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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4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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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11名,委托1名。出席本次会议的包括非独立董事苏新刚先生、解正林先生、华立先生、李钟汉先生、谢春林先生、焦天悦先生、刘威武先生,独立董事刘国元先生、杨斌先生、曲毅民先生和冯道祥先生。董事田晓燕女士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事先审阅了会议文件,委托解正林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并签署相关文件。

  1.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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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1、按母公司净利润计提 10%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0,275,282.62元;2、以现金的方式派发股利349,764,235.39元(按公司2015年底全部已发行股份 5,299,458,112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66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口径当期实现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2%)。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公司主要从事国际原油运输、国际干散货运输业务,并通过CLNG公司投资经营国际LNG运输业务。公司油轮和散货船队目前主要通过即期市场租船(租出为主)、期租租船(租出为主)、与主要货主签署COA合同、适当参与市场联营体(POOL)运作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

  国际原油海运行业的基本情况 由于石油主要产地和消费地的地理分布原因,产生了原油海洋运输行业,海运也是最大量、高效和成本最低的石油运输方式。从长期趋势看,全球原油消费和贸易呈现持续稳定的低单位数字增长趋势,海运贸易量的增速略高于消费量的增速。由于需求和供应结构的变化,全球海上原油贸易和运输的格局也在相应发生变化,过去20年整体呈现平均运距加长的趋势。海运有效需求(吨海里)=海运贸易量*平均运距,因此海上贸易格局和运距的变化与运量的变化一样值得关注。

  2014年以来,全球原油市场持续呈现供大于求的状况。预计若主要产油国不大规模减产,2016年全球市场供大于求的状态估计将持续。由于近期全球原油陆上储存空间的日益减少,市场关注会否出现大量使用油轮储油的可能。而原油期现价差出现套利空间的contango效应,往往刺激VLCC等大中型油轮被租用作海上浮仓的套利需求。2008年金融危机后国际油价回升期间,海上浮仓一度曾经高达1.1亿桶,租用了55艘VLCC,占当时总运力近10%,对当时的VLCC运价构成了强力支撑。此外,由于种种原因,相当一部分伊朗油轮长期用于储油;市场上使用VLCC等油轮用作原油/燃料油浮仓的情况也一直存在,整体规模视乎油价contango效应带来投机需求的变化。目前VLCC被较长时间部署用作浮仓的数量暂时处在多年来低位。

  2010年以来,中国原油进口量继续呈高速上涨趋势,年均上涨约7%;中国进口原油在保持中东原油为主的情况下持续呈多样化趋势,在进口结构中,从中东进口原油的比重基本保持在50%左右,从非洲地区进口原油的比重下降,拉美、哈萨克斯坦等其他国家进口的原油比重增加。与此相适应,中国石油公司近年来成为油轮市场需求的主力,其中中石化在油轮租赁及VLCC租赁市场规模均为全球第一。但由于中国船东控制的运力有限等多种原因,“国油国运”的比例近年虽有所增长,但仍然与相关政策目标距离甚远,具备巨大的成长空间。

  能源安全分析机构发布的预测报告显示,到2020年,苏伊士运河以西地区的原油贸易量将下降420万桶/日;而苏伊士运河以东地区的原油贸易量将增加470万桶/日。

  油轮运力供应方面,据Drewry预计,至2019年,全球油轮船队总吨位将接近5亿吨,年复合增长率保持3%左右。近期随市场好转,油轮订单有所增多,但2018年底之前能够交付的数量有限,且有部分属于替代老龄油轮退出的订单。全球油轮的建造集中在韩国、中国和日本,总订单数接近全球订单数的90%。

  国际干散货海运行业的基本情况 全球干散货海运需求主要来自铁矿石、煤炭、粮食等大宗商品的海上贸易需求,市场规模庞大,多年来(即使是2008/09年金融危机时期)持续增长,已经达到了46.87亿吨/年,比2006年的31.13亿吨大幅增长。据Clarkson 2016年2月出版的相关研究报告数据,2015年尽管铁矿石、粮食海上贸易量仍然录得增长,但煤炭贸易量出现了10年来的首次负增长,并拖累前五大货种海上贸易增速10年来首次为负(-1%),甚至显著差于金融危机后的2009年(2%增长)。运力方面,2015年末,全球干散货船合计约7.76亿载重吨,增速已经明显放缓但仍比2014年底增长了1,830万载重吨,订单占现有运力的比例多年来首次降至20%以下,为16%,当年新签订单持续大幅减少(2014年1.02亿载重吨,2014年6,670万载重吨,2015年1,770万载重吨),与此同时,2015年拆船数量大幅增长,由2014年的1,630万载重吨增加到3,050万载重吨。

