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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1273408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景观设计、家具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建筑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装饰施工、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在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实质变化。公司本身处于高速成长期,公司所在行业已经处于成熟阶段,行业受到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公司业绩增长速度处于行业领先位置,公司业绩体量处于整体行业的中流水平。 2015年营业收入 32888.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7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7000.93万元,同比增长30.98%。公司以室内装饰设计和施工双轮驱动,推动公司业绩增长,并充分利用BIM技术,提高公司设计服务的质量,使得设计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较去年有较大的提高,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净利润。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弘高创意下属全资子公司-弘高设计获得2014年度全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排名第七名、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五十强排名第十名,弘高设计在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举办的“十佳设计机构”和“百名优秀设计师”评选活动中,获得“十佳设计机构”殊荣;在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举办的“十佳设计机构”和“百名优秀设计师”评选活动中,周庆国等13名设计师获得2015年度“百名优秀设计师”称号; 报告期内,“雁栖湖精品酒店装修工程-多面材组合柱饰面施工工艺”等10个技术创新成果获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2015年度科技创新成果奖;“北京雁栖湖国际会都(核心岛)、北大国际医院门诊医技楼、丽都饭店1-4层装饰工程”等3个项目获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授予的“科技示范工程”证书;江五州、孙志新等三十余人累计获得42人次全国优秀项目经理证书及北京市优秀项目技术经理证书;“畅游大厦F16-19层装饰工程”等9个项目获得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北京市优质工程”证书;“北京诺德中心1号楼装饰设计工程”等3个项目获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全国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证书;“北京雁栖湖国际会都(核心岛会议中心)、精品酒店工程”项目获得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证书;“北大国际医院门诊医技楼”项目获得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授予的“国家优质工程奖”;天津香格里拉酒店工程获得天津市环境装饰和古建筑营造协会授予的“天津奖”;此外,报告期公司还获得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授予的AAA级信用等级企业证书、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授予的AAA级信用等级(招投标)证书及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授予的“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证书。 虽然报告期内受经济下滑及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下降的影响,行业普遍不够景气,但本公司商业模式的逐步落地从而体现出更多的价值,报告期是本公司上市第一个完整年度;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大大加强;存量改造及装修的增加,大客户贡献的订单和产值持续增加,大客户对公司粘性增大等几个因素,公司的订单和产值仍旧保持上升势头。报告期内,公司新签署订单金额近50亿元,实现营业总收入32.89亿元,同比上年增长5.74%;全年营业总成本29.23亿元,同比上年增长3.29%;其中直接成本26.57亿元,同比上年增长2.87%;公司综合毛利率19.20%;全年三项费用支出8589万元,三项费用率为2.61%全年实现净利润2.70亿元,同比上年增长30.98%,2015年净利润率8.2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41.41亿元,净资产9.12亿元,资产负债率77.97%。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编号:2016-034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03月3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等形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0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何宁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5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咨询网相关公告(www.cninfo.com.cn),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于2016年4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放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述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将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放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总经理201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放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放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16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1、实现营业收入 45亿元;2、实现净利润4亿元。 上述财务预算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 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 注意。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放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上会师报字(2016)第2202号审计报告确认,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0,009,331.6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350,696.74元后。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合并报表的净利润为基础,加上上年度分配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367,004,045.68元,2015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8,662,680.54元。 2015年度分红预案:以总股本412,734,085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61,910,112.7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619,101,12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031,835,212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放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 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符合《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放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1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6年度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宁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银行授信有关的各种法律文件。由于授信申请与银行实际授信批准存在差异,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新增其他银行授信或在不同的银行间进行授信额度的调整。授信有效期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放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投标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授权管理层(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最 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但在任一时点公司对外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5亿元(含)。该项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关于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管理》的公告详见2016年04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咨询网的公告文件(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放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放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16年05月18日召开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情见公司2016年04月19日刊登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0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编号:2016-035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04月18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6 年03月31日以书面、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2015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201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412,734,085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61,910,112.7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619,101,127股。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核意见如下: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会议以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书面核查意见如下:《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七、会议以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向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本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0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6-036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0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在项目投标、工程付款、项目建设等时间点会有间隙性的现金闲置,为提高闲置资金的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决策权,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为了更好管理公司资金使用,提高闲置资金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投 标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可以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即任一时点公司(含子公司)合计对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5亿元(含)。 (二)现金管理方式 闲置资金拟投资于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型银行理财 产品,不得投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 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得进行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 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 (三)投资产品发行主体 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 (四)投资期限 单笔现金管理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五)授权实施期限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9.2的规定,对于单笔成交金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理财投资,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八)其他事项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投资风险。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管理层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控制: (一)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等,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审计部定期对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公司监事会持续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四)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收益情况,接受投资者监督。 三、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一)使用间隙性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编号:2016-037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5年度报告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定于2016年04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何宁先生,总经理:甄建涛女士,财务总监:薛彤先生,独立董事:王德宏先生,独立财务顾问:张彧灏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慧龙先生。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6-038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6年05月18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时间:2016年05月18日(星期三)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05月18日(星期三)下午2:00—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05月17日—2016年05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05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05月17日15:00至2016年0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朝来高科技产业园7号楼六层。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6年05月12日(星期四)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2、审议《公司201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8、审议《关于续聘2016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申请201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审议《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上述议案已经过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文件。 三、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16年05月 12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05月13日(星期五)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16年05月13日(星期五)16:00前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具体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0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04 投票简称:弘高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 具体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 ■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以上不包括累计投标的议案)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0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交易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0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免费申领)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5分钟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i@cninfo.com.cn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网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票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慧龙、高宇 联系电话:010-57963201 联系传真:010-57963201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 3、《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8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05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三个选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编号:2016-039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16年4月12日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公司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因年报审计审核工作量较大超出原定的预期时间,加之年报编制工作量较大,公司无法在预约的时间完成2015年年报披露工作,为给广大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经公司申请,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由原预约的2016年4月12日推迟至2016年4月19日,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弘高创意,证券代码:002504)于2016年4月12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2016年4月12日在制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推迟报出2015年年度报告时间及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标号:2016-031)。 2016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于2016年4月19日报出2015年年度报告等议案,并于2016年4月19日在制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弘高创意,股票代码:002504)将于2016年4月19日开市起复牌交易。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编号:2016-040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投资盖德软件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07月23日公告了《关于签订投资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公司拟出资不高于2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盖德公司。投资后,公司将持有盖德软件科技集团51%的股权。 二、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与盖德公司签署了《投资意向书》后,双方积极就此事项进行洽谈,并于2015年11月24日公告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75),但在洽谈中公司未能就交易条款、后续发展计划等方面的具体事宜与相关方达成一致意见,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投资事宜。 三、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投资事项一直处于洽谈阶段,尚未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或协议,公司也未实际支付任何保证金或者收购对价,因此,终止该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及股东权益产生实际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公司会在BIM领域的并购与团队建设方面加大力度,一个并购标的的终止并不会影响公司在基于建筑全生命周期的BIM领域的战略布局。公司也一直在与BIM行业其他的一些公司洽谈过程中,在相关领域内的整合和并购工作积极有效展开。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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