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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8,7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4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投资及新能源开发。公司依靠良好的市场信誉、优良的工程质量、稳健的经营理念树立品牌形象,稳步开拓全国市场,是国内第一家进行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盾构施工的民营企业,轨道交通业务已进入全国13个城市。 1、建筑施工业务:报告期,公司积极开发外地区域市场,建筑业保持平稳运行,报告期新承接工程业务超过77亿元,同比上年增长10%。其中轨道交通工程占承接业务45%,业务结构继续得到优化。 2、房地产开发业务:报告期,公司稳步推进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及销售,签订普通商品房销售合同7.42亿元,同比上升25.20%;签订保障房销售合同10.32亿元,同比上升650.01%。 3、基础设施投资业务:面对新型城镇化及PPP等政策对建筑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公司努力拓展轨道交通及地下工程、市政路桥等政府基础设施及保障房项目,加强投融资运作,PPP项目取得突破,中标石浦高速公路新桥连接线、屏南县外东环路南段片区开发项目。 4、新能源开发业务:报告期,青海80兆瓦光伏电站运行正常,全年完成发电量14,906 万度。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度,面对新型城镇化及PPP等政策对建筑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公司发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及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业绩、技术、装备、管理、品牌等优势,努力拓展轨道交通及地下工程、市政路桥等政府基础设施及保障房项目,积极开发外地区域市场,建筑业保持平稳运行,新承接工程业务超过77亿元,同比上年增长10%。其中轨道交通工程占承接业务45%,业务结构继续得到优化。 2015年公司新中标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地下TJ3106标、珠海市格力平沙一期、郑州市南三环东延段三标、中山市天奕国际广场三期、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地连通管C9标、苏州高新区有轨电车2号线下穿ST2-TJ-4标、杭州地铁5号线一期SG5-17标、奉化市惠政东路一号拆迁安置用房、苏州高新区有轨电车1号线延伸线总承包二标、杭州市地铁6号线一期SG6-2标、上海市轨道交通14号线7标、杭州市地铁5号线一期SG5-11标、屏南县外东环路南段(张老垅)片区开发、石浦高速公路新桥连接线、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SGTJ-203标等重大工程项目。轨道交通工程进入全国13个城市。 2015年公司加强投融资运作,PPP项目取得突破,中标石浦高速公路新桥连接线、屏南县外东环路南段片区开发项目。青海80兆瓦光伏电站运行正常,全年完成发电量14,906 万度。公司房地产项目签订普通商品房销售合同7.42亿元,同比上升25.20%;签订保障房销售合同10.32亿元,同比上升650.01%。 2015年,公司重视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创优业绩显著,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1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2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优秀住宅小区金奖1项,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2项,全国用户满意建筑工程1项,全国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1项,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2项,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1项等荣誉。 加强科技创新,荣获国家级工法1项,浙江省及上海市级工法7项,发明专利授权1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5项,上海市、宁波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各1项,甘肃省建设科技示范工程1项。公司承建宁波跨奉化江澄浪桥主桥钢拱肋顺利合龙。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设子公司 单位:元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郑宏舫 201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6-010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于2016年3月14日以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书面通知,于2016年3月24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茅贞勇主持,全体监事参加会议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 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经理及其高管能在履行职务中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健康运行;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模稳步增长,给股东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是真实、客观、准确的。 公司与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存在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和其他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和行为。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第七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有关事项。 1)同意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通过《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并得到了有效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较好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客观、准确,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6-013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决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15:00至2016年4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1日(星期一) 3、会议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时进行上述两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两种网络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审议《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投资建设不超过60亿元PPP项目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4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 1、登记方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12日(星期二)9:3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1楼 投资证券部。 4、通讯联系: (1)联系人:陈洁 电话:021-64081888-1021 传真:021-54976008 通讯地址: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1楼 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2002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果对总议案投票则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 (3)上述总议案及其他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2、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次一交易日在证券营业部查询其使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结果。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公司(本人)出席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3、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4、审议《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5、审议《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6、审议《关于续聘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7、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8、审议《关于投资建设不超过60亿元PPP项目的议案》。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6-009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6年3月24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85.08亿元,营业利润2.6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7%、9.18%和3.23%。 2015年末公司总资产148.9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3.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11%和6.23%。 201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77亿元。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公司2015年度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加2015年初未分配利润46,728.39万元,减已分配的2014年度现金股利7,875万元,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3,882.45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议:按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8,750万元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送红股4股,并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875万元,增加总股本31,500万元。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10,250万元。 公司本次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年度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提供审计服务。201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116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为确保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每次不超过16亿元总额不超过41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不超过60亿元PPP项目的议案》。 