  LNG运输市场LNG是液化天然气(Liquefied Natural Gas)的缩写,是天然气在超低温(-162℃)条件下液化形成的,主要成分为甲烷。LNG体积是同质量的天然气的1/625。LNG作为清洁能源,是传统能源的有效替代。世界LNG工业虽然已经历了40年的发展历程,正如50年前的石油工业一样,今天的世界LNG工业仍处于大发展时期。

  LNG运输是指通过LNG运输专用船、铁路和公路等方式,将LNG运送至终端站。目前海上运输LNG运量占世界LNG运量的80%以上。BP公司在《2035世界能源展望》中预计:到2035年,LNG将成为天然气贸易的主导形式。全球前三大LNG消费者为日本、韩国及中国,2014年的LNG需求量占全球总量的60%,达到3290亿立方米。

  低油价目前对国际LNG市场的影响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可能导致需求量减少;另一方面推动贸易场格局的改变。在环境问题日益得到重视的背景下,尽管LNG短期需求可能减少,但行业中长期前景仍然乐观。

  目前亚太地区的LNG进口价格相对于欧美存在很高的溢价。

  LNG海运市场包括长期期租市场和现货租船市场。目前全球LNG专用船舶超过400艘,其中比较主流的10-20万立方舱容的大型LNG船约346艘,尚未交付的新船订单约133艘。

  由于LNG资源价格倒挂,上游开发商/贸易商如持续严重亏损,LNG长期运输合约的执行可能存在风险。

  三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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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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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股本及股东情况

  5.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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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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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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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在重组设立时报经国务院同意按控股公司运作,设立以来主要生产经营收益来源于公司在境外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能源运输投资”)及其子公司。能源运输投资本身也是一间投资控股型企业,其通过中间层控股公司控股和参股的油轮船队、散货船队、LNG船队单船公司和三个专业船舶管理公司,以及其他相关实体公司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执行者。

  公司合并报表全面反映了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全部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本节内容主要围绕控股子公司和相关实体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它比较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和业绩。

  1. 2015年航运市场回顾

  2015年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增速低迷,原油、铁矿石等大宗商品价格深度下跌,金融市场震荡加剧,国内经济深层次矛盾凸显、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宏观环境对全球大宗商品的贸易和海运带来了深远影响,去产能总体缓慢的航运业继续面临严峻挑战。

  (1)国际原油轮运输市场

  2015年,反映中东东向VLCC原油轮运费率的波交所TD3指数呈不规律走势,上半年在WS50-80区间高位震荡;第三季度,“去库存化”导致原油需求大幅减少,市场急速下滑至WS30水平,经短期调整后迅速反弹,运费率呈现深“V”型走势;第四季度,市场再次呈现高位震荡走势,运费率一度冲高至WS90左右水平,为近5年来最高位。纵观全年,TD3运费率全年平均值为WS62.8,同比上涨31.9%。

  2015年AFRAMAX市场需求旺盛,运力净增仅为1艘,供需关系相对平衡。TD8运费率WS曲线呈“M”型走势波动,2015上半年全球原油需求保持增长,燃料油贸易活动频繁等因素带动市场对AFRAMAX需求增加,TD8平均运费率WS118.1;第二季度受海上浮舱需求增加因素影响,AFRAMAX TD8短暂急速攀升至全年最高点WS160水平,之后大幅下滑至回落至去年同期水平;第三季度,AFRAMAX远东市场受燃料油贸易需求疲软的影响大幅回落;四季度,传统旺季需求增加,再次助推市场上涨。全年TD8运费率平均为WS112.2,同比上升4.1%。

  原油船运价指数(BDTI)(TD3, TD8) (数据来源:波交所,AM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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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国际干散货船航运市场

  受全球经济特别是新兴经济体疲弱影响,铁矿石、煤炭为首的大宗商品价格暴跌,2015年,贸易表现低迷,铁矿石贸易增速停滞、煤炭更出现下降。在需求不振的情况下,干散货运输市场持续低迷态势,BDI指数分别在2月、11月和12月三次创造历史新低。

  BCI全年市场平均日租金8,130美元/天,相比2014年大幅下跌43.58%;BPI全年市场平均日租金5,568美元/天,相比2014年下跌27.86%;BSI全年市场平均日租金6,976美元,相比2014年下跌28.95%。

