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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增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圣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玉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资产负债表项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增加 应收票据:部分票据到期,期末无新增大额票据 应收账款:报告期末,境外金属子公司已贴现的附追索权的L/C陆续到期,冲销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报告期末,部分采购合同尚未入库 存货:报告期末,金属存货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有理财产品余额的子公司股权转让,不纳入合并范围 长期待摊费用:办公楼层装修完工待摊费用增加 短期借款:报告期末,境外子公司附追索权的信用证贴现(作为短期借款处理)陆续到期收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报告期末,没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报告期末,尚未支付的货款减少。 预收账款:新增子公司报告期时点有尚未结算的预收账款,尚未履行交货义务 应交税费:报告期末,转出应交增值税减少 专项储备: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专项储备的余额增加 利润表项目 营业收入:报告期大宗商品金属贸易业务增加 营业成本:报告期大宗商品金属贸易业务增加 财务费用:报告期计提收购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相关利息。 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收回部分已按账龄计提部分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导致资产减值损失减少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报告期末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期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 投资收益: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投资收益减少 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 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内境外公司取消合同,补偿支出增加 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内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 现金流量表项目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大宗商品金属贸易业务增加;境外子公司2015年已贴现附追索权的L/C到期收款 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往来减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大宗商品金属贸易业务增加 支付的各项税费:报告期内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增加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往来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由于境外子公司已贴现附追索权的L/C到期收款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转让持有控股子公司常州江庆龙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收益增加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支付办公室装修费 投资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新增短期理财产品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末短期理财产品余额增加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无合并范围内的新增合资公司取得合资方注册资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境外金属子公司2016年业务产生的附追索权的L/C贴现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金属子公司附追索权的L/C贴现陆续到期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借款2.7亿元人民币,用于支付公司与金汉王科技所签署之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项下收购金汉王技术100%股权之2.7亿元人民币定金。报告期内支付控股股东该笔借款利息。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受限资金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金属子公司附追索权的L/C贴现陆续到期金额大于新增金额、报告期内受限资金增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4向中国证监会提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542万元,用以收购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对其增资建设云计算运营中心,提供机柜出租。2016年3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目前,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尚在推进中。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增增 日期2016-04-21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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