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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润滑液压设备及其集成系统和余热锅炉、燃煤发电锅炉、生物质锅炉、锅炉部件生产和销售以及发电设备总成套。主要产品包括:润滑设备、液压设备、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余热锅炉、燃煤发电锅炉、生物质锅炉等,广泛应用于风电、太阳能、建材水泥、冶金矿山、石油化工、工程机械和轻工等诸多行业。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关闭压力容器业务,其他主营业务和主营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润滑液压设备业务的主要销售模式是直销,公司在获取客户订单后,根据不同客户的具体需求进行设计,经客户确认方案后组织生产。发电锅炉业务的订单主要来自于设计院或工程公司,发电设备总成套采用直销方式。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润滑液压设备的下游行业属周期性行业,该等行业的景气度变化对润滑液压设备有明显影响,目前润滑液压特别是风电润滑液压产品市场处于鼓励发展并日趋成熟的阶段。发电锅炉的下游行业包括钢铁、冶金、建材水泥等多个行业,属周期性行业,该等行业的景气程度变化对锅炉市场有明显影响,目前该业务所处的下游行业处于严重的产能过剩阶段,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压力。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三)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国内经济面临结构转型,结构调整阵痛继续释放,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十分严峻。公司坚持“业务领先、制造向服务转型、聚焦能源环保”的中长期业务规划原则,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1、经营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业务聚焦“能源、环保”领域:增加清洁能源风电设备投入、增加节能环保电站改造服务投入、关闭容器业务。公司稳步推进市场拓展,液压润滑业务订单持续增长,总包项目实现市场突破。公司技术能力不断精进,通过不断优化工艺设计提高产品性能,首套垃圾破碎机液压及控制系统设计、高效亚临界技术等新技术开发显成效。通过优化生产计划、调整工艺布局、优化库存等方式提升交付组织能力。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环境和金融形势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综合毛利率水平均有所下降;关闭川润动力持续亏损的压力容器业务,并对与关闭业务相关的事项进行了妥善处置,相关处置费用和损失对本报告期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报告期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综上诸多因素,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89,293,896.83元,同比下降6.58%,综合毛利率下降2.88%;实现营业利润-84,014,995.50元,同比下降77,068,607.99元,下降比例1109.4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7,865,903.67元,同比下降739.80%。报告期内,对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的主要原因及影响因素如下:

  (1)主营业务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019.80万元,同比下降7.12%;主营业务成本65,287.77万元,同比下降5.31%,因产品制造成本中的固定成本刚性较强,故成本下降幅度小于主营业务收入下降幅度;主营业务毛利率从上年同期的17.92%下降到本年的16.32%,下降1.6个百分点,毛利率水平下降幅度不大。虽然毛利率水平下降幅度不大,但在主营业务收入较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主营业务利润同比减少2,317.82万元。

  (2)其他业务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其他业务收入909.59万元,发生其他业务成本1,636.18万元,产生其他业务利润-726.59万元,同比减少营业利润963.52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关闭川润动力持续亏损的压力容器业务,为盘活关闭业务资产,对该业务的部分存货进行了折价处置,处置损失939.30万元。

  (3)期间损益对当期利润的主要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4,960.61万元,同比增加3,369.69万元,对本年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①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受行业产能过剩及流动性不足影响,下游客户经营压力较大,到期应收账款延期支付情况增加。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57,352.28万元,较期初增加8,654.95万元,应收账款风险加大。为防范坏账风险,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清欠小组,加强对到期欠款的催收,并取得一定的成绩。同时,公司关注到个别客户经营困难履约能力不足,公司有针对性地采取了法律和其他催收手段,根据诉讼和催收情况,按照风险判断单项追加计提坏账准备1,725.54万元。报告期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并经董事会批准新增计提坏账准备3,193.97万元。

  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川润动力部分业主为控制风险,停止项目投入,在制品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同时清查发现,随着川润液压产品的工艺改进和产品升级,少量原辅材料已形成积压、原库存的商品和发出商品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并经董事会批准于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75.55万元。

