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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96,690,42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为一家集投资规划、开发建设、施工运营、商业管理、物业服务等多项业务为一体、多业态综合开发能力的房地产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贯彻落实“地产+文旅+金融”的战略定位,由单一“开发商”转变为“开发商+运营商+服务商”的多重角色,加大转型力度,继续做大产业链;2015年,公司着力打造文化旅游地产项目,继续加强金融行业布局,加快落实海外发展战略,整合完善境外投融资平台,全面推动战略转型目标的实现。

  2015年,楼市政策坚持促消费、去库存的总基调。在房地产市场增速放缓及高库存压力下,政府连续出台利好政策,央行采取多轮降准降息、降首付、减免税等措施,地方也纷纷出台放松公积金、财政补贴、取消限购限外等系列政策,刺激消费,促进库存去化,推进需求入市,全国商品房销售额和销售面积同比分别增长14.4%和6.5%,房地产市场运行环境显著改善。全国住宅市场继续分化,市场“二元分化”现象持续加剧,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则呈现量价齐升态势,改善性需求比例显著提升;部分二线和多数三四线城市市场需求表现乏力,高库存压力下,房价和成交量多呈下跌态势。土地供需则呈现分化的局面,房地产企业虽整体经营策略保持谨慎,但对部分城市拿地热情升温,逐步加大一线城市布局,热点城市行情升温,三四线城市土地市场则遇冷,2015年全年房企土地购置面积2281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2%。

  公司开发项目类型丰富,涵盖刚需住宅、改善性住宅、高端别墅、顶级会所型商墅,以及大型城市综合体商业。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相比,公司在房地产开发方面综合成本控制能力较强、具备较强的行业管理能力,拥有丰富项目操作经验的核心管理团队,综合实力及抗风险能力较强。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15年,房地产市场整体下行、行业利润普遍下降。面对复杂的行业和宏观经济形势,公司进一步贯彻落实“地产+文旅+金融”的战略定位。积极加速战略转型,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打造文化旅游项目,继续加强金融行业布局,加快落实海外发展战略,整合完善境外投融资平台,全面推动实现战略转型目标。在营销创新、金融创新、管理创新、运营创新、团队建设及品牌塑造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转型加速,狠抓两效”的工作思路,逆势而上,攻坚克难,经营业绩再创新高,销售收入同比上扬。但同时,2015年公司整体利润下降,主要原因在于公司一线城市等高毛利在售项目尚未达到结算期,暂无法结转销售收入,但其已发生的营销及管理费用已进行确认;同时,2015年公司积极进行战略转型,拓展文化旅游业务,强化市场营销,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均有所增加;此外,因部分产品竣工等原因,费用化利息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2015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6.4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72%;其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07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7.22%。

  (二)依托宏观政策调控,推动主营业务稳健发展

  1、房地产行业分析及公司竞争优势

  经济下行趋势以来,政府持续通过财政、货币政策托底,财政支出同比增速持续增长,各项经济指标稳步好转,政策的累积效应在年底逐步显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释放积极信号,透露提高赤字率上限的意愿,表明政策对经济的支持仍有较大空间。此外,供给侧改革的长期政策将优化行业资源配置、加速库存出清,持续改善房地产行业基本面。伴随中央稳增长、去库存的政策措施逐步落地,一线及热点二线城市等大中型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将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从结果上看,一线城市房价上涨、成交激增的现象已经开始逐步向其他城市蔓延,百城住宅价格指数和70个大中城市房屋价格指数均显示二、三线城市开始持续回暖甚至同比转增,地产行业将迎来周期性复苏。

  公司的城市布局主要位于一线城市及其周边热点地区,人口基数大、GDP高速增长的二线城市以及部分省会城市。上述地区成熟的城市功能、强劲的经济发展动力及广泛的人口支持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奠定了稳定的基础。公司拥有住宅、商业、酒店、城市综合体等丰富的经营业态和完善的配套设施,能够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同时,公司坚持实用与美观相结合的设计理念,结合项目周边环境、地形等要素营造高舒适度的空间环境。公司致力打造出怡人、舒适、安逸的景观环境,确保其恰当的整体设计和风格定位。公司始终以消费者的满意度为重要目标,使用绿色、环保、优质的新型建筑材料,从源头保证一流可靠的产品质量。另外,公司科学的营销方案和专业的营销团队能为公司稳定提高经营业绩,在消费者心目中良好的品牌形象也有效地为公司拓展了市场。

