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6-037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八届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累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千万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冉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冉十科技)2016年4月7日与中信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签订《中信银行理财业务签约/解约申请表》,使用自有闲置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中信银行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中信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613期A款人民币理财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
3、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整
4、产品收益计算期限:35天
5、产品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2.7%
6、起息日:2016年4月08日
7、到期日:2016年5月13日
8、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理财期满,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中国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9、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10、产品的费用
(1)销售服务费: 0.05%/年,按日计提;
(2)托管费: 0.05%/年,按日计提;
(3)投资管理费:本产品所投资工具所获收益扣除销售服务费、托管费等相关固定费用后,超过本理财产品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以上部分为产品管理人投资管理费;
(4)以上费用,按产品募集资金总额为基数,按上述费率标准计付。
11、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与中信银行没有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信用风险:本产品收益来源于产品项下投资工具的回报。如果投资资产中的投资工具发生违约事件,使得产品到期时所投资工具的出售收入或投资收入等可能不足以支付投资者收益,投资者收益将可能受到损失;在此情况下,投资者收益将根据基于其偿还比率测算出的投资资产价格予以确定,同时,产品将保留向发生违约事件的发行主体或借款主体的追索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投资者进行清偿。
(2)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存在波动性,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将承担一定投资资产市值下跌的市场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
(4)提前终止风险:如发生提前终止条款约定情形,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且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预期的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
(5)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理财产品造成重大影响,例如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全部损失。
(6)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客户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行网站(http:// bank.ecitic.com/)、营业网点查询,以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
(7)延期清算风险:若在产品到期时,债券发行人或融资主体延期付款或其它原因导致货币资金余额不足支付本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则产品存在延期清算的风险。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9)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由于市场波动导致投资工具贬值或者投资品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则有可能造成本产品收益全部损失。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指派专人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内审负责对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标的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与此同时,公司对理财使用的资金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发展,并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四、本次投资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次投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04月18日
本版导读:
|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 2016-04-19 | |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书面意见 | 2016-04-19 | |
|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6-04-19 | |
|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股票存在 被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等风险提示性公告 | 2016-04-19 | |
|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的补充公告 | 2016-04-19 | |
|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 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 2016-04-19 | |
|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 2016-04-19 | |
|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4-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