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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

  ■

  1.6 公司拟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410,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050,000元,占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78%;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行业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木材供应链的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公司依托子公司盈利港务作为国内重要木材码头的行业地位,结合自身在木材专业物流以及木材进口代理领域的专业业务能力,为国内众多木材行业企业提供包括进口代理、港口装卸、仓储、货运代理、船舶代理、货物配载、物流配送等业务在内的综合物流服务。

  公司目前所提供的木材进口综合物流服务由“港口装卸业务”、“基础物流业务”及“进口代理业务”三部分组成。其中,港口装卸业务主要包括盈利港务在盈利码头上所开展的各种装卸搬运作业及临时堆存作业;基础物流业务则涵盖了货物仓储、物流配送、船舶代理、货运代理等多项物流服务;进口代理业务指公司为国内客户采购国外木材所提供的专业进口代理服务。

  公司及各子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覆盖了多项业务领域。各业务分支均系在公司统一战略规划下,围绕着为国内木材行业的企业提供系列化、专业化的配套服务而开展,具有较强木材行业专业属性。因此,与一般普通物流企业提供的常规、通用性物流服务不同,公司所提供的港口装卸服务、基础物流服务以及进口代理服务均与国内木材行业产业链进行了有机结合,既体现出物流服务的专业性,又突出了专业服务于木材行业的特殊性。

  (二)主要经营模式

  1、整体业务模式

  公司的业务模式是在贯彻供应链管理的理念下,结合客户需求与业务实践逐步形成的。公司依托港口装卸服务、基础物流服务以及进口代理服务这几项核心业务能力,在整合部分外包服务的基础上,形成的集成服务能力。公司所提供的集成服务,既可以是涵盖整个木材进口供应链的“一条龙服务”,也可以根据客户具体情况提供涉及部分环节的“点单式服务”,以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在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中,港口装卸服务主要依托子公司盈利港务下属的盈利码头来开展的。基础物流服务中的仓储业务,目前主要也依托盈利港务自有堆场以及公司拥有的毗邻盈利港务码头的堆场来开展的。在公司已有仓储业务的基础上,公司围绕盈利港务,在靖江地区配套提供物流配送、船舶代理、货运代理等业务。基于公司目前进口代理业务的客户遍布国内各主要木材进口口岸,因此公司也在太仓、岚山、天津等木材进口集散地,为客户配套提供基础物流业务中的物流配送、船舶代理、货运代理等服务。

  未来,为了配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公司准备进一步强化在主要木材进口口岸及木材集散地的物流服务能力,通过建设物流网点以推进异地扩张。在新建物流网点的过程中,公司将主要依靠租赁部分条件较好的木材堆场的方式,以基础物流服务中的仓储业务作为切入点。该业务模式,实质是公司将自身服务沿供应链向下合理延伸,并未对原有的业务关系进行根本性重构,一定程度上可实施性较好,风险较小。公司拟实施的上述以租赁货场方式进行仓储服务异地扩张的业务模式,通过向货场所有者长期租赁的方式,获得货场的运营管理权,以确保对仓储中的木材进行更好的监管,同时依托以货场为核心的物流设施,更好的整合初加工、物流配送等基础物流服务,为客户提供更多的附加价值。在实际生产经营中,公司预先向货场所有者所支付的长期租赁的租金,可以通过向客户收取每次使用货场的仓储堆存费的方式予以逐步回收。如果公司通过整合自身已有资源,能够使得所租赁货场的仓储堆存业务量较其原有水平大幅提升,并且在运营效率上能够实现进一步的提高,则公司所租赁货场的预期收益,将可以超过租金成本,从而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

  对于公司客户来说,其按次支付仓储堆存费的方式并未发生任何改变。而且,在公司统一规范的运营管理下,客户能够享受到更加优质的仓储业务。并且,如果公司在此基础上,凭借对货场有效控制,还能够提供更多的集成服务。

  总体而言,公司拟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开展的业务模式,对原有产业链业务协作模式并未做根本性的改变,具备较好的可执行性。

  2、销售模式

  (1)公司销售模式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各子公司的业务部门,通过与各类生产企业、贸易企业、航运企业的接触,寻找确定潜在客户,并针对客户实际需要,设计综合物流解决方案,并提供相应服务。