  2、房地产项目储备情况

  公司土地投资重点围绕一线城市及其周边热点地区、热点二线城市、部分省会城市,以及法律健全的海外移民热点城市及国际一线城市。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招拍挂”和股权收购等方式,共获取土地1,108,798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832,868平方米。按照公司海外发展战略,公司先后取得了马来西亚南洋度假中心项目、韩国济州岛锦绣山庄国际度假项目及澳大利亚悉尼麦考瑞大街71号项目用地;获取北京、上海在内的一线城市用地;在文化旅游产业方面持续发力,获取长沙铜官窑文化旅游项目用地;同时,有针对性地选择具有区域优势及发展前景的海南、唐山地区进行深耕。

  3、房地产项目开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重点房地产项目及文化旅游项目,加快新项目开工建设,加强工程量化和标准化考核管理,工程进度和品质进一步提升,全年竣工面积130.25万平方米,实现开复工面积417.97万平方米。公司适度加大了商业地产的开发建设力度,在上海虹桥、西宁、银川等具有潜力的城市涵盖大型商业、写字楼、公寓、酒店在内的城市综合体项目。

  4、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签约销售面积61.44万平方米,销售金额48.21亿元,结算面积56.49万平方米,结算金额41.59亿元。公司抓住市场回暖的契机,不断深化营销体制变革,加大营销渠道创新,采取强化竞争意识、严格费用管控等措施,准确把握市场需求,有效促进项目成交,加速项目去化,公司销售情况整体偏好。除了目前持续热销的北京慧谷、悦谷家园、上海新华联国际中心、天津、惠州、武汉、西宁、银川等项目外,2016年又将有一批新项目入市,公司房地产业务可售资源更加丰富,产品业务类型更加符合市场需求,公司房地产业务收入有望进一步释放。

  (三)积极拓展融资渠道,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实现新突破。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募集资金21亿元,极大地增强了公司资本实力,为公司的下一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公开发行5+2年期公司债券13亿元,成功完成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30亿元,发行中期票据10亿元,极大改善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了公司的资金成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新丝路文旅(00472.HK)完成定向增发3.96亿元港元,实现海外资本市场融资零的突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45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通过;10亿元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目前相关发行工作正在进行。

  (四)加快落实战略转型,海外投融资平台更趋完善

  1、文化旅游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在项目获取上更加理性和审慎,把发展重心向主流城市和真正能成为旅游目的地的城市倾斜。2014年,公司注册成立韩国新华联锦绣山庄株式会社,获取韩国济州岛文旅项目用地,目前,锦绣山庄的征地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2015年,公司加快推进文化旅游地产项目,首个文旅项目芜湖鸠兹古镇首期开街亮相,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海洋公园)项目结构封顶,预计2016年下半年试营业;同时,全国旅游优选项目、湖南省重点工程—长沙铜官窑文旅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此外,公司与四川广元市就文化旅游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了《合作意向书》,有望进一步扩展公司文化旅游项目规模。

  2、海外战略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国际置地完成对香港上市公司新丝路文旅(00472.HK)的收购,成为新丝路文旅的控股股东,公司进而获得优质的海外投融资平台;收购完成后,新丝路文旅成功完成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总额3.96 亿元港币;同时,新丝路文旅以增资方式获得锦绣山庄55%的股权;此外,为丰富该项目旅游资源,新丝路文旅收购具有经营娱乐场业务资格的黄金海岸株式会社59%的股权,上述两项投资有利于新丝路文旅整合及拓展海外旅游度假业务,提升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新丝路文旅海外投融资平台作用已逐步显现,未来新丝路文旅还将通过一系列收购兼并、优质资产注入等方式加速推进海外战略布局。

  房地产项目国际化布局是公司海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前期在马来西亚南洋度假中心项目和韩国济州岛锦绣山庄项目的开发建设,并继续进行优质项目的储备工作,加大海外投资力度,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新华联国际置地与Landream Sydney Pty Ltd(蓝梦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公司,购买AMP Life Limited(AMP)持有的位于澳大利亚悉尼麦考瑞大街71号地块,目前双方已完成交换协议。