  BDI指数走势对比(数据来源:波交所,香港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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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船用燃料油价格

  国际原油价格自2014年10月开始回落,船用燃料油价格大幅降低,2015年Fujairah燃料油价格在200-400美元/吨区间波动,价格水平大幅低于2014年。全年平均价格为288.2美元/吨。相比2014年同期平均563.0美元/吨下跌约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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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PlattsBunkerwise,AMCL)

  2.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5年是招商轮船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年。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和航运市场形势,在股东的大力支持和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全体员工努力把握市场机会,凝心聚力,扎实工作,锐意创新,不断探索追求智慧增长,主要方面工作均取得显着成绩,概括起来,有“六个新”:油轮船队抢抓机遇布局运力,盈利再创新高;散货船队积极适应市场变化,大客户战略实施呈现新格局;LNG船队积极寻求稳健回报项目继续取得新进展;“十三五”战略规划谋篇布局,引领未来描绘新蓝图;资产与资本经营有机融合,市场影响力实现新提升;加强信息化和产网产融结合,创新驱动开辟新途径。公司全面并超额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实现了新的跨越发展,向打造世界一流航运企业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报告期公司旗下三支船队共完成货运量7,380万吨,增长78.5%(同比,下同)。其中,油轮船队完成货运量5,503万吨,增长160.6%,(其中承运中国进口原油3,115万吨,增长216.2%),营运率97.7%;散货船队完成货运量1,129万吨,减少10.4%,营运率98.5%;LNG船队完成货运量1,592万立方米(约748万吨),减少1.8%,营运率100%。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57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137%;实现利润总额20.82亿元,同比增加18亿元,增长640%;净利润20.63亿元,同比增加18.38亿元,增长817%;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1.54亿元,同比增加9.54亿元,增长476%。若剔除本年与上年度船舶减值、拆售船亏损及拆船补贴等不可比因素,2015年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经营性净利润约12.99亿元,同比增加7.89亿元。

  报告期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持续做好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灵魂。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一是狠抓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二是不断完善安全评估与管理体系,三是加强航次执行与监控力度,四是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二、加强市场开拓,精细化运营提高效益。

  油轮船队方面,在市场整体向好、间有震荡的情形下,公司抓市场促效益,妥善布局船队运力,高效部署经营策略,努力把握市场机会,积极推进进口原油运输,取得了良好成绩,确保了公司全年经营效益。

  一是继续大力推进“国油国运”。2015年VLCC船队共订载143个航次,其中105航次承运中国进口原油,占比73.4%。二是探索多种经营模式。期租与程租(包括COA)结合,同时适当参与POOL经营。三是依托船队规模效应,进一步开展全球经营。VLCC继续保持中东至远东基本航线的市场地位,巩固西非至远东已有航线,开辟中东至美湾、美西、红海、欧洲航线,以及加勒比地区或巴拿马地区至远东航线,全球化经营初具规模。报告期完成7个“大三角”组合航线订载,船舶重载率高达77%。四是加强营销,大力开拓新客源。通过邀请客户来访及出访,公司与国际知名石油公司、贸易商成为合作伙伴,VLCC即期市场新增客户12家。

  图:公司VLCC油轮航线拓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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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货船队方面,在散货海运市场遭遇寒冬的形势下,生产经营效益未发生重大滑坡。全年订载94个航次(含租入船订载),订约4个期租,实现了经营性扭亏的目标。一是加强市场调研,增加灵活性、力争紧跟大市、抓住波段机会。二是根据船型特点合理安排货载和航线,提高老旧船舶利用率,完成环形航线,同时配合短租期形式回避市场低位。CAPESIZE船队与国内钢厂的相对高运价长期期租合约继续执行良好,同时抓住市场波段机会、在全年市场最高位锁定一单中短期期租。三是做好租入船的市场经营,全年采取现船现货的方式租入租出4船南美粮食货载,在积累经验的同时略有盈利,达到了预期目标。

  三、继续推进重大项目。

  2015年,公司紧紧围绕战略目标推进重大项目。重大项目的落地或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

