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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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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6-03-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除承销机构以外的专业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落实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相关规定、约定及本声明中载明的职责,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对损失予以相应赔偿。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6号文批准。

  二、本次债券发行面值100,000万元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

  三、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四、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期债券双边挂牌交易,公司承诺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给本公司。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五、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10亿元。本次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口径净资产为579,154.88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6.17%,发行人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为455,434.64万元,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9.18%;发行人截至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净资产为563,909.55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5.42%,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0.32%;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度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合并口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9,696.33万元(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本期债券预期票面利率区间为3.80%-4.60%,根据该询价区间上限4.60%,发行总额上限10亿元测算,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4.28倍,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在发行人2015年三季度财报的基础上,发行人初步预测2015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22,000.00万元-25,000.00万元,2013年至2015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六、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发行人经营行业涉及工业、农业、交通及建设类等板块,均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密切相关,对宏观经济周期变化较为敏感,宏观经济运行所呈现出的周期性波动、宏观政策调整,都会使发行人所经营行业受到较大影响。一旦宏观经济出现波动、宏观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市场营销产生不利影响。

  八、发行人下属企业所涉行业较多,其棉花购销、农业生产资料购销、煤炭焦炭及焦化产品生产等行业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近年来,由于劳动力成本、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大幅度上涨,使棉花的种植成本大幅度提高,导致棉花收购成本居高不下;同时,受人民币升值、原材料成本上涨、劳动力成本增加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我国纺织企业的盈利空间减弱,降低了对棉花的需求,使得棉花销售价格降低,影响了棉花种植行业产品的销售;棉花板块受国内国外市场供需的影响、生产成本的价格影响和种植地气候的影响价格波动较明显,存在一定市场风险。另外,受需求持续萎缩的影响,煤化工产能过剩的问题已日益显现。自2011年开始,受产能过剩和进口产品的影响,我国煤炭、焦炭及焦化产品延续了低开工率和低利润水平的情况,煤化工产能过剩将给发行人未来的产品市场带来较大压力,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九、根据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出具的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等级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上海新世纪将在本次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级别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十、发行人2012-2014年及2015年9月末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51,735.65万元、473,633.84万元、310,475.67万元和237,449.97万元,呈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三方面的原因:1、2014年国家棉花收购政策的调整,导致棉花销售速度以及棉花销售价格双降,发行人棉花购销板块营业收入大幅下降;2、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百花村下属的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进而停产,导致发行人煤炭板块的营业收入下降;3、受宏观经济低迷、下游钢铁行业以及电石生产行业的强周期性传导,发行人的焦炭及焦化产品价格不断下跌,导致发行人焦化板块的收入持续下降。棉花收储政策的变化,使公司在短期内将面临库存增加、棉花销售价格下跌的风险;同时,宏观经济下行、煤化工产品需求低迷等情况,均使公司营业收入存在继续下滑的风险,上述因素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发行人的偿债风险。

  十一、发行人2012-2014年及2015年9月末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1.78%、10.36%、5.68%和10.41%,2014年降幅较大;发行人2012-2014年及2015年1-9月,发行人合并口径的净利润分别为33,614.53万元、6,111.56万元、10,275.40万元和-17,460.47万元,母公司口径的净利润分别为18,166.98万元、943.06万元、45,038.66万元和11,319.91万元,2015年前三季度发行人合并口径净利润亏损。一方面是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发行人主要相关产品,如煤炭、焦炭以及焦化产品的价格逐年下跌,挤压了公司的盈利空间;另外一方面,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百花村下属的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进而停产,既降低了煤炭板块的盈利空间,同时也增加了发行人焦化板块所需原材料—炼焦煤的采购成本,导致2014年毛利率大幅下降。如果未来上述影响公司盈利的因素仍存在,则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十二、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入主要为棉花、煤炭及焦化产品等的销售。2012-2014年及2015年1-9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6,398.31万元、18,945.71万元、-3,564.16万元和151,521.29万元,波动较大,主要是与发行人的产业结构密切相关。发行人棉花销售收入占比较大,2012年棉花产量较上一年度大幅提高且集中销售库存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2013年销售价格以及销售节奏回归正常水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回归正常水平,且由于劳动力成本、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大幅度上涨,使2013年度棉花的采购成本大幅度提高,最终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2014年受棉花目标收购价格政策、工业板块产品市场持续低迷影响以及子公司矿难停产的影响,经营流动现金流入水平同比下滑;2015年1-9月,公司以销售库存棉花为主,现金流回笼较高,同时发行人与农六师财务局往来款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流入较大。若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棉花销售价格、工业板块相关产品持续价格波动,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将出现较大波动,进而影响发行人经营情况,存在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风险。