  3、金融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强化金融行业布局,金融将成为公司重要产业之一。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南华建参与增资长沙银行,截至目前,合计持有长沙银行7.29%股份,未来在控股股东的大力支持下或将继续增持长沙银行的股份,将成长性强的城市商业银行纳入公司投资版图中,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带来积极影响。此外,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持有的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巨人投资有限公司、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方式共同发起设立国内首家民营资本创办及主导的再保险公司—亚太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注册名称为准),进一步实现公司整体战略转型,保障公司多元化业绩发展,目前公司已将申报材料提交中国保监会审批。未来,公司将通过投资、并购等多种方式,同时依托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多元化发展的优势,适时置入其他优质金融资产,助推公司在金融领域跨越式发展。

  (五)公司管理落到实处,团队建设更具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优化了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系统梳理了各公司组织架构,严格规范定岗定编,已经形成了人力资源标准化操作手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并得到贯彻落实。公司加大了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全年实施“源动力”人才发展计划,实行内训+外训,课堂+现场相结合的复合培训模式。同时,公司强化了责任、廉洁和风险意识。报告期内加大了对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的审计力度,对违反规定及失职人员进行了严格查处,并成立风险与控制管理委员会,加强重大投资事前评估及投资监管。

  (六)营销创新继续发力,品牌建设再上台阶

  2015年,公司以“去库存、抓销售、促回款”为工作重心,以“强销为本、渠道为上、业绩为先,现金为王”为销售宗旨,开展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卓越成效。公司深化营销体制变革,以业绩为导向,对营销管理架构、竞争机制、佣金计提等出台一系列新规,进一步放大营销激励效果,促进营销管理标准化;同时,加大营销渠道创新,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设计有针对性的营销手段,启动复合化的营销模式;此外,强化竞争意识,严格进行费用管控,强化营销招标管理,建立营销费用后评估体系,营销费效比进一步优化。

  2015年,公司高度重视和强化宣传舆论导向的功能,利用新闻和自媒体平台,提升了公司的传播力、影响力、引导力、公信力,将公司良好的形象,战略转型举措和成效推向市场,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公司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同时,致力于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并致力慈善,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1月,锦亿园林和黄山海慧共同出资500.00万元,设立西藏格雅美装饰艺术有限公司,锦亿园林出资255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1%。(锦亿园林拥有西藏格雅美51%的股权,本公司拥有锦亿园林70%的股权,锦亿园林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本公司委派。)

  2、2015年2月,新华联伟业和运河长基共同出资5,000.00万元,设立北京新华联宏石商业地产有限公司,新华联伟业出资2,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运河长基出资2,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3、2015年6月23日,新华联置地收购海南香水湾大酒店有限公司95%的股权,股权收购金额704,067,420.00元。

  4、2015年6月27日,国际置地收购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51.41%的股权,股权收购金额555,139,312.00港币。2015年7月10日,新丝路文旅定向增发后,新丝路文旅总股份数由1,668,532,146股增至2,268,532,146股,国置地持股股数为841,197,369股,占新丝路文旅定向增发后总股份数的37.08%。

  5、2015年11月,新华联商管出资1,000.00万元,设立北京恒兴长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华联商管占注册资本的100%。

  6、2015年12月,新华联置地和新华联上海商管共同出资10,000万元,设立上海新华联置业有限公司,新华联置地出资5100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51%;新华联上海商管出资4,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6-031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5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在北京顺义区新华联丽景温泉酒店国花园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341,367.75元,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提取的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4,136.78元,加上公司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281,159,623.01元,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281,466,853.98元。

  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96,690,4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189,669,042.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91,797,811.98元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董事会同意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的担保额度(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有效期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

  公司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予以认可,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傅军先生、丁伟先生、冯建军先生、张建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融资担保费的关联交易议案》;

  近年来,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担保事项提供了大力支持。为体现公平原则,进一步明确融资担保的责权,自2016年1月1日起,新华联控股将继续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并收取担保费用。新华联控股为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质押担保的,担保费用按担保合同金额的1%/年收取;新华联控股为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担保费用按担保合同金额的 0.5%/年收取。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收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融资担保费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35)。

  公司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予以认可,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傅军先生、丁伟先生、冯建军先生、张建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新华联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为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开展委托贷款债权的资产证券化工作,即通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发行新华联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新华联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一切与本次专项计划设立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调整本次专项计划产品的交易结构以及相关交易细节。

  2. 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的设立、存续、设立后管理等相关事宜。

  3. 制定、审议、修改、批准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协议、基础资产转让协议、差额支付承诺函等)。

