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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7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韵股份"或"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领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锐")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海领锐拟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海领锐持股及承诺情况
1、截至2016年3月23日,上海领锐持有公司股份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
2、上海领锐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一年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
同时,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
(1)、若于承诺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两年内累计减持数量可能达到上市时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的100%。
(2)、减持公司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减持方式包括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4)、若违反其所作出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所得扣除合理成本、税费后的所得额全部交归公司所有)。
二、上海领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上海领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公司资金需要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6年6月30日
4、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25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75%(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5、减持方式: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三、其它相关事项说明
1、上海领锐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违反上海领锐所做出的任何减持承诺。
2、上海领锐将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规定的情况。
4、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上海领锐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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