  目前,公司所提供的港口装卸服务、基础物流服务的客户,主要为经济腹地内有进口木材等大宗货物运输需求的各类货主。公司依照行业惯例并结合市场竞争的需要,统一制定港口装卸服务及仓储、配送、船舶代理、货运代理等基础物流服务的销售政策及各项服务的收费标准。

  木材进口代理业务的客户主要为国内各类具有木材进口需求的各类木材加工企业及木材贸易企业。公司依照行业惯例并结合市场竞争的需要,统一制定木材进口代理业务的销售政策、收费标准及风险控制政策。在业务开拓方面,主要由万林股份及上海迈林通过主动营销寻找确定潜在客户。为有效控制风险,万林股份及上海迈林结合过往业务记录,对潜在的木材进口代理业务客户进行甄别,优先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客户开展进口代理业务,并严格依照统一的销售政策、收费标准、风险控制政策制定具体的服务方案。

  (2)公司销售模式的特点

  公司销售模式的特点主要体现为以下两点:

  1)港口装卸服务、基础物流服务以及进口代理服务在销售方面相互配合、互相促进。上述各项服务同为木材行业供应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基础物流服务是港口装卸服务的自然延伸,而上述业务所涉及的货主、收货人与提货人主要为长期从事木材生产加工、木材贸易的企业,这些企业同时也是存在木材进口需求的重要客户群体。公司各项业务的客户群体存在一定的重合,也为各项业务之间的延伸服务、联动服务创造了条件。因此,向港口装卸服务与基础物流服务的客户提供延伸的木材进口代理服务,以及为木材进口代理服务客户提供延伸的港口装卸服务及基础物流服务,已成为公司客户营销的一个重要手段。

  2)在积极开拓新客户的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维护已有客户关系。公司三项业务的客户需求均体现了一定的长期性与稳定性,因此维护与已有客户的良好关系是公司稳定业务量、确保增长的重要手段。在与客户的长期合作过程中,公司始终贯彻“以客户价值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通过提升客户满意度,来赢得客户的信任与合作,从而在竞争激烈的行业内稳定一批长期的合作伙伴。

  3、生产模式

  公司及各子公司所从事的各项业务涉及了木材供应链的各个主要物流环节,其中,盈利港务提供港口装卸服务,并与万林股份一同提供仓储服务;苏州新海兰、太仓新海兰、常熟船务及扬州船务提供船舶代理服务;万林运输提供配送服务及货运代理服务;万林股份在提供物流配送服务的同时,还与上海迈林一同提供进口代理服务。

  依托自身及各子公司的专业能力,公司可以根据客户需要灵活提供单项服务或数项服务相集成的综合服务。公司在完善服务环节的过程中,通常根据重要性来控制服务中关键环节,而将次要环节进行外包。例如在港口装卸业务中,盈利港务拥有长江岸线使用权并自行建设了泊位,所装备的门式起重机、专业装载机主要为自行投资并实际负责运营管理,而对于原木捆扎、港区内水平运输等技术含量较低且在业内已形成成熟外包服务模式的次要业务环节则予以外包。

  4、采购模式

  公司所提供各项业务均属于服务业,主要采购的品种包括:生产作业所需的燃料、电力;装卸、运输等环节所需的外包服务;设备维修、维护所需的备件及各种低值易耗品等。

  公司燃料采购的供应商主要为中国石化的下属企业。燃料为标准化产品,不同石化企业的产品在品质、价格方面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公司可以依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开采购,不存在对任何单一供应商的依赖。

  公司外包服务的供应商主要为当地各长期从事码头外包服务的运输企业及劳务外派企业。在长三角地区,提供类似外包服务的运输企业及劳务外派企业众多,服务定价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司可以通过招标、比价等方式进行公开采购。为了提高与外包服务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并且降低对单一供应商的依赖度,公司通常在同一服务内容上会选择两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服务,以此可对不同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损耗等进行比较,通过内部竞争提升服务效率。

