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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介绍 公司主营业务为物料搬运业务(主要包括起重装备、立体停车设备等产品)以及海工与船舶业务(主要包括海洋工程装备、船舶配套装备等产品)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主要客户和合作伙伴包括芬兰卡哥特科集团、瑞典山特维克集团、美国国民油井、荷兰IHC集团、厦门船舶重工、福建马尾造船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产品质量及服务深得客户信赖。报告期内,公司开始逐步介入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领域的相关业务。 公司起重装备业务定位于中高端市场,为客户提供集装箱码头解决方案、散料系统解决方案以及船厂/堆场/工厂解决方案。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在起重装备领域已具有较强的技术和品牌优势,拥有省级特种起重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主品牌“杰马”商标被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江苏省著名商标”,“杰马”品牌起重机已逐步走向国际市场。公司打造的“杰马”品牌移动式港口起重机、移动式港口无尘料斗满足了不同类型的港口、码头对物料搬运设备的需求,同时凸显了节能、环保、高效、操作简便等特点。随着现代物流产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现代化港口、码头的投资和建设,散料设备市场未来发展前景值得期待。公司将牢牢抓住市场机遇,积极拓展相关市场。 公司立体停车设备业务主要指自主品牌“普腾”智能型立体停车系统,产品主要应用于商场、社区、医院、写字楼等场所,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公司自2009年开始推进自主品牌“普腾”智能型立体停车系统的推广和销售,并不断研发新产品、新技术。伴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和城市汽车保有量的不断上升,“停车难”逐渐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难题,而立体停车设备的推广能够有效的解决城市日益严重的停车问题,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发改基础[2016]159号)要求加快停车场建设以解决停车难的问题,随着这些政策的逐步落实,将有利于公司立体停车设备业务的发展。 公司海洋工程装备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各类海洋工程装备及其配套装备,如OSV(海洋工程辅助船)、海洋风电安装作业平台、特种工程船等。由公司自主研发设计并建造的国内首座适用于近海海域自升式风电安装作业平台,针对我国近海海域泥层较厚等特殊地质条件进行了优化创新,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艘国产化自升式海上风电安装平台,为我国海上风电产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近年来,随着各项政策和规划的出台,海上风电产业发展较快,公司也将紧紧抓住机遇推进相关业务的发展。受海工市场持续低迷、国际原油价格急剧下滑影响,公司与油气相关的在手海工订单合同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产品延期交付、成本上升、现有合同价格下调等情况,造成公司海工业务出现大额亏损。根据公司对未来油价走势及海工市场发展前景的判断,公司将会逐渐收缩与油气相关度较高的海洋工程装备业务,同时会继续拓展波动比较小的其他与油气基本无关的特种工程船舶等海洋工程装备业务,严格控制公司海洋工程装备业务板块的经营风险,力争使该板块业务尽早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船舶配套装备业务主要指舱口盖等产品,主要包括用于集装箱船的吊离式舱口盖、用于散货船及多用途船的折叠式舱口盖、侧滑式舱口盖,该业务受国际航运和船舶市场影响较大。公司自成立之初即开展船舶配套装备业务,通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经验,在相关细分市场优势比较明显,报告期内公司该板块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大幅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开始涉足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领域。公司以工业污水处理为切入点,同时逐步培育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危废固废处理等细分领域的相关业务。 (二)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介绍 公司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转型阶段,周期性强,受经济周期的影响较大。公司主要产品在相关细分市场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 (三)公司积极推进战略转型升级 鉴于公司现有高端装备制造业务资产较重,周期性较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增强。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和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改善公司基本面,公司制定了“打造高端装备制造板块与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板块双轮驱动的高效发展模式”的战略转型方针。报告期内,公司已开始介入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领域。未来公司将通过多种方式大力拓展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产业,尽快形成规模,以期成为公司的第二主业。 随着国家《环境保护法》的修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的发布以及《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的印发,环境保护工作已提上重要日程并逐渐上升为国家战略,预计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产业将进入快速增长期。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参股江苏蓝星化工环保有限公司及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正式进入工业污水处理领域。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内还启动了收购环保类资产的相关工作。报告期内,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业务板块尚未产生业绩贡献,公司将积极发展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业务,使之尽快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作为国家“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2015年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复杂多变,国际油价也在年内再次大幅下跌,对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的发展也产生了较大影响。受海工市场持续低迷、国际原油价格急剧下滑影响,公司与油气相关的在手海工订单合同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产品延期交付、成本上升、现有合同价格下调等情况,造成公司海工业务板块出现大额亏损。公司其他业务板块发展情况较为稳定,但受海洋工程装备业务板块拖累,报告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6,046.28万元,较上年同期同比下降544.95%。 报告期内,公司有序推进公司各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市场营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市场,通过组织参加“2015亚洲海事展”和“2015集装箱供应链展”等展会,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国际影响力,有力提升了公司和产品的国际知名度。目前,公司已在东南亚、南美、印度、南非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销售网点。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润邦重机有限公司成功举办了首届“杰马”起重机全球代理商峰会,其还与荷兰GustoMSC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润邦重机被授权获得了在中国地区独家制造由GustoMSC设计的海工自升式平台绕桩式起重机的权利,润邦重机将在中国区域内推广、销售和建造利用GustoMSC技术设计的海工自升式平台绕桩式起重机。 (2)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推出了总人数上限为50人、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500 万元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 (3)外延式发展情况 通过外延式发展方式做大做强是公司今后的战略方针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与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进公司外延式发展的步伐,为公司在节能环保产业及高端装备产业链的扩展和整合提供支持和帮助。公司陆续通过参股方式成功投资了江苏蓝星化工环保有限公司(持股15%)和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17%),涉足工业污水处理领域,切入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产业领域。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战略转型升级需要,公司启动了收购环保类资产的相关工作。目前,公司收购浙江正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71.67%股权事项已完成了收购预案的披露工作,其余相关工作正加紧推进中。 (4)技术与产品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技术和产品研发,向市场推出了“杰马”品牌移动式港口除尘料斗、采用“同轴异步全自动横移装置”的“普腾”品牌PSH快速变频式升降横移停车设备等新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有13台套产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新增各项专利授权64项,全资子公司江苏普腾停车设备有限公司获得一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公司控股子公司润邦卡哥特科工业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其技术中心被认定为“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全资子公司南通润邦重机有限公司顺利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全资子公司南通润邦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5)再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06号)文于2015年8月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向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非公开发行股票6,027.985万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62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96.3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723.64万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6)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业务经营需要,继续推进建设“港口装卸装备项目”和“润禾码头项目”。公司与新加坡Ten-Leagu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Private Limited共同投资设立了合资公司天利和润邦重工有限公司;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南通润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将作为公司发展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产业的投资平台;公司控股子公司润邦卡哥特科工业有限公司在欧洲设立1家海外子公司润丰科技,致力于从事机械设备及其配件的采购和销售、进口和出口业务。 (7)国际化进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战略合作和自主开发,进一步扩大了海外市场的销售和服务网络,形成了自销和代理相结合的市场布局模式。目前公司已在东南亚、南美、印度、南非等国家和地区建立销售和服务网点,实现了销售国际化和服务国际化的快速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在世界范围内寻求有效配置资源,在采购、运输、工程等方面充分利用海外资源,提升了项目管理国际化水平。