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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7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6-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控股股东”)之宋斌先生、高运奎先生、李恕华先生、孔德龙先生、杨玉清先生、于海龙先生、王平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宋斌先生、高运奎先生、李恕华先生、孔德龙先生、杨玉清先生、于海龙先生、王平先生因股份质押贷款还款需要,分别于2016年1月25日、2016年1月29日、2016年4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8,22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821%。 一、控股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控股股东的减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控股股东宋斌先生、高运奎先生、李恕华先生、孔德龙先生、杨玉清先生、于海龙先生、王平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的股票数量占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2015 年 7 月 13日,公司发布《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 2015年7 月13日起未来6个月不减持公司股票。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宋斌先生、高运奎先生、李恕华先生、孔德龙先生、杨玉清先生、于海龙先生、王平先生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斌先生、高运奎先生等九名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份减持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3,212,109股,并通过其所共同控制的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91,304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103,41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02%。在本次股份减持后直接持有本公司股44,990,809股,并通过其所共同控制的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91,304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882,11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2.34%。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斌先生、高运奎先生等九名一致行动人承诺:自本次减持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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