  公司对常用备件及各种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主要通过招标、比价等方式进行公开采购。在采购较长时间后,公司会确定数家产品质量好、价格公允的供应商进行长期合作。在合作过程中,公司会定期对采购产品的质量、价格情况进行复核,并与市场信息进行比较,及时根据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产品的价格。

  未来,公司拟在靖江以外的其他木材进口口岸附近,通过租赁货场的方式,开展部分仓储服务。对上述货场的租赁,公司将结合货场的区位优势,以及公司现有客户已经积累的潜在业务量,进行综合考量。对经营条件较好,具备较好盈利趋势的货场,公司将寻求与货场所有者签署长期租赁协议的方式,尽量延长合作年限,以确保业务的持续稳定。

  (三)所处行业情况说明

  物流行业是一个主要为制造、建筑及零售等其他行业提供相关服务的行业,其成长性与国民经济总量变化关系极为密切,体现出随国民经济增速变化而波动的明显特点。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回望过去的五年,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加快,发展动能转换。在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物流业保持了中高速增长。

  2015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预计可达220万亿元,这一数字是2006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59.6万亿元的3.69倍。“十二五”时期我国社会物流总额年均增长8.7%。“十二五”时期,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具成长性的物流市场。2015年,全国物流业总收入约为7.5万亿元,全国货运量预计约为457亿吨。其中公路货运量、铁路货运量、港口货物吞吐量多年来都居世界第一位,各类细分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2015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约为15%左右,低于2014年的17%,同时比2010年的17.8%有较大幅度下降。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例的下降,其中既有公路货运量、货物周转量、GDP数据调整的因素,也涵盖了产业结构调整、物流服务价格下降的因素,总体显示出物流运行效率有所提升。物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较好地发挥了支撑和保障作用。

  “十二五”时期,物流行业的市场参与主体整合日益增多,经营模式持续创新。优势物流企业通过战略调整、兼并重组、联盟合作等多种方式,使得市场占有率和行业集中度显著提高。同时,通过管理创新、组织创新、技术创新,新的商业模式不断涌现。在一些细分领域出现了一批实力雄厚、模式先进、前景看好的大型物流企业和企业集团。快递快运、电商物流、冷链物流等生活消费性物流快速增长。铁路货运改革深入推进,加快向现代物流转型。电商快递下农村、进社区、出国门,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快递大国。制造业物流分离外包,服务化趋势显现。精益物流、供应链管理、嵌入式服务等物流运作新模式推动工业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到2015年年底,我国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里程约为12万公里和1.9万公里。综合运输体系逐步完善,多式联运受到重视,物流节点加快布局,以物流园区为支撑的产业生态圈正在形成。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得到推广应用。

  预计在“十三五”期间,我国物流行业将继续维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在保持快速发展的同时,实现结构的进一步优化调整。这就为国内物流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大的发展空间。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9,693,835.51元,同比下降12.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594,130.33元,同比下降33.75%。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450,448,772.2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59,733,981.35元。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年新设立并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为连云港万林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木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黄保忠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8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并于2016年4月22日在上海迈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0人(董事阎建明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吴江渝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保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2016年年度报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410,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050,000元,占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78%;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以及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述报告进行了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23日刊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2)。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关联董事黄智华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与审计机构商定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扩大公司融资渠道,支持公司和子公司共同发展,在与各金融机构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开具银行票据及票据贴现等),并为金融机构给予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资产抵押、质押担保等。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或等值外币),全资子公司靖江盈利港务有限公司及上海迈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6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迈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为其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决定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的申请综合授信的金额、融资币种、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条件,并签署授信担保等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3)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涉及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交易事项权限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4)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召开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为临 2016-025。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9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并于2016年4月22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并较好地兼顾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以及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其目的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续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0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91号)核准,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5.93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35,58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共计人民币3,300.00万元后,本公司实际共收到上述A股的募股资金人民币32,280.00万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322.4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957.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24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5)第106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38.8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407.1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人民币4,407.11万元(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73.6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114.10万元以及尚未支出的其他发行费用0.68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以及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

