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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16-026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 2016年 3 月23 日对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书面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16-025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和变更议案,也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23日(星期三)下午15时00分。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下午15:00至2016年3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杨路81号书香世家酒店(苏州新浒店)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乔奕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35,888,0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3624%。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名, 代表股份428,701,6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7464%。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7,186,4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160%。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7,186,4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160%。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对苏州捷力收购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5,863,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3%;反对2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147,2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7%;反对2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对福清福捷收购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5,863,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3%;反对2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147,2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7%;反对2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5,863,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3%;反对2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147,2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7%;反对2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5,863,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3%;反对2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147,2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7%;反对2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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