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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经营收费公路和光伏电站。 (一)公路资产为京津塘高速公路,通行费为主营业务收入。高速公路执行的收费标准分为客车、小型货车按车型分类收费,大型货车实行计重收费;收费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为主,ETC(速通卡)电子支付为辅。 (二)公司光伏业务在江苏、内蒙古、新疆、宁夏等地投资运营293.8兆瓦的光伏电站,光伏发电公司经营模式为通过太阳能组件发电,再通过接入设备等并网接入电网,电网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上网结算电价与光伏发电公司进行结算,光伏发电项目进入国家补贴名单后将获得相应的国家补贴。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按照年初确立的工作思路,以“善行正道”企业文化理念为指引,以公司发展战略为统领,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公司高度重视基础管理,充分发挥KPI考核作用,推动战略实施,持续优化用工模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高速公路业务的管理水平,加强光伏电站业务的经营管理,公司在公路业务、光伏业务、用工模式、内控管理、融资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天津北部新区段高架工程实现平稳交接并恢复通车,完成迎接全国干线公路大检查工作,光伏业务投资运营平台作用初步显现,完成公司首次中期票据的发行。 2015年,公司总资产622,753.2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46,360.9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93,266.5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80.29.12万元,每股收益0.1246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31,438.32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09%。 公司主营业务之一是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2015年全年实现通行费收入59,845万元,比2014年下降2.77%。主要原因是自2014年7月9日至2015年5月8日本路段90-108公里高架桥断交施工,车流量减少所致。 光伏电站运营是公司的另一项主营业务。2015年全年累计完成上网电量35,366.84万kWh,完成营业收入31,888.07万元,完成净利润14,683.61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前一报告期分别增加22,344万元、16,395万元,主要系新疆、宁夏、科左二期光伏项目于本期并网发电,收入及成本相应增加;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前一报告期减少9,172万元,主要系本期计提有限合伙投资减值准备。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 随着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增加,不同业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呈现出新的特点,为更恰当的反映公司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分类,公司对应收款项会计估计相关的计提方法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自2015年1月1日起予以执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1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瑞阳(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光伏电站投资平台公司的议案》。该议案详情参见2015年1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已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916 证券简称:华北高速 公告编号:2016-20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下午15:00时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共14名,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董事曹伟先生、齐树平先生、独立董事李华杰先生、吴秋兰女士、陈巍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已委托董事肖志文先生、陈元钧先生、独立董事耿小平先生、张圣怀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会4名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4名,实际行使表决权董事14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姜岩飞先生主持,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2015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审议201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 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2015年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1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38,777,887.6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877,788.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30,504,687.81元,减去2015年已分配2014年度利润87,200,000.00元,本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068,204,786.66元。 2015年度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股利的方式。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09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公司共分配现金股利87,2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981,004,786.66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2016年财务预算报告。 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六、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八、审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201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5万元,2016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 公司于2013年11月27日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连续年限为3年。 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16 证券简称:华北高速 公告编号:2016-27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9日—2016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9日下午15:00 至2016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北路9号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四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公司201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6、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推荐选举许红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7、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推荐选举姜越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8、审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年审计机构,2016年度审计费用为55万元; 9、审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6年度审计费用为 2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不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可以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述职报告。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相关披露请查阅2016年4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北高速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华北高速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华北高速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华北高速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授权委托书见本公告附件) (一)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4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北路9号华北高速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授权代表请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出席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以及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现将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16 2、投票简称:“华北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华北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7)投票举例 股东对该议案投票,其申报如下: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电话:010-58021229 传真:010-58021229 (二)联系人:施惊雷 高莹 (三)通讯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北路9号 邮编:100176 (四)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华北高速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华北高速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华北高速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四)华北高速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 股东名称: 股东账号: 持股数: 法定代表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916 证券简称:华北高速 公告编号:2016-21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下午17:00时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共6名,出席会议监事4名,监事胡煜女士、陈焱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已委托监事王玉成先生、顾雪松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6名,实际行使表决权监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洪娟女士主持,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6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 6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2015年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1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38,777,887.6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877,788.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30,504,687.81元,减去2015年已分配2014年度利润87,200,000.00元,本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068,204,786.66元。 2015年度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股利的方式。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09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公司共分配现金股利87,2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981,004,786.66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6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华北高速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内控制度自我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运营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6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16 证券简称:华北高速 公告编号:2016-25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下午16:30分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共13名,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董事曹伟先生、齐树平先生、独立董事李华杰先生、吴秋兰女士、陈巍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已委托董事肖志文先生、陈元钧先生、独立董事耿小平先生、张圣怀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会4名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3名,实际行使表决权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姜岩飞先生主持,经逐项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推荐选举许红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推荐许红明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3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审议事项的议案。 13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该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公告《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红明先生:1968年生,北京大学法学硕士,现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并兼任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职北京图书馆外文采编部西文采访组助理馆员,招商局集团法律事务部主任、高级经理,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调研员,招商局集团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助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许红明先生现未持有华北高速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916 证券简称:华北高速 公告编号:2016-26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4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下午17:30分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共5名,出席会议监事4名,监事陈焱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已委托监事顾雪松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行使表决权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洪娟女士主持,经审议并投票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推荐选举姜越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附: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姜越先生:1982年出生,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美国金融风险管理师。2009年7月至今在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工作,曾任股权管理一部、企业管理部项目经理,兼任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资本运营部项目经理。 姜越先生未持有华北高速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916 证券简称:华北高速 公告编号:2016-22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6年 4月15日收到董事孟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孟杰先生由于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其在审核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辞职后,孟杰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孟杰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上述辞职报告自 2016年4月15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孟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及审核委员会委员期间,合规、审慎、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孟杰先生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等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孟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16 证券简称:华北高速 公告编号:2016-23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 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6年 4月15日收到监事胡煜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原因,胡煜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胡煜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胡煜女士的辞职未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上述辞职报告自2016年4月15日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 胡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等承诺事项。 公司监事会对胡煜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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