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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62版)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 2010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675 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售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4,200 万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7 元/每股。截至 2011 年 11 月 9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5,345,740.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8,654,259.7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XYZH/2011CDA3035 号《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0号)核准,公司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3,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0,58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3,301,886.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7,278,113.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2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XYZH/2013CDA3060-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11年12月8日,本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212,916,003.66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12,916,003.66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9,825,031.27 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不包含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212,916,003.66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14年2月10日,本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24,255,917.38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4,255,917.38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2,863,297.03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不包含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24,255,917.38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情况为: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5,206,898.00元。 (2)2015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利息收入95,096.00元,支付银行手续费3,519.84元。 (3)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57,947,932.93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45,031,929.27元,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212,916,003.66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5,645,330.59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575,740.30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募集资金定存账户。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情况为: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132,527,508.60元。 (2)2015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利息收入155,050.51元,银行手续费支出3,221.80元。 (3)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入839,646,723.01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15,390,805.63元,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24,255,917.38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9,815,062.47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27,547.17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1、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已在中国银行自贡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自贡分行营业部、浙商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上述三家银行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以及中国银行自贡分行荣川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自贡分行南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自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张掖分行(上述四家银行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 2、公司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与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协议,专户银行定期向本公司及西南证券、信达证券寄送对账单,本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2015年7月28日,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保荐协议》,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中信建投证券负责后续督导。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管理和使用首次发行股票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15年12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公司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5,365,740.30 元存放于该账户中。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尚有1,575,740.30元发行费用未支付。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15年12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该账户为以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名义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3月26日公司完成组建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登记注册,并取得了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510300000095105的营业执照。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于2014年4月将注册资本20,000万元及产生的利息48,611.61元转入该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继续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进行监管。 **该账户为以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1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完成张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管理公司“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申请登记注册,并取得张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620700200034968的营业执照,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560万元,公司于2014年6月、7月将注册资本28,560万元、2014年10月将产生的利息835,058.37元转入该专户,该专户继续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进行监管。 ***公司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301,886.79元存放于该账户中。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尚有127,547.17元发行费用未支付。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2015年度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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