  十三、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担保金额为302,623.00万元,其中对公司外部单位的担保金额为249,855.00万元,占担保金额的82.56%。被担保企业主要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及其实际控制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属相关企业。报告期内,被担保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被担保人均能按时履行相应的偿付义务,并未对担保人造成实质影响,但发行人对外担保金额较大,如果未来被担保企业受经济周期影响或因经营环境发生变化而出现生产经营问题,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发行人的偿债风险。

  十四、发行人2012-2014年营业外收入分别为52,222.55万元、17,817.27万元、74,990.65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19.26%、114.27%和365.65%。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政府补贴收入以及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2012年以及2014年,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分别为45,471.11万元以及53,964.50万元,主要是发行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被政府回购所产生的处置利得。总体来看,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高,易受非流动性资产处置行为及补贴政策变化影响,营业外收入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的可能性。

  十五、2009年以来,国内棉花价格波动较大,为了稳定棉花生产、经营者和用棉企业市场预期,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等8部委联合发布了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棉花临时收储期间,国家制定临时收储价,一旦市场价格低于上述水平,国家将对棉花实行临时收储,不限数量,敞开收储。该政策一直延续至2013年。受益于国家“棉花临时收储政策”,发行人2011-2013年棉花销售价格以及棉花销售总量保持在较高的水平。2014年4月起国家实行“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取消临时收储政策,国家制定的“棉花目标价格”,生产者按市场价格出售棉花,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根据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和种植面积、产量或销售量等因素,对试点地区生产者给予补贴;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国家不发放补贴。棉花储备政策的调整,使公司在短期内将面临库存增加、棉花销售价格下跌、营业收入下降的风险。

  十六、2012年7月30日,内蒙古中基公司与光大银行呼市分行签订两份《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分别贷款人民币2,700万元、人民币2,300万元;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分别与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内蒙古中基番茄制品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贷款到期日,由于内蒙古中基公司未能按时还款,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发行人作为担保人需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担保责任。目前,该案件尚在审理、协商过程中。如果案件协商无果,法院判决发行人败诉,发行人须依判决向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偿还债务人内蒙古中基公司未偿还贷款,发行人代偿后可以依法启动司法程序向债务人内蒙古中基公司追偿,债权追偿结果的不确定将对发行人经营状况及本次债券偿付产生不良影响。

  十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百花村因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7月31日起停牌,已经于2016年2月16日复牌;发行人参股子公司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非公开发行购买资产事项,于2015年8月5日起停牌,已经于2016年1月19日复牌。其中,控股子公司百花村,拟通过此次重组,公司将原有盈利能力较弱、未来发展前景不明朗的煤炭、焦化产业置出,同时注入盈利能力较强、发展前景广阔的医药、医疗行业资产,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从而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如此次重组成功后,将有利于提高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上述两家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预案已经董事会确定,但重组事项仍需兵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等审批部门批准、核准方可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实施能否成功、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存在影响发行人盈利水平的可能性,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发行人的偿债风险。

  十八、发行人煤业资源附生条件差,埋层深倾角大,其煤炭生产安全管理难度较大。2014年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豫新煤业发生“7?5”重大安全事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产生较大不利影响。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局出具的说明,豫新煤业该事故尚不构成发行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虽然豫新煤业2015年6月已经取得矿井东翼恢复生产的批复并已经复工,但该行业特性决定煤炭行业仍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行业之一。发行人目前高度重视煤炭开采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但是若公司在安全生产等环节措施不到位或者相关的安全制度执行不到位,将可能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公司将面临安全生产的风险。

  十九、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经济周期和国家财政、货币政策的直接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由于本次债券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发生变动。一般来说,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固定利率债券的投资价值将会有相应的降低,因此,存在一定的市场利率波动的风险。