  公司将募得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初始存放金额为人民币32,28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248.74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5)第E0118号)。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于2015年9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于2015年7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0万元(含人民币9,5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存入定期存款。于2015年7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5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5年第5962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并于到期日2015年10月29日收回上述资金。于2015年11月17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5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天”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并于到期日2015年12月22日收回上述资金。于2015年12月24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5年第6572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16年2月14日。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2015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114.1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于2015年12月23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木材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的部分设施改建于拟新增的建设用地,缩减木材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的投资建设规模,项目投资总额由人民币41,920.94万元调整为人民币26,305.52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等情形;万林股份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况。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在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6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于近日下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625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安信证券推荐的《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安信证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及时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2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经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智华回避了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2016年度拟与关联方的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 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同时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例不大,公司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拟与关联企业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已事前将本此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材料提供给独立董事审阅,并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关联董事黄保忠、孙玉峰、黄智华、已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靖江新港船务有限公司;性质:、法定代表人:黄智华、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要股东:靖江盈利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利港务”)持股40%,刘龙兴持股40%,陆瑞芬持股20%;;主营业务:港口拖轮服务;住所:靖江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六助港路2号。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新港船务总资产为29,571,639.73元,净资产为9,583,771.73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069,311.31元,净利润10,534,935.7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港船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盈利港务的参股公司,其法定代表人黄智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新港船务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性的生产经营往来,是双方在资源利用上的一种互补行为,能够发挥盈利港务与新港船务的协同效应,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根据新港船务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情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新港船务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子公司盈利港务为新港船务提供码头停泊服务,盈利港务向新港船务收取的停泊服务费价格系参照市场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3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林股份”)于 2016 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经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扩大公司融资渠道,支持公司和子公司共同发展,在与各金融机构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开具银行票据及票据贴现等),并为金融机构给予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资产抵押、质押担保等。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或等值外币),全资子公司靖江盈利港务有限公司及上海迈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同意上海迈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及靖江盈利港务有限公司为其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决定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的申请综合授信的金额、融资币种、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条件,并签署授信担保等相关文件,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取得银行授信额度及使用情况。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迈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合川路3071号1幢5层A01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简文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木材、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除专控)、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仓储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物业服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煤炭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海迈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322,523,361.62元,净资产为130,284,249.45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2,033,918.69元,净利润496,270.1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关联关系。

  上海迈林为公司子公司,其持股比例如下:公司持有99.5%,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国际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持有0.5%。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上述担保额度,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促进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采取了相关必要措施防范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严格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采取相关必要措施,尽可能降低公司的担保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此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的经营决策及财务状况具有控制力,公司为此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已事前将本次担保事项相关材料提供给独立董事审阅,并获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88,999,041.2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61 %,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4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涉及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交易事项权限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5年4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5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3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靖江市人民中路68号国贸中心8楼A、B座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3日

  至201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详见2016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16年5月1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江苏省靖江市人民中路68号国贸中心8楼A、B座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5年5月11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靖江市人民中路68号国贸中心8楼A、B座(邮编:214500)

  联系人:吴江渝 魏星

  电 话:0523-89112012

  传 真:0523-89112020

  电子邮箱:info@china-wanlin.com

  2、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及其它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1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91号)核准,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5.93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35,58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共计人民币3,300.00万元后,本公司实际共收到上述A股的募股资金人民币32,280.00万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322.4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957.5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24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5)第1067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初始存放金额为人民币32,280.00万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本公司拟将前次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23,878.75万元及人民币7,078.80万元分别投入到木材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及木材装卸扩能项目,该些项目尚在进行之中。

  ■

  四、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于2015年7月10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0万元(含人民币9,5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存入定期存款。于2015年7月30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5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5年第5962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并于到期日2015年10月29日收回上述资金。于2015年11月17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5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天”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并于到期日2015年12月22日收回上述资金。于2015年12月24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5年第6572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16年2月14日。

  于2015年9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五、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及存款利息合计为人民币4,407.11万元,余额约占所募集资金净额的14%。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的原因是,本公司木材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及木材装卸扩能项目正处于分批建设阶段。

  六、 其他

  于2015年12月23日,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木材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的部分设施改建于拟新增的建设用地,缩减木材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的投资建设规模,项目投资总额由人民币41,920.94万元调整为人民币26,305.52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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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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