  4. 在本次专项计划设立完成后,办理本次专项计划产品的交易所挂牌事宜。

  5.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专项计划有关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6. 如监管部门对设立专项资产支持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专项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7. 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可转授权之外,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处理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事务。该等转授权自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之日起生效,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新安金融及新安资本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公司“地产+文旅+金融”的战略定位,进一步加快金融行业布局,公司拟收购南翔万商(安徽)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新安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金融”)及安徽新安资本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资本”, “新安金融”及“新安资本”以下并称“标的公司”)的部分股权,并计划同时参与新安金融定向增发及新安资本增资事宜,在综合考量标的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及尽职调查结果后,公司拟以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出资额进行股权投资。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分别持有新安金融及新安资本10%的股权。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并根据上述投资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拟投资新安金融及新安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铜官窑”)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德雅路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德雅路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等相关协议。工商银行德雅路支行根据主合同等相关协议,向长沙铜官窑发放贷款,用于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度假区一期工程项目建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三年,贷款年利率为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基准年利率上浮5%。

  公司拟与工商银行德雅路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为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3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及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苏波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华明先生、苟永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进行2015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2015年度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由于公司资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导致审计业务量增加,审计成本提高,公司拟确定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总计不超过18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予以认可,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16年5月9日(星期一)14:30,在北京丽景湾国际酒店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4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附件:

  刘华明,男,1971年8月生,山东威海人。1995年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1995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山东威海审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审华鲁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北京新华联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等职。2011年1月至今任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5月13日至今任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1月至今任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

  刘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苟永平,男,1971年10月出生,祖藉四川,工程师。1996年7月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同年7月就职于中国石油天津大港油田建设工程公司,历任技术员、车间主任、副厂长、经理等职务。2003年9月加盟新华联燃气,历任湖南燃气工程部经理、青海格尔木新华联燃气总经理、乐都新华联燃气董事长、湟中新华联燃气总经理、北京新华联燃气副总经理等职,直至2011年6月。2011年7月任西宁新华联地产项目筹备组长。2011年10月任西宁新华联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1月兼任西宁新华联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2月任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兼西北大区总经理,兼西宁新华联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西宁新华联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苟永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6-032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5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在北京顺义区新华联丽景温泉酒店国花园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4名,实际参会监事4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秀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参与编制报告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重大缺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341,367.75元,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提取的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4,136.78元,加上公司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281,159,623.01元,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281,466,853.98元。

  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96,690,4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189,669,042.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91,797,811.98元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39)。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6-033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的担保额度(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有效期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对2016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及控股子之间提供担保的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人民币过280亿元,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等相关规定,在总授权额度范围内,上述被担保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将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一)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

  (二)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三)获调剂方未出现财务情况恶化导致资产负债率超过70%、贷款逾期等风险;

  (四)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或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次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光机电一体化基地管委会办公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苏波

  注册资本:36,346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建材;计算机技术培训;组织文化交流活动;投资管理;房屋租赁;科技产品开发。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87,172.79万元,负债总额662,498.45万元,净资产124,674.34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228.47万元,净利润-2,746.68万元。

  2、新华联国际置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铜锣湾告士打道262号中粮大厦15楼1501室

  注册资本:1.25亿港元

  业务性质:投资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新华联国际置地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新华联国际置地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48,837.46万元,负债总额141,253.31万元,净资产7,584.15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115.65万元。

  3、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铜锣湾告士打道262号中粮大厦15楼1501室

  注册资本:1,668.50万港元

  业务性质:投资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联国际置地有限公司持有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37.08%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8055.56万元,负债总额5,032.07万元,净资产6,3023.49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40.30万元,净利润-1,776.11万元。

  4、澳大利亚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悉尼市麦考瑞大街71号15 楼

  注册号:610040081

  股权关系:公司下属的全资公司新华联澳大利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澳大利亚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80%的股权,公司非关联方蓝梦集团持有澳大利亚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20%的股权。

  5、韩国新华联锦绣山庄株式会社

  注册地址:韩国济州特别自治道济州市月廊路45号

  法定代表人:苏波

  注册资本:170亿韩元

  经营范围:不动产开发、运营与出售等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联国际置地有限公司持有韩国新华联锦绣山庄株式会社35%的股权,公司下属的子公司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持有韩国新华联锦绣山庄株式会社55%的股权,公司非关联方韩国黑石度假村株式会持有韩国新华联锦绣山庄株式会社1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韩国新华联锦绣山庄株式会社资产总额66,752.06万元,负债总额42,833.87万元,净资产23,918.19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23.19万元。

