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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主营业务为商品零售连锁经营,主要业态包括:大卖场、综合超市、浓缩型卖场、社区生活超市、百货及购物中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在华南、华北、西南、西北四大区域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多个城市,开设了114家自营门店,继续保持跨区域、全国性战略发展的网络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化生鲜经营变革,实现了生鲜经营从联营为主模式向自营模式的转变;加快商品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其效果符合预期;进一步完善人人乐电子商务系统平台,积极推进实体零售线下与线上(O2O)融合转型,拓宽了购物渠道,增加体验,降低电商冲击;顺利启动全球购跨境贸易项目,打通了进口商品供应链渠道,提升了商品丰富度;不断探索和创新了浓缩型卖场、社区生活超市业态的拓展与经营模式;进行可比老店改造升级,改善了购物环境;再一次实施集中闭店策略,关闭了部分长期亏损且扭亏无望的门店。

  上述因素虽对经营模式与业绩产生影响,但并不改变公司主营业务。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中国经济增速持续低位运行,国内消费信心提升乏力,行业景气复苏缓慢,电商冲击延续,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租金与人力成本刚性增长,使实体零售业仍然面临增长的困难和挑战。2015年,国民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6.9%,增速较去年下降0.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7%,增速较去年下降1.3%。全年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33.3%,其中网上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31.6%。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1,804.97万元,同比下降7.4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利润-47,472.96万元,同比下降3.09%;未能实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低于市场预期。

  根据行业最新排名,公司位列2014年中国连锁100强、2014年深圳市连锁经营50强、2015年广东省企业500强、广东省服务企业100强、 2015年深圳市企业100强。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是公司继续实施并完成3年“减速、调整、巩固、提高”经营策略的一年,管理团队面对新形势,适应新常态,紧紧围绕“强化责任、持续变革、加快转型、突破瓶颈”年度工作主题开展以下主要工作:

  1、加快推进线上线下(O2O)融合转型。明确以网购事业部作为牵头的主责部门,加快线下与线上融合转型进程。搭建了以“人人乐购”网上商城、“人人乐园”APP移动应用、人人乐微商城、“网上人人乐”电子销售终端为主的线上购物平台。通过改善商品拆零配送、降低商品缺货率、提高送达及时性,使顾客体验感、满意度、忠诚度得到了有效改善和提升。同时,由于优化自营与联营平台多种经营模式组合,有效提升销售与盈利能力。

  2、着力开展商品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不断适应消费市场的快速变化,通过专业化、信息化手段,进行商品结构调整与优化是2015年商品经营的核心工作。2015年,公司携手多家外部机构对36个品类进行了深入研究,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者需求扩大品类宽度,减少品类深度,调整卖场货架和商品陈列,优胜劣汰,供应链前推,提高了品类、品牌、单品效应,提升了货架产出和门店坪效。经过对2015年调整的36个品类在调整前后销售情况对比分析,2015年销售额较上年提升了1.06亿元。

  3、继续深化生鲜经营变革。一是全面转变生鲜经营模式,完成了生鲜品类从联营向自营的转变;二是不断的加强基地开发与农超对接,集中统一采购与集中加工配送,拓宽了生鲜供应链源头,2015年,生鲜新增大类33个、新增中类130个、新增小类255个;三是严控生鲜商品品质关,完善生鲜经营信息化管控体系,降低生鲜商品损耗,提升毛利率。通过变革,不仅转变了经营模式,丰富了品类,改善了品质,提高了毛利水平,报告期内,生鲜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1.77个百分比。尽管面临了变革转化过程中对销售的短期下降的阵痛,但带来了生鲜品类经营的长期发展利好。

  4、加大门店品类结构创新与改造升级。一方面,通过因店制宜,以放大生鲜品类区域,优化针纺品类区域,新增全球购进口食品区,创新商品品类组合,提升销售产出坪效为原则,对现有门店商品布局结构调整。一方面,更新老旧设备设施,改善卖场硬件,以降低运营维护成本,提高经营效率,改善购物环境,增强顾客购物体验。报告期内,公司对20余家门店进行了全面或局部的调整改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审慎拓展新店,控制开店风险。2015年拓展选址重点在:优势区域、战略业态。按照公司战略,优先浓缩型大卖场、社区超市选址储备。继续完善和强化项目拓展的三级风险评估制度,控制源头风险;在年度总体业绩预算前提下,始终保持审慎态度,控制开店速度,把新店质量放在首位,做到宁缺毋滥,优中选优,门店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报告期内,开出了8家浓缩型卖场及社区超市,总面积达5.2万平米。开业后经营结果符合预期。

