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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95 证券简称:张江高科 公告编号:2016-016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3-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3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浦东国际人才城酒店一楼致远厅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科苑路1500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三)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葛培健先生主持。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2人,公司董事长陈干锦先生、董事陈亚民先生,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尤建新先生因工作安排冲突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濮近兴先生因工作安排冲突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受让上海檀溪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以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获得通过,形成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利民、陈军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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