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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95,860,5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反光材料及反光制品的研发、设计及生产,主要产品包括各规格、各等级的反光膜、反光布及以反光膜和反光布为原材料制造的反光制品。目前公司产品横跨道路交通安全防护和个人安全防护两大领域,在道路交通防护领域涉及但不限于超强级、高强级、工程级、车牌、车身贴、海事、广告级反光膜等七大系列近六十余个品种;在个人安全防护领域包括了反光布、反光革、反光热贴膜、反光丝/带等七大系列近五十余个品种。两大领域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种道路交通指示标牌、车身安全标识、海上救生设施、消防救生设施、服装、箱包、鞋帽、广告等领域。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和新产品研发,公司已成长为国内反光材料行业规模最大、产品种类最为齐全的龙头企业之一。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为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产品结构,依托现有技术平台和技术储备,公司新增锂电池软包装膜、微棱镜型反光膜以及棱镜型高性能光学膜等功能性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锂电池软包装膜主要应用于软包装锂电池,并最终应用到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微棱镜型反光膜主要应用于高等级公路以及发达城市的道路标志标牌;棱镜型高性能光学膜兼具扩散和增亮功能,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公司将在继续巩固反光材料竞争力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新型功能性薄膜的开发力度,公司从单一的反光材料生产企业提升到全球少数拥有玻璃微珠型和微棱镜型全系列反光材料生产能力的领先企业,并逐渐转型为综合性功能性膜材料生产企业。2015年度,公司加大了对新兴产业和新兴领域的外延式投资力度,通过并购形式控股了主营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业的安徽易威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投资参股形式介入光学透镜行业、互联网020行业、互联网医疗行业,通过资本为纽带,对一些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领域进行了中前期的产业布局,为未来公司多元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将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先后被评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和浙江省省级反光材料工程技术中心。公司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对先进生产装备、检测设备及仪器的投入,以保持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开发与投入,尤其是高水平的创新研发队伍建设,加大产品的技术创新与研发的力度,公司不断通过产品研发、工艺调整等手段实现产品功能的升级换代、研发出具有更高技术含量的产品、提高产品可靠性、降低产品成本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同时侧重光学设计、超精密微加工和模具开发、锂电池包装膜技术研发等;同时,公司充分利用现有的人才和技术优势,依托现有省级反光材料研发中心及省级技术中心,加强与国内院校、研究机构及企业间的合作;并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创新研发模式,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同时全力抓好项目创新,持续调整产品结构,积极改善增长方式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质量,为其他工作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 2、销售模式 在销售方面,公司十分注重营销队伍的建设。目前公司根据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发展了不同的销售方式。在国内市场,主要靠建立自有渠道结合发展经销商进行销售,销售范围覆盖全国,通过参加公开招标、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的方式,为全国客户提供优质、及时、专业的服务,可及时有效地满足各地客户的需求。 在国外市场,主要通过与国外经销商建立经销关系进行产品的海外销售。同时,公司为保持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除不断开拓新的客户来源,丰富客户的分布领域外,积极建立与下游行业内的领先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公司在市场营销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核心客户”。 通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具备专业化的销售团队,建立了分区域化管理的营销网络,销售市场开拓显著,公司的核心客户数量也正逐年增长,目前公司已与交通行业、交管部门、汽车行业、通信行业、电力行业等其中的众多大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成为其中部分客户的独家反光材料供应商。在海外市场,公司通过几年的经营,已建立起了与海外经销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的反光膜产品已成功覆盖60多个国家和地区。随着公司与海外经销商团队合作关系的日益紧密,公司海外市场的拓展能力将进一步提高;同时公司目前正在按项目事业部形式组织、整合及优化资源,广泛引入功能性薄膜领域的优秀人才,成立光学膜事业部、锂电池包装膜事业部,积极开展战略合作,为年产3,000万平方米功能性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奠定坚实的基础。 3、生产模式 在生产方面,公司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同时,做好生产经营管控模式的转变及优化,紧紧围绕安全、稳定、高效生产,展开生产经营工作。目前,公司主要分龙游和永康两个生产基地,位于龙游基地的龙游道明成为玻璃微珠型反光材料生产研发平台,道明新材料成为相关反光材料原材料生产研发平台,位于永康基地的道明光电成为微棱镜型反光材料的生产研发平台,。同时,公司在两处生产基地及全国业务范围内实施ERP企业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整合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持续提升快速反应能力。通过优化生产经营管控模式、进一步深化队伍建设、加强生产成本控制管理、严格计划落实考核工作等主要措施,形成生产设备环节的优化合理配置,进一步降低消耗、提高产能,从而提升生产运行水平,为确保业绩持续提升作保障。 (三)、行业地位 在全球反光材料行业,大型的反光材料生产企业较少,主要集中在美国、中国、日本等地,其中比较知名的企业有美国的3M、艾利·丹尼森,日本的恩希爱,国内的道明光学、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美国两大反光材料生产企业由于进入该行业时间较早,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产品系列齐全。公司凭借上市后带来的强大的资金实力和研发能力,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及产品成本优势,与国际同行共同竞争全球市场。 在国内反光材料行业,随着我国规模型反光材料生产企业的快速崛起,原有国外企业在中高端产品市场中的优势地位正逐步削弱。公司资金实力雄厚、研发能力强、产品种类齐全、市场应变能力强,且兼具规模、品牌效应,对国内小型反光材料制造企业形成了极大的市场冲击,行业整合将是大势所趋。 公司是国内反光材料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也是目前唯一一家国内反光材料上市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反光材料的技术研究、技术应用和市场开发,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行业应用创新、知识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较强的品牌竞争优势。面对市场竞争环境的改变,公司从优化升级产品结构入手,将经营重点定位于中高端反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已具备玻璃微珠型反光材料及微棱镜型反光材料的全系列反光材料的研发、生产能力,以满足下游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股东性质包括国家、国有法人、境内非国有法人、境内自然人、境外法人、境外自然人等。 2、股份种类包括人民币普通股、境内上市外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其他。 3、上市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公司需要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10名股东在报告期内因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所导致的股份增减变动情况。 4、公司在计算持股比例时,仅计算普通股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5、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期末前10名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情况时,应以股东通过各种证券账户(包括股东名下的普通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资产管理产品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等)持有公司股份的合计数排序。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仅作为名义持有人,不应作为股东参与排名,在披露的股东名单中不应出现“XX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名称。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世界经济增长低于普遍预期,发达经济体增速继续回升,但回升势头减缓,新兴市场与发展中经济体增速加速下滑。对公司而言也是极具挑战的一年,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围绕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使公司逐步迈入缓慢增长且更加平衡和持续化的增长轨道。 1、报告期内,公司龙游道明的“年产3000万平方米反光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和道明新材料的“年产12000万平方米离型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均平稳运行,实现产能的平稳有序释放,满足公司产品销量增长的需要,并满足企业自身生产反光材料所需原材料离型纸供应并实现对外销售。 2、公司2015年一直积极推进由全资子公司道明光电科技实施的“年产3000万平方米功能性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基础建设、设备选购、人员招聘等后续工作。目前道明光电科技厂房等主体建设基本完成,其中微棱镜型反光膜项目设备已经安装调试完成,目前已逐步生产释放部分产能。