  一是VLCC船队整合高质量完成。2015年2月,收购的19艘VLCC交接工作全部顺利完成;经董事会批准,又实施“5+2”VLCC项目,将公司5艘VLCC订单和中外运旗下公司长期租入的2艘日本韩国建造的VLCC收购注入合资公司,6月顺利完成交接。二是推进落实淡水河谷VLOC项目。按照2014年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积极落实10艘新造VLOC的船型设计、船厂安排及运输合约谈判等各方面工作。5月,招商局集团李晓鹏总经理(时任公司董事长)在李克强总理和巴西总统罗塞夫的共同见证下,代表公司签署了与淡水河谷的深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9月份,双方签署了4艘现有VLOC长期包运合同,并顺利完成收购、接收和运营。三是亚马尔等LNG船项目有新的进展。2015年,公司持股50%的CLNG公司与DYNAGAS、中外运航运(00368.hk)共同投资了亚马尔项目5艘北极型LNG船舶。此外,亚马尔项目常规LNG船以及BPS项目等也在研究推进中。

  此外,报告期公司积极支持下属新加坡代理公司的发展,支持推进和探索船贸合资公司等相关产业链延伸项目,探索产网、产融结合等项目。

  四、持续优化船队结构,适时适度低成本扩张运力。

  报告期公司继续落实船舶拆旧造新,做好新造船舶接收工作,淘汰处置了一批老龄船舶及船龄船况不适应公司发展要求的船舶,进一步优化船队结构,提升船队市场竞争力。全年共接收了5艘新建VLCC油轮和3艘新建ULTRAMAX散货船,购入了2艘二手VLCC油轮和4艘二手VLOC矿砂船,完成6艘老龄散货船和2艘VLCC的出售,收到7.41亿元国家拆旧造新专项补贴。原计划报告期内处置的2艘老旧油轮,考虑到市场及相关政策等因素,拟延期于2016年处置。报告期末,公司抓住新造船价位于历史相对低位的有利时机,签订了购建10艘节能环保型VLCC的协议。

  截至2015年底,公司自有船舶61艘,总载重吨1467.9万吨,平均船龄4.98年;管理外部船舶5艘。其中自有VLCC达到34艘,加上手持订单19艘,VLCC船队规模世界领先。

  表:2015年末公司自有船队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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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持续加强资本资金运作,保证财务稳健。

  资本运作方面,2015年,公司顺利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设计、时机选择、融资效率和融资成本控制保持了较高水平。股市大幅波动中,公司股价总体表现相对平稳,全年股价略有上升。报告期末,公司股票重返沪深300、上证180等系列重要指数成分股行列。

  财务和资金管理方面,基于对市场汇率利率的跟踪研究和判断,公司采取积极果断有效的措施,上半年与银行协商将部分境外美元借款转换成中长年期的信用借款,同时陆续把境内人民币大量换汇出境,一部份用于支付造船进度款,一部份用于偿还境外美元借款。

  六、加强战略研究,谋划发展蓝图。

  报告期,公司系统开展了十三五战略规划的研究制订工作。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公司十三五战略发展规划,力争在规划期内打造质量、规模、效益均达到世界一流的VLCC船队、不断提升公司的资本资产运作水平,争取稳定和提高公司股东回报水平。

  七、降本增效多管齐下成效显著。

  报告期降本增效工作继续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合理安排船速,在船舶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实施能效管理计划,适时超低速航行,显著降低燃油消耗,减少排放。报告期节省燃油约68,626吨。二是严控备件、物料、滑油采购成本。通过集中批量采购、比价谈判等方式严格控制各项采购成本。三是规范燃油采购。报告期公司全方位改善燃油采购流程,深化细化采购环节,通过与燃油供应商紧密互动,开展燃油市场跟踪和分析,采用电子化管理,监控燃油品质等措施,燃油采购得到了进一步规范,采购成本大幅下降。

  八、继续夯实管理基础。

  一是公司加强船舶管理体系的建设和维护。油轮船队通过了SHELL、BP、IMT等国际石油公司的管理评估审核,完成了船舶安全、保安、环保管理体系的33船次内审,通过了船旗国40船次的审核和安全检查。散货船队方面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SQMS6.0版于2015年4月正式运行;与中国船级社合作开发的“综合管理体系在线应用系统(IMMS)”,属国内首创,是管理创新的重要实践。二是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为船队高效调度和管控上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公司还率先提出了打造“智慧船舶、智能航运”体系,并已启动相关工作。可视化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已完成主体开发工作。三是法律合规管理力度加大。报告期公司被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评为“第四届全国交通企(事)业法治先进单位”。四是紧紧围绕内控建设,夯实审计基础工作。五是船员管理改革不断推进。六是继续强化KPI业绩考核。