  二十、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二十一、凡通过购买、认购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一)本次债券的发行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了《关于同意申请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本次债券发行于2015年8月27日经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出具了《关于同意师国资公司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在批复范围内,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确定为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二)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16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

  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债券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一次性发行,不分期。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6、债券票面金额: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7、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8、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面向网下合格投资者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1、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12、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次债券的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4、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5、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3月28日。

  16、利息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7、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2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28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8、兑付日期:2021年3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3月28日。

  19、支付金额: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持有的本次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票面总额的本金。

  20、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6年3月28日至2021年3月27日;若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6年3月28日至2019年3月27日。

  21、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2、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24、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5、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并由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规定的比例承担各自的承销责任。本次债券认购金额不足10亿元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组建的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6、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含光路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8、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债务等。

  29、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的日期:2016年3月24日

  发行首日:2016年3月28日

  网下发行期: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3月29日

  (二)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道君

  住所:新疆五家渠市9区天山北路220-7号

  联系人:陈英

  联系电话:0994-5813877

  传真:0994-5800392

  (二)承销团

  1、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联系人:蒋豪、周娜娜、童尧

  联系电话:010-66299509

  传真:010-66299589

  2、分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骥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联系人: 史鑫、李晔

  联系电话:021-23153415、23153467

  传真:021-23153508

  (三)发行人律师:新疆四维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宋明

  住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8号成基大厦1008

  联系人:赵德林、张莉如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8号成基大厦1008

  联系电话:13039492581

  传真:0991-2826737

  (四)会计师事务所: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吕桦、曹爱民

  主要经营场所: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403室

  联系人:范敏华、吴丽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403室

  联系电话:029-88275932

  传真:029-88275931

  (五)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

  联系人:毕庆澜、林贇婧

  联系电话:021-63504375

  传真:021-63500872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联系人:蒋豪、童尧、周娜娜

  联系电话:010-66299509

  传真:010-66299589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含光路支行

  账号:11014872456006

  (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

  总经理:宋丽萍

  联系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275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负责人:戴文华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与本公司聘请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信用评级

  (一)信用级别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表明本次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评级展望为稳定,表明情况稳定,未来信用等级大致不变。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正面

  (1)区域竞争优势。第六师师部所在地五家渠市靠近乌鲁木齐,地方发展直接对接乌昌经济圈,具有较好的区位优势;受益于中央对新疆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近年来第六师经济、财力增长较快。

  (2)股东支持优势。中央政府对新疆的支持力度较大,公司在第六师国资体系中的地位较重要,能够在资金、资源配置等方面得到持续稳定的支持。

  (3)融资优势。公司与多家银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拥有授信规模大,截至2015年9月末,公司授信总额为65.96亿元,可用额度19.61亿元。

  (4)现金储备充裕。公司现金储备比较充裕,可为到期债务偿付提供支撑。

  2、负面

  (1)主业经营压力加大。近年来,受国内宏观经济景气度下滑影响,能源类产品和棉花等销量、价格总体呈下跌趋势,受此影响,公司主业经营压力加大,综合毛利率大幅下降,盈利能力明显下滑。

  (2)安全生产风险。公司煤业资源附生条件差,埋层深倾角大,其煤炭生产安全管理难度较大。2014年控股子公司豫新煤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3)偿债压力大。公司有息债务规模较大,债务负担沉重,且短期刚性债务占比相对较高,即期偿付压力大。

  (4)现金流波动大。公司经营环节及投资环节现金流波动较大,使得公司依靠现金流积累偿债资金的能力不够稳定。

  (5)往来款回收风险

  公司大量资金拆借给第六师及第六师下属企业,关注公司对外拆借资金的回收风险。

  (6)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2014年末对外担保余额大,担保对象主要为第六师及第六市下属企业,存在一定的代偿风险。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上海新世纪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上海新世纪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等因素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上海新世纪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上海新世纪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上海新世纪并提供相关资料,上海新世纪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发行主体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上海新世纪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上海新世纪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上海新世纪网站(http://www.shxsj.com)予以公告。

  二、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15年9月末,公司授信总额为65.96亿元,可用额度19.61亿元,占授信总额的29.73%,稳定的融资能力为公司资金周转提供了一定支撑。发行人银行授信及使用情况见下表:

