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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简介 ■ ■ 1.5 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593,911.55元,期初未分配利润-128,350,804.8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7,756,893.34元。鉴于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1 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历史文化类旅游景区策划、运营管理、餐饮酒店、旅行社和旅游商业地产等为核心的文化旅游产业运营。有食、宿、行、游、购、娱六大业务板块。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景区运营管理业务、历史文化主题酒店管理(含餐饮管理)业务、旅行社业务、演出演艺业务、文化旅游商品业务、园林绿化、旅游商业地产业务及其他新型旅游业务等。 公司运营管理的文化旅游景区业务主要包含“西安曲江大雁塔?大唐芙蓉园”国家5A级景区,曲江海洋极地公园、西安城墙、楼观道文化展示区、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等数个国家4A级景区,以及寒窑遗址公园、曲江池遗址公园、唐城墙遗址公园、唐慈恩寺遗址公园、秦二世陵遗址公园等多个文化旅游景区。 公司酒店餐饮板块主要包含唐华宾馆酒店(首家唐文化体验式酒店)、芳林苑酒店、银座商务酒店、御宴宫(仿唐御宴)、金缘阁(婚庆主题酒店)、农博园、汉阳馆餐饮(韩国料理)等,形成了文化旅游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和完善了文化旅游的业态结构。 公司旅游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出境业务、入境业务、商务旅游、传统旅游产品、会议策划接待、特色旅游线路等,以全资、控股、战略合作、连锁加盟为主要形式,逐步打造“曲江旅行社集团”。 公司文化旅游演出业务结合盛唐文化、地域文化特色,打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精品文化旅游演出项目。公司现有的文化旅游演出包括“梦回大唐”、水幕电影“齐天大圣”、“道梦空间”等。 旅游商品销售业务是公司下属子公司(西安曲江唐艺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专业化运营,经营旅游商品的策划、设计、销售,文化旅游区商品销售的整合运营。 园林绿化业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西安曲江大雁塔景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专业化运营,主要承接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园林绿化业务,目前拥有园林绿化二级业务资质。 2.2 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历史文化类旅游景区策划、运营管理、餐饮酒店、旅行社和旅游商业地产等为核心的文化旅游产业运营。 景区运营管理模式主要分为收费式景区管理、开放式景区管理、自有旅游资产运营管理。运营管理权限范围主要包括:收费式景区门票收费管理、景区基础物业管理、景区内日常经营性活动服务管理、景区内专项商业活动服务管理等。餐饮酒店多分布在景区周边,受益于景区客流量增长,享受景区口碑和公司品牌效应。旅游周边产品和服务(旅行社)及旅游演出目前主要为完善景区旅游产品服务业务,发挥协同作用。旅游商业地产业务丰富和完善了公司业务链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936.55万元,其中景区运营管理业务占营业收入的67.86%,酒店餐饮业务占营业收入的18.73%,旅游商品销售业务占营业收入的0.56%,旅游服务(旅行社)业务占营业收入的7.97%,园林绿化业务占营业收入的4.88%。 2.3 行业情况 2015年我国国内旅游市场持续高速增长。据国家旅游局统计,全国国内旅游人数40亿人次,同比增长10.5%。全国国内旅游收入34,195.05亿元,比上年增长13.1%。全国国内旅游出游人均花费857元。 2015年全国旅游业对GDP的综合贡献为7.34万亿元,占GDP总量的10.8%,旅游直接就业2,798万人,直接和间接就业7,911万人,占全国就业总人口的10.2%。2015年,入境旅游市场企稳回升。入境旅游人数1.338亿人次,同比增长4.0%。国际旅游收入1,136.5亿美元。 2015年,我国出境旅游市场增速放缓。全年我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1.2亿人次,旅游花费1,045亿美元。 中国旅游研究院预测,2016年我国旅游接待总量将达44.88亿人次,同比增长9.4%;国民出游总量44.83亿人次,同比增长9.6%;旅游总收入达4.67万亿元,同比增长12%。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3,255.49万元,同比减少0.5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流动负债减少及折旧摊销产生长期资产减少所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3,266.97万元,同比增加6.11%,为本期实现净利润所致。资产负债率为51.75%,同比下降3.12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98,936.5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58%;营业利润4,657.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0.1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92.1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64.81%,营业利润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海洋极地公园分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及公司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报告期本公司合并范围包括母公司及13家子公司(其中包括二级子公司9家,三级子公司4家),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西安曲江智造文化旅游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详见2015年度报告“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贾涛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4-15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6-008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4月5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在西安曲江文化大厦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贾涛先生、骆志松先生、李铁军先生、闫玉新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5、会议由董事柳三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2、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编号:临2016-012)。 6、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因此贾涛先生、李铁军先生、柳三洋先生、臧博先生、杨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声明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避免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独立意见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避免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16-010)。 7、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金融机构借款事项即将到期,公司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决定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的银行借款,及超出该累计额度后发生的单笔不超过1亿元的银行借款。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以自有资产大唐博相府酒店及唐华乐府的土地及房产(土地证号:市曲江国用(2012出)第084号,面积11972.8平方米;房产证权属证号:西安市房权证曲江新区字第1125104003-24-1~3号,房屋坐落西安市曲江新区慈恩路北1幢,面积2931.63平方米;市曲江国用(2012出)第085号,面积5701.1平方米;房产证权属证号:西安市房权证曲江新区字第1125104004-14-10~3号,房屋坐落西安市曲江新区慈恩路北10幢,面积3096.36平方米)作为抵押,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8000万元,期限二年。 9、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10、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16-011)。 12、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编号:临2016-013)。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公告编号:2016-013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2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西安大唐芙蓉园芳林苑酒店(芙蓉西路9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6日 至2016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8月22日、2016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5月24日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 (二)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上海股票账户卡、法人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公司地址:西安市雁塔南路292号曲江文化大厦8层 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电话:(029)89129355 传 真:(029)89129350 联 系 人:李崧、许焱、姚焰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6-012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593,911.55元,期初未分配利润-128,350,804.8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7,756,893.34元。 