同时,微棱镜型反光膜中的三款车身反光标识获得英国VCA的ECE104证书获得欧盟等地区的销售资格,公司是美国3M、艾利等后第四家取得该资格的反光材料企业,该证书的取得为公司微棱镜型反光膜全球销售奠定了基础;另外,公司锂电池包装膜项目主体设备已到货,目前正在安装调试进入试生产阶段争取尽快实现生产;高性能光学膜项目相关主体设备已如期到货也将尽快安装调试。下半年,公司加快推进厂房、办公楼、职工宿舍及食堂内部装修装饰,以及基本完成所有厂房和办公楼等附属建筑的外立面粉刷工作,并于2016年初顺利将原位于永康象珠镇老厂区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整体搬迁至永康市经济开发区的新办公楼。 3、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技术开发与投入,侧重光学设计、超精密微加工和模具开发、锂电池包装膜技术研发等。目前,公司锂电池包装膜目前已实现中试并积极对外送样检测,根据目前送至部分电芯厂商试样验证,获得良好的初步反馈,公司铝塑膜各项性能指标与国外品牌同类产品性能较一致,各项性能指标都达到或超过了行业内公认的技术性能要求。同时,公司于2015年初年初已积极送样至大型电芯厂商验证得到良好反馈,公司也在反馈意见中不断改进提高公司新产品品质,进一步推进产品认证并逐步进入实际销售阶段。 4、为有助于实现公司从单一的反光材料生产企业逐渐转型为综合性功能性膜材料生产企业的目标,夯实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2015年,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有利优势,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形式募集资金4.5亿元,用于实施“年产3,000万平方米功能性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2015年5月8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54号)。公司非公开发行18,518,51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38.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36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8,639,938.80元,将全部用于全资子公司道明光电科技实施的年产3,000万平方米功能性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使得公司资本实力大大增强,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得以大幅提高,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5、公司于2015年7月实施了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额9000万元,按照1.5:1 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进取级份额,该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兴全睿众道明光学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已于2015年11月完成了所有的股份买入。该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和完善了公司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了员工的凝聚力,有效调动了管理层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同时,该计划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和近期利益,保留和吸引了优秀管理人才及业务骨干,促进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6、2015年度,公司加大了对新兴产业和新兴领域的外延式投资力度,适时实施对外投资计划,以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增资上海车水马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使得公司顺利嫁接互联网O2O市场,为公司未来开拓车窗用膜提供了客户接口;并向平安创新投资基金TMT二期(注册名上海鼎创智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并成为其有限合伙人,通过出资形式接触到更多具有产业前景的投资标的;同时,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通过增资的形式投资南京迈得特有限公司,通过本次投资,为公司逐步进入军工、虚拟成像、安防监控、人脸识别、生物医疗等高端领域提供有效的切入点,强化公司在新材料领域和光学元器件及相关产品领域的布局;公司向安徽易威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并受让原股东部分股权的形式并购取得该公司51%股权,使其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在充电桩产品及充电站运营领域做大做强提供了有力的资金和其他资源支撑,并有助于公司实现通过锂电池包装膜、充电设备等多点切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战略布局;公司于2015年底与巴西ONYX签署协议,出资200万美元用于受让ONYX股权以及认购ONYX新增注册资本, ONYX成为道明光学的境外控股子公司,及时深入巴西及周边南美共同体国家反光材料市场,加快反光材料海外市场布局,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战略性发展。公司2015年的投资和并购是公司从市场,技术,产业链等多角度进行综合布局的开始,也是公司外延式发展的起点。从整体战略上,公司对于新经济、新产业模式类型标的,特别是暂时不能产生净利润的投资标的主要是以投资建立资本纽带,待该等公司经营良性发展后择机进行并购控股,既保持公司的经营业绩不受影响也保证公司对于标的的重要影响,为未来的兼并重组留有空间。公司对商业模式明确,具备独立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标的,采取收购控股的方式进行,保证公司对标的具备足够控制力的同时增加公司的整体业绩,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7、报告期内,公司运营管理进一步提升,在坚持制度化建设,将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融于企业运作过程中,公司取得较大成效。报告期内,NC项目组完成了整个ERP项目二期的上线实施工作,在龙游道明和道明新材料两家公司完成了生产制造、品质管理、成本核算、设备管理等四大模块的成功应用与上线实施。两家公司能够透过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生产自动排产,系统进行物料需求规划。车间能够按工令单及BOM表标准进行生产领料,能够进行工艺路线及标准工时的管理。 通过品质管理实现来料检验相关系统管控,供应商送货根据品质检验结果进行入库。对供应商能够进行有效评估及质量管控。成品入库检验及在库检验能够透过系统进行管控,对公司品质管理有较大提升,财务能够按工令单进行成本核算,使得财务部门能够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公司被评选为衢州市信息化示范企业,入选为2015年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 目前反光材料市场竞争激烈,公司2015年度销售收入略有下幅,但公司通过工艺改进和品质控制提升毛利率,并积极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公司高毛利产品销售占比。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29,497,785.44元,同比下降7.19%;实现利润总额54,379,343.36元,同比增长82.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995,214.82元,同比增长62.96%。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营业收入中其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23.27%,主要系子公司新材料业务拓展,玻璃微珠及离型纸销售提升所致; (2)公司营业成本中反光制品较上年同期减少32.99%,主要系制品产品多样化,反光类产品边角料利用率较高,及定制标牌等订单型产品销售结构增加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62.96%,主要系公司通过工艺改进、品质控制和优化产品销售结构提升毛利率,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加强费用管控,三项费用较上期明显下降。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15年12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安徽易威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安徽易威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并受让原股东部分股权,其中股权转让款为1,610万元人民币,增资款为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合计出资5,610万元,取得安徽易威斯51%的股权,安徽易威斯于2015年12月24日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从2015年12月起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6-024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21日,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201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5168号文)确认,道明光学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995,214.8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10%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262,2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3,837,401.11元,扣除2015年度派发的现金股利6,933,550 元,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 230,636,803.93 元。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 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其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前6个月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1)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胡慧玲女士(实际控制人胡智彪、胡智雄之妹,董事张益丰之配偶)于2016年3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2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本次减持后胡慧玲女士已不再是本公司5%以上股东。 (2)公司监事郭育民先生于2016年1月25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合竞价减持78,000股。 (3)除上述情况,提议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前6个月未发生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2、截至本信息披露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监高人员的减持计划。未来六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不排除上述人员由于其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出现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 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295,860,516股增加至591,721,032股。本次转增未超过2015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按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2015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股,每股净资产为2.36元/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未来六个月限售股解禁情况 ■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最终方案需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胡智彪、胡智雄先生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本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2、本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6-020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公司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2016年度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龙游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永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等)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公司《授权管理制度》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授信文件。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6-021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 2016年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21日,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为减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及为了锁定成本,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近年来人民币对主要货币的汇率具有一定的波动性,目前公司海外出口业务不断拓展,总体外汇结算量会有所增长,公司外销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同时,公司微棱镜产品部分进口原料采购主要采用美元结算,业务部门在商务报价时,已经对未来收付款日的远期汇率进行了预计并作为谈判依据。当上述业务中的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继续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根据汇率变动趋势在适当阶段锁定部分结算业务的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原则上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预测回款金额或支付金额,且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或付款期一致的外汇交易业务。 三、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情况 1、业务期间及预期远期结售汇规模 公司拟于2016年4月末至2017年4月末开展的美元远期结售汇业务折合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将根据汇率变动趋势择机开展。本次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金额符合公司目前的外销结汇规模,结售汇业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预计保证金投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定远期结售汇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熨平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业务部门采用财务部提供的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另外,公司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也会加强对汇率市场的分析研究,如2016年度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继续保持贬值情况,也会适当减少远期结售汇金额甚至不实施远期结售汇业务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2、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远期结售汇内控管理制度》,对业务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和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和定制设备交货时间的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跟踪设备交货情况,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和设备延期交付的现象。 六、相关审批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2、公司已制订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保荐机构同时提请各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远期结售汇业务采取了风险控制措施,但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局限性导致的内控失效风险以及由于相关款项的实际回款或付款规模和时间与预测出现偏差而导致的延期交割等方面的风险仍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4、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于2016年4月末至2017年4月末开展规模预计折合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结售汇业务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6-023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或“公司”) 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使用自有流动资金或流动资金借款归还。如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54号)核准,道明光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518,51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3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449,999,938.8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36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8,639,938.8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6月5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184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披露的《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7月12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6年4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金额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16-01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公告》。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6年4月20日,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5,700.4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8,481.23万元。 为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在保证道明光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五、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违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有利于解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上述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已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道明光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道明光学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其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决策程序的规定。