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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6-07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 通讯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通讯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6名(其中独立董事6名),实到董事16名(其中独立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肇庆鼎湖热电项目公司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肇庆鼎湖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各项工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肇庆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按照90%:10%股权比例在肇庆鼎湖区组建项目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按照90%股权比例出资9,000万元人民币。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6-08)。 本议案经16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16-08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开发的肇庆鼎湖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已作为广东省工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集中供热重点项目列入《广东省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2015-2017年)》。为加快推进项目各项工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肇庆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按照90%:10%股权比例在肇庆鼎湖区组建项目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按照90%股权比例出资9,000万元人民币。 项目一期工程拟建设2×400MW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根据项目初可研报告,本工程总投资285,600万元(不含供热管网及制冷站投资),项目资本金按动态投资的20%进行核算。成立项目公司有助于我公司推进上述项目建设,促进我公司扩大发电装机容量,提高清洁电源比例,增强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2016年3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通讯会议以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肇庆鼎湖热电项目公司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该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暂定为:广东粤电永安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电厂和热力管网的建设、生产和经营,电力及其附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综合利用;电力项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培训等。公司最终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首期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肇庆鼎湖热电项目具有较好的建设条件,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电源结构调整规划,项目的建成将扩大公司装机规模,提高清洁电源比例,增强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其他 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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