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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868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概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森林培育营造,森林保有管护,木材生产销售。 长期以来,公司自行造林苗育苗,在迹地、荒山上植树造林,进行幼林抚育管理、成林抚育促进、低效林改造、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地力维持,对森林进行防火防虫防盗管护,监测森林资源变化,制定森林经营类型,在采伐限额和年合理采伐量内采伐木材,采集松脂,销售林产品,青山常在,永续经营。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从森林采集林产品销售取得收入,林产品主要为木材,其中杉木和马尾松为公司的主要树种。 森林培育与采伐业主要产品为木材。木材是国民经济建设的主要生产资料和不可缺少的生活资料,广泛运用于建筑、造纸、造船、家具制造、人造板生产、装饰、包装等各个行业,与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紧密相关。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资源并购力度,报告期内公司共收购林地22,000亩。报告期末,公司经营区林地面积76万亩,蓄积量573.6万立方米,基本完成上市后三年内森林经营规模达80万亩的战略发展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有序推进。公司木材招标共十一期,面积16,023亩,销售木材15.07万立方米。价格方面,杉木和杂木价格与去年同期对比相对稳定,松木价格与去年同期对比略有下滑。公司完成基地更新7,980亩,其中,自主造林3,964亩,村企合作造林4,016亩;林分修复面积2,811亩,完成幼林抚育50,655亩,成林抚育35,017亩。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区未发生松毛虫病虫害,发生火警3起,火灾1起,过火面积60.5亩。 报告期内,公司参股的小额贷款公司——将乐县金森林业发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亏损344,153.32元,本公司持股2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92.95%来自主营业务,结构没有发生明显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8,786,732.91元,同比增长4.51%;营业利润10,667,395.04元,同比下降-50.07%;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7,052,656.74元,同比减少-21.14%;每股收益为0.27元。营业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和营业成本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经营模式(包括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主要盈利资产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用材林),用材林的盈利能力保持正常。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计为存货,生长周期长,为持续培育持续收获的经营模式,期末金额较大,不存在销售积压或减值情形。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6-011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4月22日下午2点30分在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国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公司制定内控缺陷认定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安、强桂英、郑钟芳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总收入184,777,666.33元,较2014年增加8,584,623.73元。实现利润总额方面:2015年度完成37,412,587.14元,较2014年降低1,233,702.61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依据2016年生产经营计划的产量、销售量、品种及预算的销售价格,在假设公司按计划履行的前提,公司2016年计划实现木材销售量15万立方米,实现营业收入17,490万元。该营业目标不代表2016年度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年财务报告》 《2015年财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财务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6)第350ZA0102号《审计报告》,201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6,384,227.4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38,422.75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745,804.7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3,117,506.82 元,扣减本年度对股东的分红12,481,200.00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382,111.56元。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868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6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11,926,48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团队保持稳定,对公司情况有比较详细和全面的了解,在201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责任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部控制责任落实自查表》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6年5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473号)核准,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金森”)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00元(指人民币元,以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41,616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4,415.406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200.5936万元。 上述资金到账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并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2012)综字第02007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457,888.4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852,107.24元。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本年度退回募集资金50.00万元。 (2)本期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36.93万元。 (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6.93万元。 综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7,479.64万元(包括专户利息净收入279.0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元。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并于2010年12月28日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2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招商银行福州白马支行、工商银行将乐支行开设了账户,以上三个账户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专户。公司同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三家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2013年2月6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木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项目暨批准〈林木资产转让协议书〉的议案》。据此,公司与红塔证券,分别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工商银行将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募集资金监管使用范围进行了调整,并公告。 上述监管协议(含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三方监管协议》(含补充协议)实际履行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未发生问题。 2015年12月21日第四次股东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投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变更部分募集用途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其中:本年度利息收入合计:17,636.19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 本年度支付手续费合计:409.33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6-014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6,384,227.4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38,422.75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745,804.7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3,117,506.82 元,扣减本年度对股东的分红12,481,200.00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382,111.56元。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868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6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11,926,48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方案。 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6-015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下转B198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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