  6、新华联国际置地(马来西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42A,Jalan Molek 2/1,Taman Molek, 81100 Johor Bahru, Johor Darul Takzim, Malaysi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联国际置地有限公司持有新华联国际置地(马来西亚)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新华联国际置地(马来西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40,761.82万元,负债总额32,647.69万元,净资产8,114.14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877.06万元。

  7、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一路与东二环西南角湘域相遇大厦北栋2506室

  法定代表人:杨爱兵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凭本企业资质证书方可从事建筑工程施工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19,640.43万元,负债总额256,715.08万元,净资产262,925.35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153,015.87万元,净利润28,230.79万元。

  8、西宁新华联房地产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57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苏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叁级、销售、场地租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以上项目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资质证经营,有效期限至2017年6月29日止);会议会展;商业运营管理;停车服务;企业投资管理咨询(不含金融类业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进出口商品贸易(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下项目分支机构凭取得许可证后经营:宾馆、住宿、餐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零售。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西宁新华联房地产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西宁新华联房地产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42,340.75万元,负债总额292,787.26万元,净资产49,553.49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126,974.87万元,净利润16,946.22万元。

  9、北京新华联宏石商业地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金塔西园15号

  法定代表人:苏波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股权关系: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新华联宏石商业地产有限公司55%的股权,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运河长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新华联宏石商业地产有限公司45%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北京新华联宏石商业地产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5,347.10万元,负债总额50,389.74万元,净资产4,957.36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2.64万元。

  10、银川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通达北街金凤新华联广场营销中心

  法定代表人:苏波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经营范围:住宅地产、商业地产、旅游地产的开发及销售;酒店开发及经营;公寓及写字楼开发销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物业管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娱乐餐饮经营;住宿、餐饮服务、娱乐休闲服务、会议服务、礼仪庆典服务、酒店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旅游项目开发;酒日用百货、食品饮料、酒、建筑材料的销售;烟零售;商业及酒店管理;房屋销售;打字、复印;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银川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银川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67,315.90万元,负债总额249,704.63万元,净资产16,841.30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42,526.53万元,净利润5,071.78元。

  11、大庆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兴产业孵化器4号楼816-820房间

  法定代表人:苏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对房地产业进行投资管理;房屋租赁。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大庆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大庆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3,722.14万元,负债总额103,392.97万元,净资产329.17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14,529.87万元,净利润-7,460.92万元。

  12、内蒙古新华联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273号

  法定代表人:苏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房屋租赁。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内蒙古新华联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内蒙古新华联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64,930.33万元,负债总额155,351.45万元,净资产9,578.88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31,787.45万元,净利润844.84万元。

  13、北京新崇基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宣庄户村中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党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新崇基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北京新崇基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78,590.37万元,负债总额171,970.43万元,净资产6,619.95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1,684.40万元。

  14、醴陵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醴陵市青云北路马放塘1号

  法定代表人:鄢建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营销代理、停车场服务(以上项目中需审批的凭批准文件经营)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醴陵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的股权,公司非关联方博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醴陵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醴陵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5,739.53万元,负债总额64,891.86万元,净资产10,847.66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16,116.89万元,净利润1,091.44万元。

  15、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163室

  法定代表人:苏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文化旅游地产投资,商品房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均凭资质证经营),受托出租办公用房及商业用房,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服务。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7,092.71万元,负债总额47,874.19万元,净资产9,218.52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427.73万元。

  16、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老街项目DK09-1#院

  法定代表人:苏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文化旅游产业投资管理,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经营,旅游景区园林规划、设计及施工;工艺品研发、制作、销售;会务服务,旅游活动策划,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景区游览服务,旅游项目投资,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屋租赁,商业运营管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位租赁,票务服务,餐饮服务、管理,住宿服务,酒店管理,承办文艺演出,自有场地租赁,文化产业投资,文化产业化商业运营管理,休闲娱乐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公共停车场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日用百货、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销售。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9,612.08万元,负债总额70,136.12万元,净资产9,475.96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14.73万元。

  17、芜湖新华联盛世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芜湖市鸠江区东部星城西区78#楼201

  法定代表人:苏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商品房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芜湖新华联盛世置业有限公司9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芜湖新华联盛世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0,511.08万元,负债总额103,204.15万元,净资产7,306.93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336.21万元。

  18、唐山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市路南区新华西道40号

  法定代表人:苏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建材批发、零售;房屋租赁;酒店管理;限分支经营:正餐服务;住宿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零售;房屋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唐山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唐山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27,416.21万元,负债总额102,582.57万元,净资产24,833.64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20,661.44万元,净利润205.44万元。

