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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中证100A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的相关规定:“中证100A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加上3.5%。其中计算中证100A份额约定年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上一折算日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 鉴于2016年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为1.5%,因此中证100A份额自2016年4月16日始的第三个运作周期(即2016年4月16日至2019年4月15日期间)的约定年收益率为5.0%(=1.5%+3.5%)。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021-38784766;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www.vip-funds.com。 风险提示: 中证100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中证100A份额持有人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在扣除未转换的母基金份额与中证100A份额的本金与损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中证100B”)享有,中证100B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份额,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与B份额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交易代码162509)以2016年4月15日为基准日,对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中证100A”,交易代码150012)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中证100B”,交易代码150013)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具体事宜,敬请参见2016年4月1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完成后,次一交易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调整为其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2016年4月19日中证100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4月18日的中证100A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中证100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6年4月15日的收盘价为1.174元,扣除中证100A份额自2013年4月16日至2016年4月15日的约定收益后为0.979元,与2016年4月19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6年4月19日中证100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4月18日的中证100B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0.982元。2016年4月19日当日中证100A与中证100B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 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6年4月15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双禧100份额”, 交易代码162509)、国联安双禧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中证100A份额” ,交易代码150012)及国联安双禧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中证100B份额” ,交易代码150013)实施了基金份额定期折算,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6年4月15日,场外双禧10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中证100A份额、中证100B份额、场内双禧10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8位,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 注1:该“折算后份额”为中证100A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场内双禧100份额; 注2:该“折算后份额”为中证100B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场内双禧100份额。 投资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查询经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6年4月19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 中证100A与中证100B份额于2016年4月19日上午9:30至10:30期间停牌一小时,并于2016年4月19日上午10:30复牌。 三、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完成后,次一交易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调整为其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2016年4月19日中证100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4月18日的中证100A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中证100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6年4月15日的收盘价为1.174元,扣除中证100A份额自2013年4月16日至2016年4月15日的约定收益后为0.979元,与2016年4月19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6年4月19日中证100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4月18日的中证100B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0.982元。2016年4月19日当日中证100A与中证100B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基金中证100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双禧100份额分配给中证100A份额的持有人,而双禧100份额为跟踪中证100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中证100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中证100A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双禧100份额数、中证100B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双禧100份额数(若折算日折算前中证100B的份额净值大于1元)和场内双禧10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中证100A份额、中证100B份额或场内双禧100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双禧100份额的可能性。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ja-allianz.com,www.vip-funds.com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021-38784766。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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