国金证券同意道明光学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6-027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对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更深入的了解,公司将开展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 二、接待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接待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智彪先生;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胡智雄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尤敏卫先生;财务总监张崇俊先生将出席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四、登记预约方式:请有意向参加此次活动的投资者于2016年5月10日8:00-17:00,与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联系,提前预约登记,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电话:0579-87321111 传真:0579-87312889 联系人:钱婷婷 五、注意事项 1、为提高投资者接待日沟通交流效率,投资者可在接待日活动前,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提问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2、请前来参加活动的投资者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正式开始前,要求所有参与活动的投资者填写《参会登记表》、签署《保密承诺书》,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3、公司接待人员接受投资者关于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战略、投资等方面的提问,并在符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当场给予答复;对于当场不能答复的,会做好书面记录并在核实相关情况后予以答复。 4、参加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投资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请提前半小时到达活动地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6-022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浙江道明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21日,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或“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电”)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54号)核准,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518,51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3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449,999,938.8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36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8,639,938.8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6月5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184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入年产3,000万平方米功能性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其中包括年产1,500万平方米锂电池软包装膜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1,000万平方米微棱镜型反光膜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年产500万平方米棱镜型高性能光学膜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为52,966.18万元,其中45,000.00万元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解决。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道明光电,该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固定资产投资为36,979.20万元,公司将通过增资全资子公司道明光电的方式实施本次募投项目。 本次增资前,公司已通过增资形式投入道明光电“年产3,000万平方米功能性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16,864万元。 截至2016年4月20日,道明光电存储于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约为1,243.39万元,已无法保障道明光电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鉴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公司本次将存储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合计8,000万元用于向道明光电进行增资,增加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余3,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道明光电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占道明光电注册资本的100%。存放于银行的其他募集资金根据资金需求和资金存储情况逐步增资。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道明光电增资系执行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资金来源 本次增资道明光电是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的必要条件,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增强资本实力和业务发展能力,为公司未来效益稳定增长提供有力的支撑,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是可行也是必要的。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 四、增资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实施,有利于道明光电尽快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升公司整体生产能力和制造水平,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从单一的反光材料生产企业转型为综合性功能性膜材料生产企业的目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6-017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10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智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2015年度时任独立董事陈良照先生、钟明强先生和奚必仁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2015年期间离任独立董事黄董良先生将委托钟明强先生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代为述职。具体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6-019)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201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5168号文)确认,道明光学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995,214.8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10%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262,2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3,837,401.11元,扣除2015年度派发的现金股利6,933,550 元,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 230,636,803.93 元。 本着能够及时回报股东,并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结合公司近期经营的资金需求和公司发展的情况,本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 公司拟以 2015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295,860,5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793,025.80元,尚余未分配利润 215,843,778.13 元,结转下一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95,860,516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产能释放的流动资金需求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并满足公司新项目募集资金以外的流动资金需求。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胡智彪、胡智雄先生承诺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开会审议上述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六、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2015年年报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了意见。根据其职业操守与履职能力,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续聘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意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16-020《关于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16-021《关于公司2016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8,000万元向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余3,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道明光电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占道明光电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道明光电增资系执行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16-02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16-023《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修改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3:00开始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编号2016-024《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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