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荣鑫保本混合”或“本基金”)经2016年3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49号文予以注册,并于2016年3月21日开始募集。由于投资者认购踊跃,截止2016年3月22日,本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本基金管理人统计,本基金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039,718,402.17 元(不包括利息),已超过《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规定的10亿元(不包括利息)规模上限。根据《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对于最后一个发售日,即2016年3月22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确认比例为81%(保留到百分比整数位)。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2016年3月22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认购费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计算,而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投资者于2016年3月22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将按以上公式计算的比例予以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退回给投资者。
投资者认购款项退回金额=2016年3月22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认购申请确认金额
上述比例和金额未经审计,以届时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的为准。
重要提示:
1、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3月16日《中国证券报》、2016年3月17日《上海证券报》和2016 年3月18日《证券时报》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摘要和保证合同等。
2、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人投资于本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投资本基金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人购买本保本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的约定。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 交银施罗德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2016-03-24 | |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公告 | 2016-03-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