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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28 证券简称:凤凰传媒 公告编号:2016-011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3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南京市湖南路1号凤凰广场 A座 2807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总经理吴小平主持。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由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人,董事陈海燕、周斌、孙真福、黎雪、佘江涛,独立董事徐小琴、沈坤荣、冯辕、张志强因在外地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董事汪维宏、单翔因在外地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徐云祥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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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美柯、王悦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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