”)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3月1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于2016年3月5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2名,亲自参加会议董事8名,其中4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杨军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决议案须提请公司2016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丁士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宋修明提名,聘任丁士启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审议同意聘任丁士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丁士启先生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30时在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楼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通知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附:丁士启先生简历 丁士启先生:196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89年7月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7月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控制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2012年6月毕业于湖南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工学博士学位,电气正高级工程师。2009年2月至2011年2月任合肥铜冠国轩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2011年2月至2012年8月任合肥铜冠国轩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安徽铜冠铜箔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4年6月任安徽铜冠铜箔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合肥铜冠国轩公司董事长;现任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专家委成员,安徽铜冠铜箔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合肥铜冠国轩公司董事长。 丁士启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