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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7人,实到出席董事会6人。独立董事李正良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程木根代为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范建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玉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12,186,150.74元,较期初余额67,629,617.49元下降81.98%,其主要原因系公司于上年末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一部分已到期办理了承兑,一部分已背书转让给供应商。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565,664,598.49元,较期初余额267,165,738.04元增长111.73%,其主要原因系公司的子公司风范绿色建筑(常熟)有限公司预付钢材款131,032,602.11元,较期初余额增长154.34%。公司的控股公司江苏风华能源有限公司预付燃油款95,584,070.62元所致。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231,699,137.96元,较期初余额167,112,475.39元增长38.65%,其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与供货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开具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给供货商。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280,318,359.09元,较期初余额104,989,484.22元增长了167.00%,其主要原因系今年一季度公司与客户签订了购销合同收到客户支付的定金。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3,050,290.92元,较期初余额10,008,124.31元下降了69.52%,其主要原因系公司于年末计提的职工年薪工资已于报告期支付完毕。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1,644,205.65元,期初余额为-11,042,980.93元,其主要原因系三月份应交各项税费达1,700余万元所致。 (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财务费用累计发生额为15,633,190.15元,较去年同期6,517,568.24元增长139.86%,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汇兑损失达7,332,773.51元所致。 报告期投资收益累计发生额为0,去年同期为2,499,552.00元,其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外投资的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已通过发审会审核即将挂牌上市,故2015年度不再分红,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同享受。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发生额为43,196,235.06元,较去年同期63,413,762.73元下降31.88%,其主要原因一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风范绿色建筑(常熟)有限公司去年第一季度取得政府各项奖励1,250万元,今年未有此项收入;二是根据公司和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去年第一季度有淮(安徽)上(上海)线等一批较大工程集中确认销售收入,故去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3)现金流量表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发生额为-38,968,153.16元,去年同期为35,485,033.48元,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812,904,400.81元,较去年同期559,716,040.56元增长45.24%所致。 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发生额为-4,648,629.66元,去年同期为-85,097,985.10元,其主要原因系去年一季度公司有5,000万元存款办理了结构性存款所致。 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646,839.41元,较去年同期61,568,888.89元下降69.71%,其主要原因系去年一季度增加银行贷款7,000万元,今年一季度为2,500万元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6年1月18日起停牌,自2016年1月19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自从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以来,公司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交易双方就标的资产的范围、具体的交易方式以及交易估价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截至2016年4月16日,双方未签署任何意向性的协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成熟,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2016年4月13日下午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于2016年4月14日复牌。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建刚先生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制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对于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承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及在该等企业中的控制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承诺人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发行人进行同业竞争,本承诺人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在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及所控制的公司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承诺。”发行时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建刚先生关于解决关联交易的承诺:“1、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本人直系亲属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与风范股份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在本人作为风范股份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本人直系亲属、本人及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不再与公司发生经营性的业务往来;为公司利益或生产的需要,确需与本人、本人直系亲属或者与本人及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发生的交易,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制度》的规定,均需由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并按照公平、合理、通常的商业准则进行。3、本人承诺不利用风范股份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地位,损害风范股份的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发行时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 其他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建刚先生首发限售期到期后自行追加延长股份限售承诺:“在延长的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风范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风范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风范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上述延长的锁定期外,本人在风范股份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风范股份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风范股份股份,并在本人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承诺期限为2015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18日,已履行完毕。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建刚 日期:201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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