  6、持续优化业务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效率。2015年,公司以“服务一线经营,提高管理效率”为宗旨,根据经营实际情况,以“简单、快捷、高效”为原则,对包括各项经营业务和组织管理操作流程再一次进行了简化梳理,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加大自身团队与外部力量的研发投入,新开发了包括生鲜、招商、营销、库存等10多个新的系统管控工具,进一步提升了一线经营管理与组织管理的系统化、信息化程度和管理效率。

  7、拓展采购渠道,挖掘供应链空间。一方面,通过全球跨境购贸易项目,拓展了进口商品的采购渠道,由于自建渠道,减少进口中间环节,不仅凸显了进口采购的成本优势,而且大大丰富了商品品类,提升了门店的聚客力;一方面,通过扩大全国统一采购、企业间联合采购、自有品牌开发、减少代理供应商采购等方式,增强议价能力,降低商品采购成本。报告期内开发进口商品365个,进口商品跨境购展示区域覆盖华南区门店;毛利率水平同比提升0.71%;

  8、继续实施关闭亏损门店策略。继上年度关闭18家亏损门店后,报告期内公司再一次集中关闭了11家业绩持续下滑,长期亏损且扭亏无望、转型困难的门店,处置了1家门店,使公司丢掉了亏损包袱,减轻业绩拖累压力,有利于提升未来盈利空间。

  报告期内发生和未来将要发生的重大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各项议案。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2,000.00万元,计划投资于社区生活超市项目、“人人乐购”电商平台项目、供应链系统升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8月26日披露的《人人乐: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截至报告期末,该项工作仍在推进中,还未上报证监会审批。

  2、截至2015年年末,公司已签约未开业新店累计支付的租赁合同定金18,657.35万元。其中,已决议放弃的项目41家,共支付租赁合同定金15,711.90万元。至报告期末累计计提坏账准备和预计负债共计4,685.00万元。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1,043.00万元。

  报告期末门店情况:

  2015年,公司严格执行新店评估和决策机制,新开门店8家,面积5.2万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开设门店114家,总面积171万平方米。

  门店具体分布情况:

  单位:家

  ■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新增合并“深圳市人人乐海外快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天津人人乐商品配送服务有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湛江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已办理完工商注销手续,本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2015年4月1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人人乐: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人人乐:监事会对<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何金明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6-016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15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副总裁兼首席营运官何浩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兼首席营运官(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4月19日披露的《人人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何浩先生简历

  何浩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5月出生,加拿大安大略省布鲁克大学工商管理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2006年1月,加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南油店商品部主管、华南大区营运管理部执行总经理、总裁助理、董事、副总裁兼首席营运官;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兼首席营运官。

  何浩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何金明先生系父子关系。何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何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6-019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相关规定,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何金明先生;副董事长、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蔡慧明先生;财务总监、副总裁石勇先生;独立董事花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6-020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19日停牌一天,并于2016年4月20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20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人人乐”变更为“*ST人乐”。

  3、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由于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二)股票简称由“人人乐”变更为“*ST人乐”;

  (三)股票代码仍为“002336”;

  (四)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6年4月20日;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16年4月19日停牌一天,自2016年4月20日复牌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因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拟采取如下措施,实现2016年扭亏为盈,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1、改善主营业务经营,提升盈利能力。主要通过创新市场营销,加快推进线上线下经营模式的转型,强化品类管理、调整商品结构,扩大国内和海外跨境商品统一自采,降低进货成本,加强区域经营,降低亏损区域占比等措施,提升主营业务内生盈利能力。

  2、强化成本费用管控,降低运营成本。完善内部控制、加强预算刚性管理、优化组织流程、提高信息化程度、加大目标责任考核、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例如有效控制商品损耗、人力成本、新店投资与培育成本、配送费用等。

  3、盘活存量资产,增加公司收益。通过对目前处于低效率或闲置的存量资产进行重新整合、出租出售等方式,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盈利。

  四、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果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数,公司股票将自2016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暂停上市。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仍不能扭亏,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蔡慧明、王静

  电话:0755-86058141

  传真:0755-26093560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心语家园裙楼二层

  邮政编码:518052

  电子信箱:caihuiming@renrenle.cn wangjing@renrenle.cn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6-017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市中澳美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澳美通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关联交易是采购进口商品。自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5年度关联交易发生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8.21万元。

  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何金明先生、宋琦女士、何浩先生回避表决。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中澳美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7月2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浩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购销;汽车销售(不含小轿车);初级农产品的购销;自有物业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购销;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购销;酒类的销售。

  财务状况:未经审计,中澳美通公司2015年度营业收入108.21万元,净利润-0.39万元,期末净资产685.67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中澳美通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执行总裁兼首席营运官何浩先生担任法定代表人。