同时通过人才引进和自我培养等方式,不断加快国际化人才队伍的建设。目前,公司已初步建成一支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售后服务等领域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初步实现了人才国际化。 (8)战略转型情况 鉴于公司传统的装备制造业务资产较重,周期性较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增强。为了使公司兼具稳健性和成长性,在结合国家政策、市场需求及公司自身经营管理经验并经审慎研究后,公司制定了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发展目标,即:持续夯实高端装备制造业务,通过对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引进与整合,打造战略产品和核心产品,通过战略合作及商业模式创新,持续提升公司在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同时,紧跟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充分借助资本市场平台,抓住外延式发展的契机,大力拓展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产业作为公司的第二主业,积极推进公司战略转型,打造高端装备制造板块与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板块“双轮驱动”的高效发展模式。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受海工市场持续低迷、国际原油价格急剧下滑影响,公司与油气相关的在手海工订单合同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产品延期交付、成本上升、现有合同价格下调等情况,造成公司海工业务出现大额亏损,从而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下降544.95%。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15年7月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通润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期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增加南通润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润邦卡哥特科工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Runfin Technology Oy,本期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增加Runfin Technology Oy。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润邦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06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60,279,850股新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7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8月1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6,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963,599.6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7,236,400.39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8月11日前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01970010号《验资报告》。 2、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 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27,236,400.39元,全部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度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 注1:募集资金累计产生利息收入净额48,860.00元,视同募集资金管理,并已转入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润邦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5年8月17日,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64,620.00万元,扣除保荐机构费用1,8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收到62,820.00万元。另扣除发行相关费用963,599.6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27,236,400.39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628,248,860.00元(含利息收入净额48,860.00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进行销户处理。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0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4月18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建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俞汉青、沈蓉、陈议以及原独立董事徐胜锐、倪受彬、吴铭方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0,800.99万元,较2014年度下降13.73%;营业利润-41,604.74万元,较2014年度下降388.75%;利润总额-40,791.96万元,较2014年度下降344.5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046.28万元,较2014年度下降544.95%。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0,462,805.82元,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为31,803,006.2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提取10%的盈余公积金3,180,300.63元后,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8,622,705.65元, 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结余235,981,750.74元,减去母公司本年度已分配利润18,000,000.00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46,604,456.39元。 为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201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与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预计公司与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建、施晓越、沙明军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与南通威和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预计公司与南通威和船用配件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建、施晓越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与卡哥特科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预计公司与卡哥特科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LOH Swee Peng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李晓琴女士、谢贵兴先生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二人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港口装卸装备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终止实施“港口装卸装备项目”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发出。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公司与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概述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至2016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间拟与公司关联方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潮海洋”)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2016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公司董事会9名成员中,吴建、施晓越、沙明军回避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3、201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蓝潮海洋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蓝潮海洋成立于2013年2月20日,注册资本5,01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施晓越,注册地址为南通市港闸区长泰路128号D座,经营范围:风电工程的施工及施工技术的咨询服务;海洋工程设备、港口工程设备的安装;海洋工程设备的租赁及技术咨询服务;风电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015年度,蓝潮海洋实现营业收入2,248.81万元,净利润为728.95万元。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695.68万元,净资产为5,547.52万元。(经审计) 关联关系:受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吴建以及公司副董事长施晓越、董事沙明军共同控制。 蓝潮海洋依法存续经营,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交易结算 公司向蓝潮海洋采购的商品主要为产品配件、技术、劳务等。公司向蓝潮海洋销售的商品主要为产品配件、技术支持、码头租赁、劳务等。 公司与蓝潮海洋之间的交易结算在货到、票到后2或3个月的月末支付。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与关联方蓝潮海洋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除本公告以外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审议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将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事项,各交易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协议进行,定价公允,关联交易行为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关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润邦股份2016年度即将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规范,本保荐机构对实施该等关联交易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83 股票简称:润邦股份 编号:2016-043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6年4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前海全景财经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吴建先生,独立董事沈蓉女士,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晓琴女士,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谢贵兴先生,保荐代表人张雷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2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实施“港口装卸装备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2012年5月22日和2012年6月8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港口装卸装备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润邦卡哥特科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邦卡哥特科”)投资建设“港口装卸装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投资建设“港口装卸装备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7)以及《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32)。 