  ③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报告期内关闭川润动力持续亏损的压力容器业务,导致该业务部分生产设备闲置。报告期末,公司聘请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部分闲置的机器设备进行了减值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33.31万元。

  基于上述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同比下降7,706.86万元,对当期净利润亏损产生直接影响。董事会将在认真分析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计划和工作方针,加强经营管理,挖潜降耗,提升经营利润,同时加大各项资产风险管控力度,进一步完善风险预警机制,降低资产减值损失风险。

  2、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筹划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促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中介机构与标的公司进行了深入协商,就合作条件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沟通。但由于筹划期间资本市场环境出现剧烈震荡,考虑到收购成本及收购风险等因素,合作双方未能就交易价格达成一致。基于此,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情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

  3、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2015年4月8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剩余22,029.32万元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该议案审批与实施存在一定时间间隔,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将22,203.7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三)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单位:元

  ■

  (四)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三)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四)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永忠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在公司成都工业园办公楼第三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6年3月4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永忠先生主持,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罗宏、汪静波、姚刚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四)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2016-015号公告(刊载于2016年3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9,293,896.83元,同比下降6.58%;利润总额-81,847,718.98元,同比下降866.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865,903.67元,同比下降739.80%。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738,139,631.53元,同比下降7.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153,084,453.09元,同比下降5.56%。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2016-016号公告(刊载于2016年3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将本议案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7,865,903.6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055,566.9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05,556.69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02,277,178.71元,2015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9,527,188.93元。

  由于公司 2015年度经营亏损、且现金流不充裕,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无法满足《公司章程》中实施现金分配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要求。因此,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提议,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1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2016-017号公告(刊载于2016年3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十)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2016-018号公告(刊载于2016年3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出具了专门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十一)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报告出具了专门意见,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鉴证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应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十二)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十三)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担保协议的议案》。

  根据201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46,10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项目借款、银行保函、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及涉外信用证、涉外保函。具体申请额度情况如下:

  ■

  为便于办理向银行借款相关手续,公司申请授权董事长签署单笔或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授信)合同,及在上述权限范围内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等额资产为借款提供担保的担保协议(不含对外担保)。

  授权有效期:从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2016-019号公告(刊载于2016年3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公司2016-020号公告(刊载于2016年3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各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在公司成都工业园办公楼第三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6年3月4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小明主持,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将本议案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将本议案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公司2015年资产减值准备。

  (五)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将本议案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将本议案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经营业务实际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九)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十)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将本议案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6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对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各类存货和固定资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计提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三)存货跌价准备

  ■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9,606,107.92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1,709,320.64元,相应减少2015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1,709,320.64元。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2016 年3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016年3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案。

  2016年3月1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案。

  四、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 201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二)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公司2015年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3月26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6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6.30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495,180,000.0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482,180,000.00元(已扣除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用),减除相关发行费用2,1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80,000,000.00元。

  截至2012年3月26日止,募集资金48,000.00万元已全部存入本公司在浦发银行成都通锦支行开立的人民币专用账户73090155510001023账号。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2012]京会兴验字第0101004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使用金额1,137.26万元,收回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2,203.75万元。累计使用金额合计24,847.3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2,203.75万元;2015年度利息收入191.30万元,累计利息收入1,861.4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2,810.36万元。

  募集资金项目投入使用情况:

  (1)“年产500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2015年度直接投入546.05万元,收回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03.85万元。累计使用14,187.5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491.09万元;资金到位后,使用9,696.43万元,其中直接投入8,192.5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03.85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50.96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63.44万元;

  (2)“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8,000.00万元。募集资金2015年度直接投入591.19万元,收回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699.90万元。累计使用26,860.3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54.53万元;资金到位后,使用26,405.82万元,其中直接投入5,705.9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699.9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707.27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46.92万元。

  (3)“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6,000.00万元,募集资金2015年度使用0.02万元,累计使用6,003.20万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6,003.2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账户累计利息收入3.20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08年10月9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2年4月19日,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规定,本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按照孰低原则确定)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本公司授权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