  履约能力分析:中澳美通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三、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商品采购业务是出于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程序合法;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澳美通公司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有利于降低成本,优化供应链系统,进一步推进公司的战略转型,巩固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及影响力,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5年度与中澳美通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推进转型战略而开展的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因正常经营需要而作出的合理预计,且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而运作,有利于改善公司商品结构,加快海外进口商品的引进,优化供应链,推进战略转型。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6-015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11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月4日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9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81.5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7,418.45万元。募集资金款项已于2010年1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南验字(2010)第01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该《管理办法》于2015年8月6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8月6日披露的《人人乐: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于2010年2月5日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成都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成都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柳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宁乡崇尚百货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宁乡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就超募资金使用分别签订《超募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2年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就超募资金使用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3年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就募集资金使用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3年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南昌市人人乐实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就超募资金使用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3年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重庆市永川区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田支行就超募资金使用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4年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就募集资金使用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5年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民支行就募集资金使用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保荐机构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2、理财产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4月28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5年募投项目共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122,345,171.42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57,10.6,500.00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293,221,161.11元,其中: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2,136,114,661.11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计划进度完成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尚未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广州配送中心、西安配送中心、天津配送中心不能单独核算效益原因及情况

  广州新建配送中心、西安配送中心、天津配送中心项目作为公司主业的配套项目,主要承担公司华南区域门店商品配送的职能,其效益主要体现在通过标准化的操作统一采购、集中配送、提升商品配送效率和员工劳效、减少门店商品库存、提升资金周转速度等方面。

  2、 西安永和坊房产购置项目不能单独核算效益原因及情况

  西安永和坊房产因消防问题一直未验收,其效益无法实现。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15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2、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201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本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827,637,599.10元,此事项已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鉴证,并于2010年4月9日出具深南专审报字(2010)第ZA070号《鉴证报告》。经2010年4月9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工作已于2010年4月实施完毕。以后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57,418.45万元,与预计募集资金152,240.00万元相比,超募资金105,178.45万元。公司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2011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四川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广西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湖南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天津及周边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设8家门店,分别是:四川地区3家、湖南地区2家、天津及周边地区2家、广西地区1家,总面积为211,714平方米,预计使用超募资金31,333万元。新设门店所使用的房产采用租赁方式取得,租赁合同约定的定金已由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不纳入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范围,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2、2011年5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1号库)项目的议案》,并经2011年6月13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1号库),预计使用超募资金7,980.88万元,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3、2011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天津配送中心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天津配送中心项目,预计使用超募资金10,526万元,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4、2012年3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江西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湖南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重庆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天津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四川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等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设7家门店,分别是:江西1家、湖南2家、重庆2家、天津1家、四川1家,总面积为131,653平方米,预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总额为19,879.46万元。新设门店所使用的房产采用租赁方式取得,租赁合同约定的定金已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不纳入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范围,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5、2012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设5家门店的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设的5家门店分别是:四川地区1家、陕西地区2家、广西地区1家、湖南地区1家,总面积为68,252平方米,预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总额为10,854万元。新设门店所使用的房产采用租赁方式取得,租赁合同约定的定金已由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不纳入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范围,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6、2013年5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2号库)及生鲜库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2号库)及生鲜库项目,预计使用超募资金15,139万元,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7、2013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四川攀枝花财富中心、四川眉山万景国际、天津红桥人防店、广西柳州金绿洲、重庆彭水金山广场5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终止5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的原因为物业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房产,导致租赁合同解除或无法继续履行。前期已计划安排使用超募资金95,712.34万元,终止5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后,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26,507.03万元,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求,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

  8、2013年1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天津配送中心常温仓(2号库)及生鲜库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17,633.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天津配送中心常温仓(2号库)及生鲜库项目,该项目实际投资如不足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9、2014年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结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计划使用19,582.43万元超募资金(其中超募资金利息10,708.40万元)购买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南侧紫薇?永和坊项目1号楼1-3层商业房产,超募资金不足本次资产购买所需资金的部分,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10、2014年3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万科金色海蓉店、湘潭建鑫广场店、永州中联国际店3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终止3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的原因为物业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房产,导致租赁合同解除或无法继续履行。前期已计划安排使用超募资金115,886.85万元(含超募资金利息10,708.40万元),本次终止3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终止项目涉及的拟投资额4,958.60万元,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求,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

  11、2014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超募资金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调整绵阳崇尚国际、宁乡水晶郦城、常德金城项目、河北迁安项目、南昌正荣大湖之都项目、南川名润时代广场项目、西安海璟台北湾购物广场项目、西安海荣青东村项目共8个超募资金项目的投资额度。本次调整8个超募资金项目投资额度后,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15,710.65万元(不含利息),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求,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

  12、201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超募集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5,710.6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5年6月份补充完毕。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未安排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共计3283.28万元(超募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超募资金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根据中国证券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自2010年使用募集资金以来,公司关闭承诺募集投资项目门店15家,关闭承诺超募投资项目门店3家,共计使用募集资金33,682.36万元。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15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单位:万元

  ■

  (下转B15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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