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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6-029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管理人已启动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债权申报截止日期是2016年5月11日。 2、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公司重整失败被法院宣告破产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6)川01民破1-1号,法院裁定受理四川省天然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发布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号)。 2016年4月6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16)川01民破1-1号〕,法院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重整期间采用管理人管理模式,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为公司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7日发布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号)。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管理人已启动重整相关工作,聘任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继续开展经营事务,财产调查、发送债权申报通知、中止诉讼/仲裁/执行案件等各项工作正在开展,管理人已依法聘请审计、评估机构负责公司重整期间相关工作。 根据法院于2016年4月8日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管理人启动了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公司债权人应在2016年5月11日前向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联系电话:028-89301360,1381043231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6年5月13日上午10时在成都中院大法庭召开(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9日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号)。截止2016年4月21日,共有25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金额为73,915,719.11元。同时,其他与公司重整相关的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公司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管理人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重整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 公告编号:2016-030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3日刊登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9号),因公告内容有误,具体更正如下: 更正前:截止2016年4月21日,共有25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金额为73,915,719.11万元。同时,其他与公司重整相关的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更正后:截止2016年4月21日,共有25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金额为73,915,719.11元。同时,其他与公司重整相关的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原公告其余内容不变。更正后相关公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更新后)。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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