  单位:亿元

  ■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及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近三年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

  根据发行人2015年5月28日的企业信用报告(中征码:6504030000037861),发行人已结清债务中存在对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3,500万元的关注类贷款。该笔贷款已按期偿还。

  根据发行人子公司百花村2015年9月9日的企业信用报告(中征码:6501010000033551),2007年前百花村已结清债务中存在多笔关注、次级、可疑类贷款,上述贷款均已正常回收。

  (三)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报告期内,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和偿还情况见下表:

  ■

  发行人拟发行5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经于2015年12月24日获得深交所审批,拟用于偿还发行人到期债务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目前尚未发行。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累计公司债券(不含中期票据)余额为0亿元。如发行人本次申请的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10亿元,占发行人2015年9月30日合并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7.73%,占发行人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7.26%,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末所有者权益的40%,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要求。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注: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财务费用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上述财务指标使用公司2012年、2013年、2014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以及2015年

  1-9月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计算。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新疆五家渠市9区天山北路220-7号

  法定代表人:王道君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98,128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198,128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659004030000118

  组织机构代码证:72235466-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陈英

  联系电话:0994-5813877

  传真号码:0994-5800392

  所属行业:综合投资管理类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公司主要承担五家渠市所属的主要工业、商业、交通及建设类企业的投资与管理。

  二、发行人设立及股本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为新疆五家渠农垦农工商总公司,是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六师于1994年1月以其所属的19个农牧团场及园艺场、水管处等21个单位的全部国有资产和土地资源组建而成的国有企业。

  (二)历史沿革及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2001年10月23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对第六师国资委国有资产授权的决定》(兵国资委发[2001]8号),授权第六师国资委代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

  2002年10月11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根据师发【2002】59号文《关于同意改制组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新疆五家渠农垦农工商总公司以其原直属的工交建商企业和对外投资形成的参股公司为权属企业,改组设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02年11月18日,新疆五家渠农垦农工商总公司在主管工商机关昌吉州工商局五家渠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名称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659004030000118,住所为新疆五家渠振兴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292万元。

  2010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两次增资,第一次根据《关于同意第六师国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师国资发[2010]25号),增资4,041万元,并经新疆宏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宏昌验字[2010]50036号),注册资本变更为65,333万元;第二次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文件(师国资发[2010]77号),将新疆生产建设农业建设第六师的四宗土地作为增资资本注入国资公司,国有注册资本确认为132,795万元,此次增资经新疆宏昌天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于2010年12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宏昌天圆验字[2010]10051号),注册资本变更为198,128万元。

  2015年1月,公司名称更改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三)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发行人是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况。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百花村因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7月31日起停牌,已经于2016年2月16日复牌,并公布了资产重组预案,此次资产重组预案概况如下:

  2016年1月,六师国资公司与上海礼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礼颐投资”)、 西藏瑞东财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东资本”)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六师国资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兵团国资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兵团投资公司)及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兵团设计院)与礼颐投资及瑞东资本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六师国资公司、兵团国资公司、兵团投资公司及兵团设计院分别向礼颐投资管理的礼颐医药基金、瑞东资本及其管理的瑞东医药基金转让部分百花村股份,为上市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礼颐投资。通过股份转让,上市公司引进了医药投资战略投资者礼颐投资及瑞东资本,这些战略投资者将为上市公司持续推荐后续全球并购标的资产并参与管理,协助上市公司整合并购资源,促进上市公司向医药研发及生物制药行业转型,从而助力上市公司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同时,上市公司百花村拟与华威医药的全部股东所持有的华威医药100%股份进行资产置换,拟置出资产为百花村所拥有的鸿基焦化66.08%的股权、豫新煤业51%的股权、天然物产100%的股权以及对一零一煤矿的债权。百花村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置出资产进行了预评估,置出资产作价2.55亿元,同时对华威医药100%股权进行了预评估,根据预估结果,华威医药100%股权作价19.45亿元,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差额为16.90亿元。上市公司置入资产作价超出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支付,发行数量为100,458,816股,支付现金456,365,673元。

