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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66,138,69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数控金属板材成形机床及自动化生产线研发、制造、加工、销售为主营业务。经过创新开拓,公司初步形成了新的业务结构布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分为四大类:数控钣金加工机床及数控柔性自动化加工生产线、数控卷板加工机械、数控激光加工设备、机器人。

  1、数控钣金加工机床及数控柔性自动化加工生产线

  主要产品包括数控转塔冲床、数控折剪机床、钣金自动化成套生产线等。公司钣金加工机床以国内行业领先的技术性能水平、优质的实物质量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长期青睐,数控转塔冲床和数控折弯机规模效益在国内同行业皆处于数一数二水平。报告期内持续大力推动数控主机向高端化、柔性化、自动化成套生产线方向发展,钣金加工自动化解决方案类业务取得长足进步。

  2、数控卷板加工机械

  主要产品包括数控横切线、数控分条线、数控飞摆剪切线、数控开卷落料线、数控铝板精整加工生产线等。公司数控卷板加工生产线技术、性能水平和销量居行业之首,用于轿车板材加工的数控飞摆剪切线和数控开卷落料线技术性能达到国际当代同类产品先进水平,成功替代进口,在手订单充足,形成了新的增长点。

  3、激光加工设备

  主要包括数控二维激光切割机床、三维激光切割系统等。公司数控二维激光切割机采用自主创新和与国际先进企业进行技术合作相结合方式,加快了发展步伐,销售规模快速增长;采用并购整合创科源三维激光切割系统业务的外延式扩张之举,快速拓展了机器人激光集成应用自动化系统,初步形成了既有二维系列激光切割、又有三维系列激光切割的完整产品链。

  4、机器人

  主要产品为线性和水平多关节机器人。公司与库卡集团控制下的德国徕斯展开合资合作,引进其线性和水平多关节机器人本体技术,双方共同投资成立了合资公司,报告期内在消化吸收基础上成功完成样机试制,严格按照德国库卡、徕斯质量标准顺利进入批量订单的生产。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受中国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机床行业市场需求持续低迷,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生产经营经受了严峻的考验。面对不利形势,公司上下团结一致,积极应对,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在稳步发展数控金属成形机床成熟业务的基础上,通过技术升级和投资并购,大力发展激光产业,加速发展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成套生产线业务,推动公司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加快。同时加大产品宣传推广力度,推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基本保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数)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330万元,同比下降0.03%;利润总额8,468万元,同比下降13.5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57万元,同比下降13.07%。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03,861万元,比期初上升16.0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44,029万元,比期初上升12.47%。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如下:

  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实现阶段性发展目标

  2015年公司面向“中国制造2025”的发展方向,坚持内涵式发展与外延式发展并举,企业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加快,实现企业转型升级的阶段性发展目标。一是产品业务结构调整、水平升级达到预期目标,高端、智能、自动化业务成为新的增长点:数控二维激光切割机产品完成升级换代,销售规模快速增长;线性机器人本体业务完成了样机试制,产品批量投放市场;机器人系统集成及钣金加工自动化解决方案业务形成竞争新优势,提高了为不同行业客户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的能力。二是创新转变发展方式,探索公司增效发展新路径:成功完成了创科源并购事项,初步进行双方资源整合,充分发挥母公司优势资源,推动双方协同互补效能提升,为三维激光切割系统业务的成长奠定了基础;进一步探索增加资本收益的业务渠道,报告期对淮安平衡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的财务投资1,500多万元,为公司开展多元化资本运作积累了经验;按规划推动生产资源集中整合,顺利完成舜天路厂区搬迁和土地交付,回收土地补偿资金共1.68亿元,实现了公司制造基地相对集中的整体规划布局。三是加强战略管理,报告期末公司进一步进行业务、市场、资源、组织等现状和未来发展重点、关键举措的梳理,制定了新一轮发展战略规划目标,围绕新一轮战略目标推出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健全了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增添了动力。

