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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航飞机 股票代码:000768 公告编号:2016-033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50时;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下午15:00至4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十号西飞宾馆第六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王斌 鉴于公司董事长刘选民先生因公出差,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王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1,613,693,4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8.28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391,653,0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26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22,040,3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0198%。 (二)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3,522,21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4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1,618,4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1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1,903,7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299%。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批准《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613,656,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3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85,2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27%;反对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批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613,656,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3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85,2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27%;反对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批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613,656,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3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85,2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27%;反对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批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613,656,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3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85,2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27%;反对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批准《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613,656,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3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85,2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27%;反对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批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13,656,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3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85,2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27%;反对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批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485,2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27%;反对3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85,2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27%;反对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航空工业 集团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陕西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航空制动科技有限公司、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王斌、吴继文、陈付生和雷阎正进行了回避,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159,0171,191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八)批准《关于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359,1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83%;反对16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352,4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81%;反对16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航空工业 集团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陕西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航空制动科技有限公司、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王斌进行了回避,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的公司1,590,164,491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贺伟平、任保华 (三)律师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主持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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