  在上述两项交易的基础上,百花村拟向员工持股计划、新农现代、瑞丰医药基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道康祥云投资合伙企业、华辰领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谢粤辉、北京柘益投资中心及苏州工业园区镛博投资中心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19,824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资产置换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补充流动资金及华威医药核心项目建设。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后,六师国资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19.48%,仍为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兵团六师,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四、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下属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拥有12家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表3-1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

  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棉麻公司(以下简称“棉麻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棉麻公司经五家渠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1990年10月成立,法人营业执照号为659004000000125,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30.27万元,法定代表人赵松江,地址在五家渠军垦路十二区三十八栋,经济性质为国有企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籽棉收购、加工;普通货物运输;皮棉(含棉短绒)收购、调拨、销售;麻类购销;棉花机械、零配件;检测仪器;棉花包装品,农副产品,棉花副产品购销;金属材料,建材,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及软件开发等。

  2014年末,棉麻公司总资产159,614.00万元,总负债132,380.67万元,所有者权益27,425.65万元,资产负债率82.84%;201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7,184.4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325.14万元,实现净利润989.00万元。

  2015年9月末,棉麻公司总资产62,296.82万元,总负债25,563.90万元,所有者权益36,732.92万元,资产负债率41.04%;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9,741.51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521.76万元,实现净利润-2,521.76万元。棉麻公司2015年9月末资产总额下降,主要是公司库存棉花销售,回笼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2、新疆准噶尔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资公司”)

  新疆准噶尔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兵团农资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于2003年4月批准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5900403000126,法定代表人王世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63.14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化肥、农药、农膜销售,干鲜果品、啤酒花、金属材料、农副产品、皮棉及副产品等,以及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等。

  2014年末,农资公司总资产67,452.22万元,总负债63,816.89万元,所有者权益3,635.33万元,资产负债率94.61%;201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028.0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31.31万元,实现净利润-341.25万元,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对所属团场实施惠农措施形成的政策性亏损。

  2015年9月末,农资公司总资产586,760.14万元,总负债558,402.36万元,所有者权益28,357.78万元,资产负债率95.17%;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0,370.5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06.44万元,实现净利润69.59万元。2015年1-9月的销售量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公司扭亏为盈。

  3、新疆青格达生态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投公司”)

  新疆青格达生态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五家渠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2010年3月30日成立,营业执照号码6590040300004761,法定代表人吴明,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区域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会议与展览服务、物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

  2014年末,青投公司总资产234,266.66万元,总负债206,418.65万元,所有者权益27,848.01万元,资产负债率88.11%;201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208.0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3.34万元,实现净利润-183.79万元。

  2015年9月末,青投公司总资产288,789.42万元,总负债261,012.74万元,所有者权益27,776.69万元,资产负债率90.38%;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0,493.51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23.40万元,实现净利润-71.32万元。

  4、五家渠诚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信担保公司”)

  五家渠诚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批准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59004030000239,法定代表人韩建国,注册资本人民币4,604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是为小额贷款提供担保服务。

  2014年末,诚信担保公司总资产6,461.25万元,总负债807.25万元,所有者权益5,654.00万元,资产负债率12.49%;该公司实行经费核定制,每季末按预算拨付经费,故该公司收支平衡,无利润。

  2015年9月末,诚信担保公司总资产6,616.85万元,总负债962.85万元,所有者权益5,654.00万元,资产负债率14.55%。

  5、五家渠市富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以下简称“富强担保”)

  五家渠市富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是经五家渠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2006年4月28日成立,法人营业执照号65900403000004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建成,地址为五家渠军垦南路,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金融借款担保和委托贷款业务。

  2014年末,富强担保总资产10,947.57万元,总负债417.15万元,所有者权益10,530.42万元,资产负债率3.81%;2014年实现业务收入770.3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601.78万元,实现净利润450.31万元。

  2015年9月末,富强担保总资产11,023.56万元,总负债401.82万元,所有者权益10,621.75万元,资产负债率3.65%;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66.8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92.85万元,实现净利润91.33万元。

  6、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花村”)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百花村;股票代码:600721),法人营业执照号码650000040000152,注册资本人民币26,885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威东,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山路141号。百花村是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兵发[1995]134号文批准,由新疆兵团商业贸易发展中心下属全资子公司--百花村饭店整体改组并与兵团石油公司、新疆芳草湖糖厂、新疆通久经济发展(集团)公司商业旅游服务总公司、兵团商业贸易总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等共同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能源及煤化工投资,房地产投资。