2、2014年3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4年4月18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港口装卸装备项目”延期完工的议案》,同意润邦卡哥特科将“港口装卸装备项目”完工日期调整至2016年6月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港口装卸装备项目”延期完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7)以及《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25)。 3、2015年4月26日和2015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港口装卸装备项目”实施方案暨投资建设“润禾码头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港口装卸装备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调整“港口装卸装备项目”实施方案暨投资建设“润禾码头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以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 4、2016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港口装卸装备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港口装卸装备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终止实施“港口装卸装备项目”的情况介绍 1、“港口装卸装备项目”实施概况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润邦卡哥特科投资建设“港口装卸装备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37,511.50万元人民币(调整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港口装卸装备项目”已累计投入58,613.32万元人民币,项目进度为42.62%。 2、终止实施“港口装卸装备项目”的情况说明 通过前期“港口装卸装备项目”的建设,目前润邦卡哥特科已正常开展运营,已有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已能满足润邦卡哥特科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更合理的利用资金,避免过度的固定资产投资,公司计划终止实施“港口装卸装备项目”。 三、终止实施“港口装卸装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润邦卡哥特科已有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已能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终止实施“港口装卸装备项目”不会对润邦卡哥特科和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后续将视润邦卡哥特科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及时进行适当的固定资产投资,确保不影响其正常运营,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1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18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有关规定,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以5.93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合计23,458,100股,公司总股本将从443,737,950股减少至420,279,850股。该事项涉及的股本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办理,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0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介绍 1、2014年11月1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实<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4年1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5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将《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15年5月28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5年6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以2015年6月1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65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2,345.81万股限制性股票。 7、2016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有关规定,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以5.93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合计23,458,100股。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二、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原因说明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一)原因说明 1、根据《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在授予日后12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及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2、《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中设定的公司层面解锁业绩考核条件如下: ■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公司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2年-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9,219.50万元、10,088.60万元、10,348.72万元和8,571.72万元、9,120.62万元、8,314.24万元,三年平均水平分别为9,885.61万元和8,668.86万元。 3、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46,046.28万元和-45,956.34万元,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的相关要求,未能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公司层面解锁业绩考核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不具备继续实施《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条件。同时,伴随着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不能满足公司业务转型对人才激励的需求。 4、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回购注销全部26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合计23,458,100股。 (二)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1、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股份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限制性股票共计23,458,100股,占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的100%,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29%。 2、回购价格 公司将按照《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为5.93元/股,但根据《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具体如下: 若在授予日后公司实施派息、公开增发或定向增发,且按《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应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缩股:P=P0÷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缩股比例(即1股股票缩为n股股票)。 3、配股:P=P0×(P1+P2×n)/[P1×(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三、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为13,910.6533万元,系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对于本次已回购注销权益对应的股份支付费用不再确认,具体以公司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为准。 四、后续措施 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行业、市场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研究和适时推出其他有效的激励计划,通过优化公司薪酬结构体系、完善绩效激励政策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及技术骨干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五、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443,737,950股调整为420,279,850股。股本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的独立意见 1、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的要求,经核实上述情况属实,公司已不具备继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条件。 2、公司确定的回购价格、数量符合《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以及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情况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公司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及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及技术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回购股份所需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 七、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的核查意见 经核实,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的要求,已不具备继续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的条件。 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回购价格、数量符合《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26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45.81万股。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和《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已作出同意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决议;公司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决议之规定;公司尚需就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下转B70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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