  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不存在不履行义务的情形。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9,341.01万元,其中直接投入1,137.26万元,收回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2,203.75万元;累计使用金额47,051.08万元,其中直接投入24,847.3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2,203.75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目前及未来对“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产品的市场配套加工产能及需求预测,公司决定调整工艺路线,为不形成过剩的产能,充分发挥投入资金的效益,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将部分非核心生产工序由自产调整为委外加工或委外采购。经2014年8月21日第三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公司决定将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原计划27,000.00万元调整为8,000.00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公司负责人:罗永忠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付晓非 会计机构负责人:易东生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公司负责人:罗永忠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付晓非 会计机构负责人:易东生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2年3月26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6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6.30元。截至2012年3月26日,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495,180,000.0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482,180,000.00元(已扣除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用),减除相关发行费用2,1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8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2012]京会兴验字第01010042号《验资报告》。同时,公司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原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前次调整情况

  1、募集资金原使用计划

  ■

  注:项目建设期募集资金到位下一月度开始计算。

  2、募投项目前次调整情况

  201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对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公司鉴于风电行业市场状况,将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4年4月延期至2015年4月。

  2014年9月16日,经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原计划27,000.00万元调整为8,000.00万元,该项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后所形成的生产能力基本能够满足公司目标市场的需求和后续的产品工艺研发。同时,该募投项目获得政府财政补贴3,174.00万元,已全额投入该项目建设。

  2015年4月8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剩余22,029.32万元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该议案审批与实施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为22,203.75万元。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年产500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该募投项目已于2014年9月建成投产。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5,000.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14,187.52万元,累计利息收入150.96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63.44万元。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购买的募投项目部分设备质保金合计0.14万元,截止本公告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63.30万元。

  (2)“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该募投项目已于2015年4月建成投产。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原计划27,000.00万元调整为8,000.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26,860.35万元,累计利息收入1,707.27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46.92万元。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购买的募投项目部分设备质保金合计14.8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32.11万元。

  (3)“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总额6,000.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6,003.20万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6,003.20万元,累计利息收入3.20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2,810.36万元。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购买的募投项目部分设备质保金合计14.95万元。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795.41万元。

  二、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为保障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795.41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一)“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已于2015年4月建成投产, 根据目前及未来对风电液压润滑冷却产品市场状况,结合公司技术进步及供应链管理能力的提升,实现了公司客户和产品更加聚焦;同时,通过优化工艺路线、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将非核心生产工序由自产调整为委外加工,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生产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细致工作,经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原计划27,000.00万元调整为8,000.00万元,该项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后所形成的生产能力基本能够满足公司目标市场的需求和后续的产品工艺研发。同时,该募投项目获得政府财政补贴3,174.00万元,已全额投入该项目建设。

  (二)“年产500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13年9月建成投产,节余募集资金主要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以及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公司从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使费用得到了一定的节省。同时,该募投项目获得政府财政补贴1,230.00万元,已全额投入该项目建设。

  四、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着谨慎、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保障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支持公司业务转型,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从而提高募集资金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促进公司后续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需求。

  五、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合规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以下要求:

  (一)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二)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三)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应当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经营业务实际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经营业务实际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川润股份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川润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川润股份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川润股份拟进行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会议审议。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6年4月7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6日-2016年4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6日15:00至2016年4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日(星期一)

  4、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85号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4月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附授权委托书)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见2016年3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6和7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非审议事项

  独立董事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等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件须在2016年4月5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5、登记时间:2016年4月5日08:30 至17:30;

  6、登记地点:公司成都工业园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4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72;投票简称:川润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如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投票说明

  ①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②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6日15:00至2016年4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

  电话:028-61777787

  传真:028-61777787

  通讯地址:四川成都郫县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85号

  邮编:611743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附件

  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议案表决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1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年度

  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3月23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永忠先生、独立董事姚刚先生、财务总监付晓非先生、董事会秘书谢光勇先生、副总经理易东生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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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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