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16-015 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情况说明公告 2016-03-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报道简述 近日,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获悉,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有关线索及其调查情况,初步确认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中涉及的部分上线人员为医药公司业务员,其中:张磊(上线第4号,手机号15155100335)为安徽省鹭燕大华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张勇(上线第78号,手机号15982823829)为成都市仁邦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 二、 针对媒体报道的说明 针对该报道及事件,公司经核实并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5年5月本公司已将持有的安徽省鹭燕大华医药有限公司股权全部出售,该公司已更名为“安徽鑫圣医药有限公司”,前述报道中提及的张磊不是本公司业务人员。 安徽省鹭燕大华医药有限公司股权处置的情况本公司已在招股书说明书内做了披露。 2、张勇为本公司子公司成都市仁邦医药有限公司和成都鹭燕广福药业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目前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张勇不属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子公司成都市仁邦医药有限公司和成都鹭燕广福药业有限公司目前正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涉案疫苗产品的流向调查。经公司初步自查,成都市仁邦医药有限公司和成都鹭燕广福药业有限公司制订了规范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拥有完好的冷链设施设备,经营的疫苗产品均为有效期内的合格产品,疫苗购进、仓储、销售、运输等环节的台帐记录齐全。目前,该两家子公司经营活动情况正常。 4、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及前述子公司均未接到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通知。 三、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成都市仁邦医药有限公司和成都鹭燕广福药业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经审阅,未经审计)如下: ■ 注:成都市仁邦医药有限公司以上数据均包含该公司药品经营的金额和利润贡献。 成都市仁邦医药有限公司和成都鹭燕广福药业有限公司2015年度合计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占本公司合并报表相应指标的比重分别为1.91%和4.58%,占比较小。因此,目前前述事项对本公司当期业绩影响小。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请以上述媒体披露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3月23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