  19、长春新华联奥特莱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长石路5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苏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日用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物业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联奥特莱斯有限公司持有长春新华联奥特莱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长春新华联奥特莱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3,487.55万元,负债总额56,232.44万元,净资产7,255.10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1,266.29万元。

  20、海南香水湾大酒店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陵水县光坡镇铜岭村旅游开发区(A区)

  法定代表人:苏波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筹建),海边娱乐场,休闲渡假。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海南香水湾大酒店有限公司95%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海南香水湾大酒店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3,690.41万元,负债总额1,918.44万元,净资产21,771.97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87.30万元。

  21、湖南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社区勤诚达重建地二排8栋西

  法定代表人:苏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物业管理。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湖南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湖南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6,736.85万元,负债总额27,621.42万元,净资产9,115.43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94.83万元。

  22、西宁新华联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湟中县鲁沙尔镇通宁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苟永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酒店开发及管理(筹建项目);组织文化交流活动、投资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销售。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西宁新华联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西宁新华联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4,090.64万元,负债总额24,762.93万元,净资产9,327.71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49.29万元。

  23、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望城区书堂山街道彩陶源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苏波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旅游综合开发;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配套服务;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交流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城镇化建设。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7,305.77万元,负债总额28,357.91万元,净资产28,947.86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26.71万元。

  24、上海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宁虹路1199号52幢3楼21室

  法定代表人:苏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材、日用百货的销售,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展览展示服务,投资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酒店管理,停车服务,商务咨询,投资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上海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的股权,北京新华联长基商业地产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海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56,137.86万元,负债总额348,142.00万元,净资产7,995.86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154.55万元。

  25、上海新华联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嘉松中路5399号3幢B8-4F-C区39室

  法定代表人:苏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演出经纪),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投资管理,物业管理,销售建材。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新华联置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新华联(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新华联置业有限公司49%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海新华联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9,513.20万元,负债总额29,513.20万元,净资产0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26、北京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1号2幢一层东侧(1-1)

  法定代表人:邓南宇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劳务服务;家居装饰;企业形象策划;承办文化艺术交流;展览展示;种植花卉、苗木、草皮;供暖服务;器械健身;球类运动(乒乓球、羽毛球、沙壶球、保龄球);销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北京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北京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2,352.15万元,负债总额7,634.63万元,净资产4,717.52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11,494.79万元,净利润259.16万元。

  27、武汉大花山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夏区庙山经济开发区江夏大道71号新华联青年城会所

  法定代表人:毛知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生态园林的开发。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武汉大花山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武汉大花山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1,175.76万元,负债总额81,242.24万元,净资产9,933.52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65,719.09万元,净利润6,142.65万元。

  28、黄山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永佳大道889号黄山纳尼亚小镇

  法定代表人:苏波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装饰、装潢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酒店管理。限分公司经营范围如下:住宿餐饮服务,会议服务,娱乐休闲服务,涉外服务,日用百货、食品饮料、烟酒零售。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黄山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黄山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5,012.65万元,负债总额101,473.93万元,净资产3,538.72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1,334.87万元,净利润-2,081.42万元。

  29、株洲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云田乡云田村泉井组

  法定代表人:李建刚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经营);房地产投资。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株洲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株洲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2,498.05万元,负债总额98,202.22万元,净资产4,295.83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1,076.97万元,净利润-1,124.5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与贷款金融机构或企业就上述担保计划签订担保协议。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对于超过核定担保额度发生的融资担保业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另行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担保或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2016年,公司将坚持落实“地产+文旅+金融”的战略定位,积极加速战略转型,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项目价值释放,并通过投资并购等多种方式加大金融行业布局、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因此,公司各项融资及相应的担保需求相应增加,为兼顾效益与效率,公司对2016年预计发生的担保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

  上述被担保的子公司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各子公司目前或未来均能获得持续的经营现金流,具备较强债务偿还能力。同时,绝大部分担保事项为被担保公司提供资产抵押后,公司再追加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风险可控。综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被担保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担保和履约担保需要,符合公司战略转型及日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3.05亿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3.05亿元。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6-034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1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涉及“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提供物业服务”、“租赁房屋”及”接受借款及委托贷款”等交易类型,预计2016年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40,700万元。

  2016年4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傅军先生、丁伟先生、冯建军先生、张建先生回避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5年,公司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3,117.87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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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转B15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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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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