1)投资项目类型 鉴于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为不断提高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促进未来战略转型和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拟投资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PPP项目,项目类型包括: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社会福利、保障房等公用事业领域的项目。 2)投资额度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对上述项目投资合同签约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 3)投资方式 (1)独资、与政府指定机构或其他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 (2)受让PPP项目的项目公司股权; (3)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管理公司,以及认购基金份额。 4)项目实施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本议案所涉及PPP项目相关协议的签署和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各项具体工作授权经营层实施。 1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16年4月15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6-015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 建设不超过60亿元PPP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不超过60亿元PPP项目的议案》。 1、投资项目类型 鉴于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为不断提高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促进未来战略转型和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拟投资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PPP项目,项目类型包括: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社会福利、保障房等公用事业领域项目。 2、投资额度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对上述项目投资合同签约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 3、投资方式 (1)独资、与政府指定机构或其他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 (2)受让PPP项目的项目公司股权; (3)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管理公司,以及认购基金份额。 4、项目实施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本议案所涉及PPP项目相关协议的签署和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各项具体工作授权经营层实施。 (二)履行投资程序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该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投资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PPP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社会福利、保障房等公用事业领域项目等。 三、对外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影响 (一)投资目的 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公司投资建设PPP项目,是为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促进公司业务战略转型升级和可持续性发展。 (二)投资存在的风险 随着PPP业务拓展,公司将面临经营模式、管理模式、盈利模式的转型升级,面临中长期的资金成本控制及回收风险,可能存在管理体制、资源配置、公司文化、人力资源等整合风险,需要公司不断加强内控及风险防范,加强对地区、项目等前期调研和审慎决策,加强投融资平台创新运作,加强内部规划、设计、投融资、采购、施工、运行、移交等协作机制建立和运行。 (三)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拓展PPP项目投资建设,项目的跟踪培育和签约实施需要一段时间,不会对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 有关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有关临时报告中进行持续跟踪披露。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6日
股票简称:宏润建设 股票代码:002062 公告编号:2016-01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6年4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郑宏舫、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赵余夫、财务负责人黄全跃、独立董事张建明。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6-012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24日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下属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需要,公司决定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包括上海杰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武汉宏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海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宏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天宏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宏润良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中兴大桥及接线工程PPP项目公司)提供每次不超过16亿元总额不超过41亿元银行贷款担保。 其中,为上海杰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1亿元的担保;为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8亿元的担保;为武汉宏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1亿元的担保;为青海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为宁波宏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5亿元的担保;为宁德天宏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5亿元的担保;为宁波宏润良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担保;为宁波中兴大桥及接线工程PPP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16亿元的担保。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杰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3日,注册资本1,568万元,公司占比100%。拟进行钢结构工程制造、安装,设备租赁,工程设计,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8256号。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154.89万元,资产负债率62.27%,2015年度净利润-126.88万元。 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20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占比100%。注册地址:上海龙漕路200弄28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32,006.99万元,资产负债率83.39%,2015年度净利润857.67万元。 武汉宏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14日,注册资本11,000万元,公司占比100%,注册地址:武汉市黄陂区盘龙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6号日月山水1.2.3栋8单元9层1号,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3,343.70万元,资产负债率79.39%,2015年度净利润1.83万元。 青海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25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占比100%,注册地址:刚察县东大街8号,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片、组件生产及销售,太阳能电站工程等。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6,216.58万元,资产负债率91.76%,2015年度净利润2,378.77万元。 宁波宏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8日,注册资本6,500万元,公司占比100%,注册地址:宁波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胜利东弄70号2楼,经营范围:基础设施投资。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06,303.22万元,资产负债率96.82%,2015年度净利润1,280.79万元。 宁德天宏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21日,注册资本5,250万元,公司占比100%,注册地址:屏南县古峰镇宝洋新区宝山小区33号,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等。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00万元。 宁波宏润良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14日,注册资本2亿元,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建设东路262号,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实业项目投资。 三、担保权限及担保协议的签署 同意公司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额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为武汉宏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宏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最长不超过五年,为宁波宏润良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中兴大桥及接线工程PPP项目公司担保最长不超过六年,为青海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担保最长不超过十五年,为其他子公司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四、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6,250万元,加上本次担保金额41亿元,共计546,250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8.81%。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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