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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轴研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6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6年3月23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收到董事表决票9份,实际收到董事表决票9份。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按照监管要求,公司在工商银行洛阳长春支行开立账号为1705021229200041894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用于存放投向“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轴研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7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34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原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43,478.00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8.05元,共计募集人民币10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261,415.9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738,584.1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710135号验资报告。截止2016年3月22日,余额为10,075.89万元(含利息)。 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2015年1月30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在该议案中对募集资金用途之安排为:“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拟根据资金状况进行先期投入,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资金。”本次拟置换金额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三、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相关核查意见 1、公司监事会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1)截至2016年3月10日,公司实际投入“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自筹资金为人民币6,981.86万元,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范围;(2)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3)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未变向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独立董事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1)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截至2016年3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6,981.86万元,与实际情况相符。(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3)本次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之需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4)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981.86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 3、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710398号),审核结论为:“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该审核报告全文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本本保荐机构认为,轴研科技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轴研科技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保荐机构意见全文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注册会计师专项审核报告; 5.保荐机构意见。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轴研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18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6年3月23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受到监事表决票3份,实际收到监事表决票3份。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截至2016年3月10日,公司实际投入“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自筹资金为人民币6,981.86万元,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范围。(2)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3)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未变向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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