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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 深华新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6-034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6年1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自2016年1月19日起至2016年7月18日止)。2016年1月21日实际使用闲置赠与资金5,000万元,目前仍在使用中。截至公告日,公司赠与资金存储专户余额(含利息)合计为81,114,175.08元。公司预计未来6个月内,上述股改赠与资金不会按照使用计划使用,继续处于闲置状态。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再次使用闲置状态的赠与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本次与前次使用的闲置状态的赠与资金累计11,000万元,未超过赠与资金净额的30%,不需要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详见2016年3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达园林”)因公司经营需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贷款4.5亿元,贷款期限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2个月。本公司为八达园林上述4.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王云杰先生为关联人回避表决。 详见2016年3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对外担保的公告》 三、《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010 证券简称:深华新 公告编号:2016-035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2016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2016年3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就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相关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赠与资金专户,其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没有影响赠与资金使用计划及进程,有利于提高赠与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3月18日
股票代码:000010 股票简称: 深华新 公告编号:2016-036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18日,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赠与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深圳五岳乾坤投资有限公司向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赠与货币资金人民币441,052,344.00元。2013年5月21日,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亚会深验[2013]024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赠与资金已缴存到公司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的账户内。 二、赠与资金使用计划和赠与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赠与资金使用计划为: 1. 对下属企业投资 8,500 万元,增加下属企业资本实力; (1)投资青草地5,000万元,青草地注册资本达到7,500万元; (2)投资风景园林设计院 2,500万元,设计院注册资本达到 3,009万元; (3)投资设立海南子公司 1,000 万元,主要从事海南苗木基地 的经营管理、承接和实施海南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等。 2. 用于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和项目周转金 20,000 万元,由公司总部统一调剂管理; 3. 用于园林行业整合资金 12,000万元,主要用于收购整合园林设计、施工、材料企业或相关资产,或收购、自建苗圃储备园林绿化苗木资源。 4. 园林业务日常经营流动资金3,600万元,由公司总部统一调剂管理使用。 截止目前,上述赠与资金使用计划投资青草地5,000万元,投资风景园林设计院2,500万元,园林业务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3,600 万元已经完成;用于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和项目周转金20,000万元已大部分完成;用于园林行业整合资金 12,000万元及投资设立海南子公司 1,000 万元目前尚未按计划启动。2016年1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自2016年1月19日起至2016年7月18日止)。2016年1月21日实际使用闲置赠与资金5,000万元,目前仍在使用中。截至公告日,公司赠与资金存储专户余额(含利息)合计为81,114,175.08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在保证赠与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赠与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赠与资金项目建设和赠与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本次赠与资金的使用进展情况,结合行业销售及回款模式、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 6,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自2016年3月18日起至2016年9月17日止),到期将归还至赠与资金专用账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因公司业务扩张导致的流动资金不足。截至目前,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为11,000万元。 四、公司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赠与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目前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本次赠与资金净额的50%,且使用期限届满前,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赠与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赠与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实施。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本次赠与资金净额的30%,不需要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审查,基于独立的判断立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赠与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赠与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本次赠与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赠与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赠与资金专户,其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没有影响赠与资金使用计划及进程,有利于提高赠与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对深华新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深华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使用可以提高公司赠与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有关该事项信息披露恰当、充分、完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管理办法》和《赠与资金使用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没有与赠与资金使用计划投资项目的实施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赠与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深华新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6年3月18日起至2016年9月17日止),到期将归还至赠与资金专用账户。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8日
股票代码:000010 股票简称: 深华新 公告编号:2016-037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达园林”),八达园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2、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 3、八达园林以承建园林绿化工程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反担保。 4、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为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八达园林工程项目正常运行,八达园林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4.5亿人民币,期限不超过5年,公司拟为八达园林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4.5亿人民币,期限不超过5年。 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为八达园林提供累计不超过4.5亿元的具体银行融资担保事项,同时,八达园林法定代表人王仁年先生为本次申请授信提供同等额度担保,八达园林以承建园林绿化工程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反担保;并授权董事长在此授权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夏溪森茂街 注册资本:35,5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6年3月21日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仁年 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暖安装工程施工,山体造绿,假山、喷泉安装,苗木花卉培植销售,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八达园林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基本情况 :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八达园林总资产为2,373,304,760.99元,负债总额为1,611,327,961.53元,净资产为761,976,799.46元,资产负债率为67.89%。 截止本公告日,除八达园林为其全资子公司常州森林投资有限公司贷款6,500万元提供的担保之外,八达园林不存在其他担保、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八达园林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其筹措资金,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涉及的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八达园林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4.5亿人民币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上述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及孙公司进行担保的累计金额为16.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7.4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2.06%。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没有发生其它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无逾期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8日
股票代码:000010 股票简称: 深华新 公告编号:2016-038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将召开本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4月6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5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6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 2016年3月30日(星期三)。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甲9号北京国宾酒店会议室。 (六)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16年3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话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1、股东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 (2)法人股东: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账户、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证券账户;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16年4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4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0010;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6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或“深交所数字证书”。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 “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可在申请成功5分钟后通过交易系统激活使用。服务密码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注销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C.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4号物华大厦B1904室。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电话:010-68784092 传真:010-68784093 联系人: 单军 (二)现场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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