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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是酿酒葡萄的种植、加工和销售以及葡萄酒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银广夏”牌、“詹姆斯酿”牌系列干红、干白、桃红葡萄酒及蒸馏酒。销售则采用公司直接对外销售、代理商销售、网络销售等方式,以公司直接对外销售为主。2015年,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成品酒、原酒和酿酒葡萄销售,由于原酒、酿酒葡萄附加值、毛利率低,对业绩的支撑能力有限。 葡萄酒市场是一个国际化竞争的市场,2015年,中国市场几乎所有葡萄酒及烈酒类别的消费量均出现下滑,但进口葡萄数量却保持增长趋势。虽然国产葡萄酒的消费量占整体消费量的80%以上,但却越来越难与价廉物美的进口葡萄酒竞争,市场占有率正在下滑。随着市场的调整和消费者需求的改变,葡萄酒高端市场目前没有明显复苏,但中低端产品的销售明显上升。越来越多的中产阶层已转向葡萄酒消费,尽管国内葡萄酒人均消费量仍然偏低,但消费人口正持续增长,预计未来葡萄酒市场将以相对较慢的速度继续扩大。作为国产葡萄酒企业,只有在理念、模式、思维上,根据市场和消费者需求作出更快的改变,生产出更具特色,更符合市场和消费者需求的产品,才能赢得市场。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828.08万元,比2014年的838.60万元提高117.99%,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内公司与宁夏国际葡萄酒交易博览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原料供应和合作框架合同》,向其销售酿酒葡萄715.759吨,取得大额销售收入;二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产品宣传和促销力度,原酒和瓶装酒销售量较2014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3.85万元,比2014年的117.28万元下降1,586.90%,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将筹划、实施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1,813万元中介及相关费用作为合并费用计入了当期损益,加之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等原因,管理费用较2014年大幅增加;二是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等随着营业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三是公司加大产品广告宣传和促销力度,销售费用较2014年增加;四是债务重组损益影响。2014年公司因债务重组取得收益256.56万元,2015年因债务重组损失25.07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2014年增长117.99%,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内,公司与宁夏国际葡萄酒交易博览中心签订《原料供应及合作框架合同》,向宁夏国际葡萄酒交易博览中心销售酿酒葡萄708.58吨,取得大额销售收入;二是报告期内,公司在加大产品广告宣传和促销力度,原酒和瓶装酒的销售量较2014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较2014年增长222.88%,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内,营业成本随着营业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二是报告期内,公司为保证与宁夏国际葡萄酒交易博览中心签订的《原料供应及合作框架合同》的顺利执行,以市场价向宁东铁路采购酿酒900.337吨,2014年无外购酿酒葡萄业务。 (3)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较2014年下降-1,586.90%,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将筹划、实施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1813万元中介及相关费用作为合并费用计入了当期损益,加之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等原因,管理费用较2014年大幅增加;二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产品广告宣传和促销力度,销售费用较2014年增加;三是债务重组损益影响。2014年公司因债务重组取得收益256.56万元,2015年因债务重组损失25.07万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557 证券简称:*ST广夏 公告编号:2016-024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在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C座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辛万社、王正伟出席本次会议,刘彬监事因故委托辛万社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辛万社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和2016年度经营工作安排》。 二、以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2016年4月23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银广夏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三、以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阅,认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将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和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和《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将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经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且未发现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因素。《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以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将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累计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可获得较高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经营业务和重组工作开展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该方案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予以实施。监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本议案将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和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57 证券简称:*ST广夏 公告编号:2016-031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7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15:00,投票结束时间为5月17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2015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C座(宁夏国际会展中心对面院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除第7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外,其他议案均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16年4月23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 3、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C座401室(宁夏国际会展中心对面院内)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的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紫小平 联系电话:0951-3975696 传真:0951-3975696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C座401室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57 2.投票简称:广夏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广夏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银广夏2015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6年5月17日召开的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如下: 议案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4《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5《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6《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表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57 证券简称:*ST广夏 公告编号:2016-022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关于召开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4月11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016年4月21日,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C座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董事王天林、张智谋、柏青、赵明杰、独立董事张文君、袁晓玲、赵恩慧出席本次会议,李延群董事因出差委托赵明杰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和2016年经营工作安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相关内容见2016年4月23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201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2016年4月23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银广夏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2016年4月23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银广夏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四)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2015年净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及《2015-201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公司2015年度计划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将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2016年4月23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银广夏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五)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之日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2016年4月23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2016年4月23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的《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和使用计划,计划以不超过1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议案将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2016年4月23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或《银广夏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16年2月1日完成了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工作,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均发生了重大改变,根据上述变化,拟对公司《章程》第二条、第六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涉及营业执照号码、股本和经营范围的内容进行修订,并将章程中涉及“总裁”的内容,全部修改为“总经理”。 本议案将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2016年4月23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银广夏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重整计划》已于2012年9月30日执行完毕,2015年度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828.09万元,已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实施退市风险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意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5、13.2.10条之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将公司证券简称由“*ST广夏”变更为“银广夏”。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16年5月17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见2016年4月月23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见2016年4月23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的《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557 股票简称:*ST 广夏 公告编号:2016-030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鉴于公司目前资金比较充裕,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详细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较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产品 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3、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和使用计划,计划用于委托理财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 4、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单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需履行的程序 因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15,000万元,已超过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按照公司《章程》、《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主要是购买商业银行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型产品,公司对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委托理财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 公司已制定《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对委托理财的原则、审批权限、决策程序、日常监管和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和授权范围内谨慎选择理财产品,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接受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检查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六、决议有效期 本次委托理财有效期为12个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七、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资金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具体组织、实施委托理财活动。 八、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此次委托理财的资金额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公司应严格依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加强对委托理财产品跟踪管理的风险管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九、监事会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委托理财事项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可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经营业务和重组工作开展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该方案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予以实施。监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4、监事会审核意见 3、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本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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