  产品技术持续创新,智能、自动化水平显著提升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理念,集中优势资源,提升了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推进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技术升级,加快了产品创新步伐,创新成果累累。创新研制了一批国内首创的高端、智能、自动化产品,已投放市场,其中卷料冲压加工柔性生产线、EPS热轧水处理线等自动化成套生产线设备实现替代进口,总体性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加强了对网络化智能化控制技术、激光加工工艺应用、机器人自动化技术等先进核心技术的研究,持续进行成熟数控机床及核心部件性能优化提升,进一步提升了机械伺服数控转塔冲床的冲压性能和系列数控折弯机的整体刚性、运行精度和速度,保持了公司高端数控主机技术性能的行业领先优势;数控飞摆剪切线、数控开卷落料线替代进口,批量投放市场,深得行业客户好评。加强高端技术人才的引进与持续培养,加大技术绩效管理力度,提高了研发工作的协同意识和组织能力,建立起开发、优化自动化成套生产线技术的专业团队,自主创新研发能力进一步增强。报告期内公司共申请PCT国际专利3项,国内专利32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授权国内专利16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数控飞摆剪切线荣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和江苏省科技进步奖,HPES-30510FMC数控冲剪复合柔性加工单元列为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

  提高服务中高端客户能力,新业务形成新发展优势

  2015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整体市场需求低迷、行业竞争愈加激烈的形势,公司抢抓中高端柔性、自动化产品需求上升的趋势,及时调整策略,着力加强高端新产品、新业务市场开拓力度,在实践中完善与技术产品创新相适应的营销体系,服务于高端需求客户的能力明显提升。数控二维激光切割机业务规模快速成长,报告期内销售订单同比增长3.5倍;线型机器人本体上半年成功完成样机试制,下半年便获国内外订单1,200万元,为线性机器人业务的快速成长奠定了坚实基础。抓住汽车零部件行业设备更新提升的机会,积极开拓数控飞摆剪切线、数控开卷落料线市场,提高了市场占有率和客户满意度。结合钣金自动化生产线产品客户行业特征,进行了产品线柔性化、可定制的分类梳理研究,形成了多种标准化定制的解决方案和相应的系统业务管理流程,在电梯、电器柜等自动化需求较为突出的行业实现了销量突破,全年订单同比增长近50%。各类服务于高端市场客户的高端、智能、自动化新产品、新业务,已成长为持续稳定提升公司规模效益的新的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国内销售薄弱区域市场开拓力度,东北、西南等区域产品销售量大幅增长。坚持实施营销国际化战略,同时进行国际销售代理网络以及出口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数控转塔冲床、自动化成套生产线、数控二维激光切割机等高端装备出口占比进一步提升。

  重视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企业发展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高度重视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各项基础管理。一是信息化管理平台与组织管控模式相适应,以信息化建设助推新兴业务的成长。完成了亚威徕斯机器人制造(江苏)有限公司SAP系统的部署实施和推广应用,以及创科源信息化网络方案在内部的模拟搭建测试,将公司成熟的信息化体系延伸覆盖到了下属分子公司,为无缝对接和有效管控奠定了基础。二是质控体系与增效降本协同,推行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的企业管理。改善提高采购、生产全过程实物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有效进行了质量成本的统计、分析和控制;优化投入总量和生产周期计划管理,生产计划完成率和准时配套率进一步提高,产成品和在制品库存数量同比下降14%。三是人力资源体系与企业文化共建,充分发挥正能量作用。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宏观形势下,加大了外部市场压力在内部进行纵向横向传递的力度,有效推进绩效管理深化,促进了个人绩效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持续加强培训工作,完善了从公司到班组全覆盖的培训体系,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为建设一支优质的员工队伍提供了保障。坚持“一靠制度、二靠激励、三靠文化”的理念,继续推进员工薪酬福利的调整提升,不断完善和强化薪酬体系管理;大力推动行为标杆文化活动,鼓励员工寻找宣传身边的标杆,发挥标杆的引领作用,推动员工自主管理能力提升;着力创新文体活动形式和内容,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以员工自发成立的兴趣爱好者协会为主体,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业余文化活动,营造了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在正能量作用下公司上下洋溢着积极向上、携手奋进的精神风貌。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2015年7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向朱正强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50号)核准,通过向朱正强、宋美玉、苏州华创赢达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淮安平衡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江苏亚威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原名无锡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94.52%的股权。其中对价总额的75.52%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对价总额的24.48%以现金支付。2015年8月28日,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江苏亚威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变更,并向江苏亚威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签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13000097024)。自2015年8月起将江苏亚威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创科源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无锡创承软件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吉素琴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1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21日下午2:00在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吉素琴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吉素琴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1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独立董事楼佩煌、涂振连、尤政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6-023)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苏亚审[2016]268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合并报表数)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330万元,同比下降0.03%;利润总额8,468万元,同比下降13.5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57万元,同比下降13.07%。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03,861万元,比期初上升16.0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44,029万元,比期初上升12.47%。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69,527,702.38元(母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扣除提取的10%法定盈余公积金计6,952,770.2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53,926,887.04元,201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6,501,819.18元。