  九、继续加强队伍建设。

  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报告期采用全球招聘、香港本地招聘和内部招聘等方式,聘用岸基管理人员49人,缓解了管理人员紧缺状况。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方面,结合行业特性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在充分考虑经营内外部环境变化、行业对标企业薪酬水平变化等因素的基础上,完成部分下属公司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改善方案,开展了公司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研究工作。人才培训方面,全年开展的各类船员培训达700人次、员工培训达70人次。

  十、继续加强企业文化和公司品牌建设。

  2015年企业文化建设重点工作主要包括加强品牌建设、建立员工之家和参与公司日活动,其他文体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彰显了公司的人文精神。一是大力推动宣传工作和品牌建设。网站建设方面,公司网站群已基本形成,英文网站和下属公司网站实现全新上线。编辑出版了《招商局船谱》和《招商轮船史事长篇》,完成了公司宣传片(中文版)、宣传画册的编制工作。二是完成了7艘船舶“员工之家”的建设。为常年在海上工作的船员营造了和谐的活动场所,丰富船员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船员的归属感。三是积极开展公司日活动。2015年活动的主题是“创造价值,争创一流”。此外,公司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高度重视廉洁文化建设;认真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作风持续得到改进。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核算方法变更事项。

  7.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7.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招商局能源运输投资有限公司、招商轮船散货船控股有限公司、招商轮船LNG运输投资有限公司、招商轮船油轮控股有限公司、招商局能源运输(香港)有限公司、明海置业有限公司、招商轮船船贸投资有限公司等139家子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因投资新设增加中国超大型矿砂船运输有限公司等27家子公司。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化” 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7.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无 

  董事长:苏新刚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6-022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2日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蛇口工业二路明华国际会议中心C座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2日

  至2016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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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6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0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01、6.02、6.03、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6.01、6.03、9、10回避表决;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议案6.02回避表决;股东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10回避表决。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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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持上述资料文件以来人、邮递、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达登记地点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本次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至21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10点至下午5点。

  (三)登记地点

  本次会议的登记地点为:上海市中山东一路9号三楼;香港上环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32楼。

  (四)登记传真号码及邮箱

  本次会议的登记传真号码为:0755-88237246

  本次会议的登记邮箱地址为:xuaa@cmhk.com

  (五)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凡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本次会议及投票。股东在填妥并交回“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后,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撤回。委托两名以上(包括两名)代理人的股东,其代理人累计行使表决权的该股东的股份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在本次会议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且每一股份不得由不同的代理人重复行使表决权。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授权股东签署或由其被委托人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授权股东以外的其他人代为签署的,则该“授权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授权委托书”必须在本次会议举行前24小时交到会议登记地点方为有效。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徐安安 余佳勃

  联系电话:0755-88237355 021-63217936

  联系传真:0755-88237246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6[021]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能源运输有限公司(下称“China VLCC”)提供不超过3亿美元短期借款额度的议案》,董事会拟同意公司向其提供不超过3亿美元的短期借款额度。

  ●以上授权尚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此项关联交易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能源运输有限公司(China VLCC)提供不超过3亿美元短期借款额度的议案》,董事会拟同意公司向其提供不超过3亿美元的短期借款额度,并按照公司实际借款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利息、银行手续费、承诺费等)上浮不超过15bp的利率水平向其收取利息,借款期限为2016年底。

  此项关联交易授权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中国能源运输有限公司(China VLCC)系2014年9月本公司和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按照51%和49%的股权比例分别通过下属子公司出资在香港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1.10亿美元,注册地址: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32楼。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投资控股、海上石油运输、投资控股、船舶管理。

  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项规定,本公司董事长苏新刚先生为China VLCC董事;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谢春林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刘威武先生为China VLCC董事。此外, 2015年12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称: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并入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成为招商局集团全资子企业,中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法人。

  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二条第十七款的规定,上市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等事项系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因China VLCC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批准向其提供不超过3亿美元的短期借款额度,并按照公司实际借款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利息、银行手续费、承诺费等)上浮不超过15bp的利率水平向其收取利息,借款期限为2016年底。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China VLCC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批准额度和借款期限内向其提供借款。因境外借款系浮动利率,为保证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公司借款实际成本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5bp向China VLCC收取借款利息。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China VLCC由于成立时间及独立融资能力有限,近期资本开支较大,为了支持China VLCC的业务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公司对其提供短期借款支持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China VLCC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力,本公司向其提供短期借款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6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向中国能源运输有限公司(China VLCC)提供不超过3亿美元短期借款额度的议案》。

