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9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焦点科技”)与其参股子公司深圳市慧业天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业天择”)的其他股东及马存军先生,与嘉兴微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微融投资”)、北京拉卡拉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拉卡拉”)、深圳市创东方长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东方互联网金融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东方长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投控东海一期基金(有限合伙)(以上四家统称“创东方”)签署了《关于深圳市慧业天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六家投资方将合计以现金人民币20,000万元向慧业天择进行增资。
同时,增资完成后一年内,马存军先生及其控制的主体将以人民币1,732.58万元从公司处受让慧业天择本次增资前2.4751%(增资后1.9251%)的股权,以人民币1,767.42万元从厦门思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思元”)处受让慧业天择本次增资前2.5249%(增资后1.9638%)的股权。
上述投资协议的签署,属于公司总裁审批权限范围,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马存军,中国籍自然人,系慧业天择股东深圳市慧德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慧德诚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慧业天择的董事长兼总经理。
2、嘉兴微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住所为:浙江省嘉兴市广益路883 号联创大厦2 号楼5 层573 室-164,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万融时代资产管理(徐州)有限公司。
3、深圳市创东方长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深南中路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1209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4、深圳市创东方互联网金融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1209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5、深圳市创东方长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深南中路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1209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6、深圳市投控东海一期基金(有限合伙),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住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投控东海投资有限公司。
7、北京拉卡拉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高梁桥路甲25 号1 幢407,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昆仑南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上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具有支付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增资方案
协议签订各方协商同意,微融投资、创东方及拉卡拉等六家合计以现金人民币20,000万元向慧业天择进行增资,认缴慧业天择新增注册资本927.56万元,取得增资后慧业天择合计22.2222%的股权。
本次增资前,慧业天择的股权结构如下:
■
本次增资后,慧业天择的股权结构如下:
■
2、股权转让预案
各方约定,本次增资完成后一年内,公司和厦门思元将分别以人民币1,732.58万元、人民币1,767.42万元向马存军先生及其控制的主体转让慧业天择本次增资前2.4751%(增资后1.9251%)、2.5249%(增资后1.9638%)的股权。
届时,公司及厦门思元将分别与马存军先生及其控制的主体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具体约定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等事宜。
若股权转让依约完成,公司持有慧业天择的股权比例将由23.9577%下降为22.0326%。
3、协议生效:本投资协议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4、增资款的缴付:投资方应在2016年3月31日之前缴付全额增资款。
5、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声明、承诺、保证及其他义务,即构成违约,均须依据有关法规及本协议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任一投资方未能在2016年3月31日之前缴付全额增资款,则视为该投资方违约。各方应在缴付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就该投资方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若未能形成一致意见的,该违约投资方应按照每逾期一日加付其未缴投资额千分之一的标准向慧业天择支付违约金。逾期缴付超过5个工作日的,视为该违约投资方自行放弃投资,则该违约投资方无权对慧择集团继续投资。
四、投资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慧业天择现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慧业天择的股权比例由30.8026%下降至23.9577%,对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没有影响。
根据投资协议的有关约定,若股权转让依约完成,将产生人民币1,732.58万元的投资收益,税后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472.69万元,约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2.3409%,约占公司2015年未经审计净利润的9.1153%,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轮增资完成后,公司将与马存军先生及其控制的主体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具体约定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等事宜。
2、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关于深圳市慧业天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23日
本版导读:
|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 2016-03-23 | |
|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子公司增资并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 2016-03-23 | |
|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 2016-03-23 | |
|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 2016-03-23 | |
|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 2016-03-23 | |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 2016-03-23 | |
|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3-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