  根据公司2015年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为了让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66,138,696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派现金1.5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即:用现金派发股利54,920,804.40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的分红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24)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申请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长向银行申请办理2016年度30,000万元授信额度的相关事宜,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公司审计机构。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亚威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情况的说明》。

  《关于江苏亚威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025)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朱正强、宋美玉、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5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定向回购朱正强、宋美玉、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5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6-028)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8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星期四)15:00至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1日

  9、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4月11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2、议案名称

  ■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2015年度述职报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议案做出决议,其中议案9、议案10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3)议案2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均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4、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已刊登在2016年3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须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6年4月14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14日(星期四)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5200

  联系电话:0514-86880522

  传真: 0514-86880505

  联系人: 谢彦森

  2、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三: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格式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59。

  2、投票简称:亚威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15日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亚威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序号,即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具体如下: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授权表决情况:

  ■

  如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意代理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或姓名: 股东账户:

  持股数: 出席人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签名或盖章: 日期: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2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3月21日在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家智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0日以专人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家智先生主持,会议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2015年年度报告无异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亚审[2016]268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表示无异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表示无异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对生产经营的各项环节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根据公司运营情况,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合理,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监事会表示无异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长向银行申请办理2016年度30,000万元授信额度的相关事宜,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申请,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公司审计机构。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亚威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情况的说明》。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朱正强、宋美玉、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5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5年度江苏亚威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实现的税后净利润(根据业绩承诺协议)为1,060.12万元,较业绩承诺1,500万元少439.88万元。朱正强、宋美玉、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应严格按《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盈利补偿协议》中约定的补偿条款及公式对公司进行股份补偿,朱正强、宋美玉、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分别补偿股份为588,955股、416,258股及125,002股。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规定,办理相关股份回购及注销事宜。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4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之要求,现将公司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19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84.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115.20万元。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年2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已出具了苏亚验〔2011〕6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015年7月31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50号文核准,向朱正强等5名交易对象发行10,672,687股人民币普通股及支付现金34,207,570.00元购买其持有的无锡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94.52%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957,300股募集配套资金。经发行询价,公司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66,009股,募集配套资金35,179,991.35元,扣除发行费用7,903,8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7,276,191.35元。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年9月17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已出具了苏亚验〔2015〕3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2012年修订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情形。

  公司于2011 年3月2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城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支行、招商银行江都支行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公告刊登在2011年4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15 年9月3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支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公告刊登在2015年10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三、2015年募集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及时、全面、真实、准确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7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朱正强、宋美玉、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5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该议案,公司实施定向回购朱正强、宋美玉、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130,215股股份后,总股本将由36,613.8696万股减少至36,500.8481万股。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36,613.8696万元减少至36,500.8481万元,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变更前:

  注册资本:36,613.8696万元整

  变更后:

  注册资本:36,500.8481万元整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6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回购朱正强、宋美玉、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5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5年7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向朱正强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50号)核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向朱正强、宋美玉、苏州华创赢达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淮安平衡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众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江苏亚威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原名无锡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科源”)94.52%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其中,向朱正强发行4,227,177股,向宋美玉发行2,987,434股,向汇众投资发行1,274,014股。上述发行股份已于2015年10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所上市。

  一、创科源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朱正强、宋美玉、汇众投资(以下合称补偿方)与公司签订的《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盈利补偿协议》,补偿方承诺创科源2015年、2016年、2017年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根据业绩承诺协议)分别不低于1,500万元、1,800万元、2,200万元。

  创科源2015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根据业绩承诺协议)为1,060.12万元,较业绩承诺1,500万元少439.88万元,未能完成业绩承诺。

  二、业绩承诺的补偿约定

  根据《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盈利补偿协议》的规定,依据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若创科源在补偿期限内,每一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补偿方承诺的当年度净利润,补偿方将就不足部分对亚威股份进行补偿。

  当年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标的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标的资产交易总价格-已补偿金额

  在逐年计算补偿期限内补偿方应补偿金额时,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双方同意,首先以补偿方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对价支付;若补偿方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对价不足补偿,则进一步以现金进行补偿。

  补偿方补偿的股份数量计算公式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非公开发行股份价格

  若亚威股份在补偿期限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亚威股份在补偿期限实施现金分红的,现金分红的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

  朱正强、宋美玉、汇众投资各自持有的创科源股份数占补偿方合计持有的创科源股份数的比例分别为:52.11%、36.83%、11.06%。

  三、2015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实施方案

  根据《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盈利补偿协议》约定,创科源未能完成2015年度业绩承诺,朱正强、宋美玉、汇众投资分别应补偿的股份数具体如下:

  1、2015年总补偿金额

  当年补偿的金额合计=(标的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标的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标的资产交易总价格-已补偿金额=(15,000,000元-10,601,191.31元)÷(15,000,000元+18,000,000元+22,000,000元) ×139,760,447元-0=11,177,808.52元

  2、各补偿方补偿金额

  朱正强应补偿金额=11,177,808.52元*52.11%=5,824,756.02元

  宋美玉应补偿金额=11,177,808.52元*36.83%= 4,116,786.88元

  汇众投资应补偿金额=11,177,808.52元*11.06%=1,236,265.62元

  3、各补偿方补偿股份数

  (1)朱正强

  应补偿股份数=5,824,756.02元÷9.89元/股=588,955股(向上取整)

  (2)宋美玉

  应补偿股份数=4,116,786.88元÷9.89元/股=416,258股(向上取整)

  (3)汇众投资

  应补偿股份数=1,236,265.62元÷9.89元/股=125,002股(向上取整)

  合计补偿1,130,215股。

  上述股份补偿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后,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办理相关股份回购及注销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5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亚威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

  未完成业绩承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5年7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向朱正强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50号)核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向朱正强、宋美玉、苏州华创赢达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淮安平衡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众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江苏亚威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原名无锡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科源”)94.52%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关于创科源201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创科源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朱正强、宋美玉、汇众投资(以下合称补偿方)与公司签订的《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盈利补偿协议》,补偿方承诺创科源2015年、2016年、2017年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根据业绩承诺协议)分别不低于1,500万元、1,800万元、2,200万元。

  二、盈利补偿协议的主要条款

  1、盈利差异的确定

  自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补偿期限内,亚威股份将指定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每一年度的专项审核意见。盈利承诺数与实际盈利数的差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确定。

  2、利润补偿期间

  补偿方承诺的利润补偿期间为2015年、2016年及2017年。

  3、补偿金额的计算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若创科源在补偿期限内,每一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补偿方承诺的当年度净利润,补偿方将就不足部分对亚威股份进行补偿。

  当年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标的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标的资产交易总价格-已补偿金额

  在逐年计算补偿期限内补偿方应补偿金额时,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4、补偿方式

  双方同意,首先以补偿方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对价支付;若补偿方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对价不足补偿,则进一步以现金进行补偿。

  补偿方补偿的股份数量计算公式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非公开发行股份价格

  若亚威股份在补偿期限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亚威股份在补偿期限实施现金分红的,现金分红的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

  5、减值测试

  在补偿期限届满时,亚威股份聘请经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创科源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创科源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包括已补偿股份金额和现金金额),则由朱正强、宋美玉、汇众投资另行对亚威股份进行补偿:

  应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朱正强、宋美玉及汇众投资依据利润补偿承诺已支付的全部补偿额(包括已补偿股份金额和现金金额)。具体补偿方式同上。

  6、朱正强、宋美玉、汇众投资分别依据各自持有创科源的股权比例占朱正强、宋美玉、汇众投资之各方持有创科源的股权比例之和的比例承担上述补偿义务。

  三、2015年度创科源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1、盈利预测完成情况

  创科源2015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根据业绩承诺协议)为1,060.12万元,较盈利预测数1,068万元少7.88万元,完成比例为99.26%。

  公司认为, 2015年度创科源实际利润完成情况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比例达到99.26%,未出现标的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的80%的情形。

  2、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创科源2015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根据业绩承诺协议)为1,060.12万元,较业绩承诺1,500万元少439.88万元,未能完成业绩承诺。

  四、业绩承诺未能完成的原因分析

  创科源2015年全年业绩未达到预期,主要是由于2015年中国经济增速放缓,激光切割行业市场需求未能达到创科源管理层预计水平,同时新产品未能及时上市,老产品竞争加剧导致毛利持续下降,对创科源的盈利能力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后续措施

  根据《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盈利补偿协议》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本次业绩承诺未实现的具体补偿方案,详见刊载于同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定向回购朱正强、宋美玉、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5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该方案还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并授权后,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办理相关股份回购及注销事宜。公司将持续关注创科源后续经营情况及朱正强、宋美玉、汇众投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履行《盈利补偿协议》的具体进展,加大对创科源整合力度,发挥双方优势资源,促进创科源业务三维激光切割系统业务的拓展,以助推创科源2016、2017年业绩承诺的完成。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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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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