鉴于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的独立意见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6-011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经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同意公司支付给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财务审计费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9万元。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经财政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核准事务所由有限责任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资本1500万元,是西北地区唯一一家具有独立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宝鸡、甘肃、厦门、宁夏、河南及四川设有分所。现有员工70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262人、注册税务师33人、土地估价师7人、房地产估价师4人、咨询工程师7人、造价工程师21人。 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同意公司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6-009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4月5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在西安曲江文化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 4、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5、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德嘉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均合法有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内部控制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际情况。 4、公司1997年配股募集资金已全部按配股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完成投资。 5、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未发现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情况。 6、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上述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主业发展方向,避免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7、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4,792.16万元,同意董事会对利润情况的说明。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认为,《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1、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6-010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景区运营策划管理、酒店餐饮、景区文化演出演艺、文化创意旅游商品、旅行社等。公司及下属企业为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与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旅游投资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以下简称:文化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以下简称“大明宫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详情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由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表决结果全票通过。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声明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避免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避免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公司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填列的公司与文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数中不包含公司与旅游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文化集团成立于1998年4月,注册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3168号雁翔广场1号楼18-20层,注册资本78亿元人民币,为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吉利,主营业务:文化体育设施、景区、游乐设施及基础设施、旅游项目、旅游产品、房地产、交通设施、康复保健设施、餐饮设施的开发、经营;企业投资;国内商业;对新区范围内的公用配套设施进行物业管理及相关设施租赁服务等。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文化集团总资产428.76亿元、净资产91.09亿元,2014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0.37亿元、净利润1.12亿元。 2、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大明宫集团成立于2007年10月,注册地址:西安市大明宫遗址区玄武路78号,注册资本:291,400万元,为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立军,主营业务: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区域的土地开发及整理、安置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招商、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文化体育设施、景区、游乐设施及基础设施、旅游项目、旅游产品、房地产、交通设施、康复设施、餐饮设施的开发、经营管理;企业投资;国内商业;对大明宫周边改造区域内的公用配套设施进行物业管理及相关设施租赁服务等。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大明宫集团总资产159.28亿元、净资产36.40亿元,201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04亿元、净利润8,093.40万元。 3、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旅游投资集团成立于2004年7月,注册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3168号雁翔广场1号楼9层,注册资本:4.84亿元人民币,为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铁军,主营业务:以资金、技术、设备等形式对高新技术、旅游行业投资;旅游项目的建设开发和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租赁;对外文化演出的开发和经营;停车场的经营;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和销售;商务信息咨询等。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旅游投资集团总资产49.36亿元、净资产12.56亿元,2014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32亿元、净利润2.00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人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上述关联人的履约能力 上述公司均依法持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预计2016年度,公司向文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购买原材料679.93万元,向旅游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购买原材料0.92万元;公司向大明宫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销售产品及商品0.21万元,向文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销售产品及商品34.11万元;公司向大明宫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劳务1456.75万元,向文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劳务1228.23万元,向旅游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劳务2672.72万元;公司接受大明宫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劳务1108.19万元,接受文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劳务75.05万元,接受旅游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劳务61.93万元;公司接受文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租入资产775.18万元;公司向大明宫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租出资产1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避免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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