  董事长苏新刚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副总经理,董事华立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财务部部长,董事李钟汉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综合交通部部长,董事焦天悦先生因担任招商局集团全资子公司香港海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谢春林先生和董事刘威武先生担任China VLCC董事,该6名董事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元、杨斌、曲毅民、冯道祥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元、杨斌、曲毅民、冯道祥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向China VLCC提供短期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交易价格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制定、定价公允,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监事会意见:董事会拟同意公司向China VLCC提供不超过3亿美元的短期借款,系考虑到China VLCC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本公司和本公司股东的利益。借款利息按照本公司实际借款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利息、银行手续费、承诺费等)上浮不超过15bp,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阅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6[020]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在未来一年内

  向关联方招商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批准公司在未来一年内向关联方招商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同意公司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向招商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在招商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以上授权尚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此项关联交易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

  ●本公告所指理财产品包括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未来一年向关联方招商银行继续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批准公司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向招商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总经理谢春林先生或财务总监刘威武先生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在招商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此项关联交易授权金额超过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中文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 地:深圳市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7年3月31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地位:企业法人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注册资本:252亿元

  注册及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主要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招商银行于2002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于2006年9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招商银行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详见其公布的定期报告。

  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项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原董事长李晓鹏先生为招商银行董事;此外,招商银行2016年2月29日发布公告称:该行于2016年2月26日收到第一大股东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商局集团”)将成为招商银行实际控制人,可控制股份达到30.06%,基于上述规定及具体情况,招商银行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与招商银行存在有一项仍在进行中的结构性存款安排,具体信息如下:

  1、结构性存款金额:人民币1,142,373,000.00元

  2、期限:2015年9月30日至2016年3月31日

  3、利率:预计年化收益率为 3.15%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在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购买理财产品将参考市场同期各银行的利率水平进行交易。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构成负面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6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批准公司未来一年向关联方招商银行继续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长苏新刚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副总经理,董事华立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财务部部长,董事李钟汉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综合交通部部长,董事焦天悦先生因担任招商局集团全资子公司香港海通有限公司总经理,该4名董事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元、杨斌、曲毅民、冯道祥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元、杨斌、曲毅民、冯道祥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在一定金额限度向招商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符合公司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项关联交易的审议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本身也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将参照一般商业条款,未发现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3、监事会意见:公司在一定金额限度向招商银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公司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项关联交易的审议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阅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交易本身也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将参照一般商业条款,未发现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6[024]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关联方订造VLOC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单船公司与关联方招商局重工(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重工”)就订造2艘40万载重吨超大型矿砂专用船(VLOC)签署造船协议。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过去12个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过同类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背景

  2014年9月26日,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明华船务有限公司(下称“香港明华”)与淡水河谷(国际)有限公司(下称“淡水河谷国际”)在北京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香港明华将与淡水河谷国际签署长期铁矿石包运合同。为此,本公司将新造10艘VLOC专项服务于铁矿石包运合同。协议签署情况请见公司2014年9月27日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下称“战略合作协议”),公告编号2014[059]。

  2015年2月,双方董事会审议批准了战略合作协议,该协议正式生效。请见公司于2015年2月28日发布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11]号.

  为履行战略合作协议,公司启动了新造10艘VLOC的询价和谈判工作。2015年11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了本公司订造VLOC的相关事宜。(详情请见本公告第六部分)

  2016年3月21日,香港明华与淡水河谷国际签署了长期运输协议,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3月22日发布的《关于下属公司签署长期运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号。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招商局重工(江苏)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6日,注册资本200,000,000美元,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滨江街道新安江路1号。主要从事: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的设计、制造和修理。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74,936.7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39,262.83万元人民币,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392,491.33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18,993.9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5,159.88万元人民币。

  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系

  招商局重工(江苏)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造船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购建2艘VLOC,总价款1.70亿美元;将根据造船进度分五期支付,具体为签约10%、开工10%、铺底10%、下水10%和交船60%。

  2、交船时间为2018年下半年。

  3、船舶船体应在卖方的船厂完成建造。如交船日期延迟或船舶状况(船速、油耗、载重吨数)不能满足合同约定,买方有权降低购买价格,如交船日期延迟超过一定天数或船舶状况低于合同约定的具体标准,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4、生效条件和时间:各方签约且买方根据合同支付第一期款项。

  5、争议解决方式:仲裁。

  (二)资金来源

  上述船舶购买所需资金初步拟25%使用自有资金,75%使用银行借款,具体将根据银行融资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交易金额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一般市场惯例。

  (下转B5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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