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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6-017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人数3人,其中监事堺谦二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董瑞旭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选举董瑞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6-016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于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参与表决董事人数9人,实际表决董事人数9人。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宫明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选举宫明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赵方胜先生为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对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格及工作性质进行合理的分析后,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 会议选举董事宫明杰先生、张德润先生、赵方胜先生为战略委员会成员,其中宫明杰先生为主任委员,出任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 会议选举独立董事于建青先生、孙奉军先生,董事宫明杰先生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于建青先生出任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 会议选举独立董事于希茂先生、孙奉军先生,董事张德润先生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于希茂先生出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议选举独立董事孙奉军先生、于希茂先生,董事刘宝青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孙奉军先生出任召集人。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赵方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纪鹏斌先生、宫旭杰先生、初玉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纪鹏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纪鹏斌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99号 联系电话:0535-7717760 联系传真:0535-7717337 电子邮箱:jipb@longdameat.cn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王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部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左俊谔先生为公司审计部部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戚甫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戚甫利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99号 联系电话:0535-7717760 联系传真:0535-7717337 电子邮箱:qifl@longdameat.cn 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6日 附件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人员简历 宫明杰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工程师,曾荣获"烟台市劳动模范"、"全国质量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山东省诚实守信模范"等荣誉称号,先后当选为十四届、十五届烟台市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历任烟台市建筑学校教师,烟台市建委工程师,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宫明杰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62,800股,与其父亲宫学斌通过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本公司46.83%股权。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宝青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宫崎研弥先生,1967年出生,日本国籍,京都大学畜产系毕业。历任日本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饲料原料部饲料原料第二课职员、饲料畜产部饲料原料课职员、饲料原料部饲料原料第二课课长代行、食料原料第一事业部饲料原料第一课课长、饲料·谷物部饲料原料第二课课长,伊藤忠国际会社食料部门部长,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食料事业部副总经理,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食料事业部总经理。 宫崎研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宫崎研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德润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中国广告联合总公司山东分公司策划总监,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内贸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德润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533,027股,通过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399,739股,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0.67%股权。张德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宝青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历任莱阳农副产品加工厂职员,莱阳果菜保鲜公司副厂长,莱阳果菜保鲜公司厂长,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本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宝青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2,014,266股,通过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803,040股,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5.69%股权。刘宝青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关联关系,与宫明杰先生有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赵方胜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历任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出口部烟台办事处主任,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主任,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总监,烟台龙大食品有限公司资材部部长,烟台龙源油食品有限公司经理,龙大肉食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赵方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通过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399,7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赵方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纪鹏斌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历任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科长,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企划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于2013年12月取得董秘资格证书。 纪鹏斌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通过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01,3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纪鹏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于希茂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山东省地矿局第三地质队技术干部、烟台市审计局办公室副主任、烟台市审计师事务所所长、山东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监事会主席,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于希茂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于建青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历任山东省司法学校教师、教研室副主任,烟台市司法局科员,山东通世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通世律师事务所主任,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于建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孙奉军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后。历任济南重型机械厂质检助理工程师、山东证券(天同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山东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年金主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金融学院副研究员。 孙奉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宫旭杰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历任烟台龙大食品有限公司供应部科长、烟台龙大食品有限公司供应部部长、龙大集团木业制品有限公司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宫旭杰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44,660股,通过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399,739股,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0.58%股权。宫旭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关联关系,与宫明杰先生有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初玉圣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历任莱阳龙大果菜保鲜总公司技术科长、烟台龙大食品有限公司品管科科长、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本部品质管理部副部长、生产本部品质管理部部长、生产本部品质保证部部长、生产本部本部长,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初玉圣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411,962股,通过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399,739股,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0.87%股权。初玉圣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辉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山东神龙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山东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科长。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王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左俊谔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历任山东龙大新味食品有限公司会计,山东龙大面粉厂主管会计,山东鲁花花生油有限公司财务主任。现任本公司审计主管。 左俊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戚甫利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税务师。历任乳山泰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烟台安德利果胶有限公司会计,山东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会计。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于2012年11月取得董秘资格证书。 戚甫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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