  2014年末,百花村公司总资产416,574.70万元,总负债316,846.49万元,所有者权益99,728.21万元,资产负债率76.06%;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10,887.01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4,462.31万元,实现净利润-35,345.70万元。由于公司主要产品市场需求不旺、竞争加剧,焦炭、焦煤价格持续走低,加之子公司豫新煤业由于2014年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停产,导致公司当年主营业务利润水平大幅下降。

  2015年9月末,百花村公司总资产400,303.01万元,总负债325,334.35万元,所有者权益74,968.66万元,资产负债率81.27%;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1,568.6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6,412.48万元,实现净利润-26,563.82万元,利润为负的原因同上期所述。

  (二)发行人主要参股子公司

  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子公司12家,具体情况如下:

  表3-2 发行人参股子公司情况

  ■

  发行人主要参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新疆银隆农业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隆国际公司”)

  新疆银隆农业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兵团资发(2008)65 号文件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 年6 月10 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5000 万元。银隆国际公司经过三次增资,现注册资本已变更为10,555 万元,法人代表为梁文盈,主要经营化工产品、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农副产品等。

  截至2014 年末,银隆国际公司总资产257,522.42万元,总负债203,083.82万元,所有者权益54,438.60 万元;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299,757.88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5,228.68万元,实现净利润11,783.04 万元。

  2、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煤电”)

  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由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营业执照注册号652323130001601,法定代表人为施锦超,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人民币24,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煤炭洗选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制造、维修。

  截至2014年末,天山煤电总资产97,195.12万元,总负债77,743.80万元,所有者权益19,451.33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73.46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82.58万元,实现净利润71.48万元。

  3、新疆西部准噶尔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准噶尔牧业公司”)

  新疆西部准噶尔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新疆西部牧业股份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二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法定代表人为祝广春,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人民币12,721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奶牛养殖、育种、繁育以及牛奶的生产、销售、加工,饲草料种植加工。

  截至2014年末,准噶尔牧业公司总资产27,205.50万元,总负债14,068.39万元,所有者权益13,136.11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603.1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00.14万元,实现净利润300.14万元。

  4、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基”)

  新中基是由新疆兵团商业贸易公司、乌鲁木齐三木公司、新疆和田农垦边境贸易乌鲁木齐公司等共同出资组建,2000年9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发行,股票代码000972,现主要股东为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兵团农二师二十一团等,营业执照号 650000040000642,法定代表人为曾超,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人民币48,205万元,主要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畜禽养殖;种畜生产、销售(上述经营项目限属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农业种植;农副产品的加工、销售;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交化产品、办公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的销售;对原苏联、东欧等周边国家易货贸易及三来一补业务;自营和代理兵团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具体进出口商品以外贸部门批文为准);农机修造;棉花经营;木器加工;出国(境)举办经济贸易展览;房屋及土地租赁。

  截至2014年末,新中基总资产197,101.95万元,总负债 120,346.31万元,所有者权益76,755.65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41,677.2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0,880.30 万元,实现净利润10,816.51万元。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六师国资委隶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第六师为机关法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和乌鲁木齐市境内,师部位于新疆五家渠市,组织机构代码为01063000-6,贷款卡卡号为6504030000038626。

  根据兵团新兵党发【2001】24号文《印发@关?加快兵团国有工交建商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试行)@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及《关于兵团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试行)》,为了加强对师内企业的管理,2001年10月8日,第六师下发了《关于成立第六师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师办发[2001]72号),正式成立第六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其代表第六师履行国有出资人职责,开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2012年12月24日,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更名的决定》,随着第六师名称的变更,第六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六师国资委依法对国资公司行使出资人职能,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国资公司承担责任,并依法享有出资人的各项权利。发行人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质押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表3-3 新疆兵团、第六师、六师国资委、国资公司关系结构图

  ■

  注: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师更名的决定》,2012年12月24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举行兵团农业师更名暨揭牌仪式,兵团13个农业师的名称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师”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六师”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目前各师及师属企业、团及团属企业的相关更名手续正在办理中。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持有发行人债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下转B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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