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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5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于2016年4月18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16年4月18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16年4月17日-4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7日下午3:00至2016年4月1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4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0,301,0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0614%,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0,379,3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8361%;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29,921,7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2253%。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爱先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提案的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200,301,0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和2016年度工作计划》。 2、以200,301,0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3、以200,301,0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2016年3月1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以200,301,0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29,9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5、以200,301,0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29,9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6、以200,301,0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7、以200,301,0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29,9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8、以200,301,0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各商业银行开展授信业务的议案》。 9、以200,301,0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29,9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10、以200,301,0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29,9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11、以200,301,0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29,9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12、以200,301,0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29,9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13、以200,301,0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29,9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就2015年度的工作情况做了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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