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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16-036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6-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以特别决议的形式审议通过。 为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公司相关制度,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第十条进行如下修改: 将原《公司章程》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指财务总监。 修改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以及董事会决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指财务总监。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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