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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16-22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3-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2016年3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6年3月17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10日(星期四) 3、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武安市2672厂区公司会议厅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士进先生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2人,代表股份1,656,055,7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454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1,653,389,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81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2,666,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32%。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1人,代表股份2,902,8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97%。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3,636,2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9%;反对2,41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9%;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83,355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16.6510%;反对2,415,7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83.2181%;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0.130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3,636,2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9%;反对2,27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6%;弃权14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83,355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16.6510%;反对2,278,7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78.4986%;弃权14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0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4.8504%。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张立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张立波先生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653,592,1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2%;反对2,32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弃权14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39,255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15.1318%;反对2,322,8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80.0178%;弃权14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0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4.8504%。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3,652,2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9%;反对2,26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6%;弃权14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99,355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17.2022%;反对2,262,7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77.9474%;弃权14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000股),占参加表决的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总数的4.8504%。 四、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因个人原因,李新创先生于2015年12月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在2016年3月17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朗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志勇、杨柳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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