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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42版)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本金安全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使用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主要是向非关联银行金融机构购买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汇率、利率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7.1.1条中不适用的情形除外)。

  4、投资期限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本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根据自有闲置资金状况和经营计划,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单个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

  6、授权及授权期限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首席执行官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能发生波动;

  2、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确定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规定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在定期报告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结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建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为前提,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在一年的投资期限内确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并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自公司2014年4月11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后,公司严格按照议案中审批的额度、方式购买理财产品,历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风险较低,累计为公司实现收益470.99万元(未包含尚未到期的固定期限理财产品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视公司资金情况,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审批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审批额度内滚动购买保本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购买保本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三届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6-030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 号)。201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及发展战略等因素提出来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尚属于成长期,且预计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因此,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3-2015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6,876,668.5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25%。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863,080.24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9.93%;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76,746,659.56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61.35%。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8,722,848.23元,资本公积余额为3,766,944,150.95元。

  公司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261,469,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78,440,7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8股,合计转增股本732,113,2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993,582,200股。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超出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财务成果的可分配范围。

  此外,公司及所处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期。在国家政策的扶持和战略推动下,大力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大势所趋,公司认为新能源汽车行业正处于行业长景气周期的初期阶段,将对未来锂电池及其核心原材料锂化合物的需求带来可持续的积极推动。

  综上,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4、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二、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截至本公告日前6个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股变动情况。

  2、截止2016年3月25日,持有公司13,600,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20%)的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深”计划在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10月1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

  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6个月内有减持意向的通知,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26,146.90万股增加至99,358.22万股。原2015年度全面摊薄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9480元/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为0.2495元/股;原2015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1.7506元/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为3.0923元/股。

  2、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前6个月,公司不存在限售股已解禁的情形;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后 6 个月,以下股东所持股份限售期即将届满:

  ■

  *注:限售期届满股数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前的股数。

  公司将持续关注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预案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该事项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6-029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管理层启动锂产品扩能项目

  一期“年产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

  可行性分析暨前期投入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优化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格局,扩充公司主营产品的生产规模,持续满足全球高端动力锂电池的原料需求,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启动锂产品扩能项目一期“年产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的可行性分析,预计项目总投资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

  2、本项目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出具报告后,尚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视投资金额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决定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必要的行政许可后方能实施。项目最终是否具备经济性,项目能否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能否取得政府相关部门行政许可,以及项目建成投产并取得效益的时间尚具有不确定性。

  3、本项目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理由如下:(1)项目预可研分析是根据当前市场行情及对未来市场发展的预期所做出的初步预测,不排除由于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相关国家的政策变化以及其他可能的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和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本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预测目标与实际完成目标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2)在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建设施工管理受阻、建设成本上升等不可控因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投资总额、收益水平出现差异,达不到预期的目标。

  4、考虑项目的整体时间进度安排和关键设备加工周期较长,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出具前,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预付前端工程初步设计的费用和交付部分长交期设备的定金。如项目最终不能实施,前期投入(含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及其它前期投入)将无法收回,预计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一、建设项目概述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锂产品产能扩建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的议案》和《关于同意年产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前期投入的议案》,同意正式启动“年产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同时拟使用自筹资金进行前期投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

  初步确定投资主体为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项目预可研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锂离子电池具有能量密度高、循环寿命长、自放电率小、无记忆效应和绿色环保等突出优势,被广泛应用于便携式电子产品领域,如笔记本电脑、手机及数码相机等;近年来,在新能源汽车、储能解决方案等领域,也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从而带动了动力锂电池需求的大幅增长。为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拟在审慎分析的基础上新增锂化工品产能,为新能源行业提供可持续的原料。

  公司的新增锂化工品预计仍将使用控股子公司澳大利亚泰利森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利森”)的自产锂精矿作为原料。泰利森化工级锂精矿目前设计产能折合碳酸锂当量约10万吨/年,可满足扩产需要。

  公司当前拥有射洪及江苏两处锂化工产品生产基地,其中碳酸锂设计产能合计27,500吨/年,氢氧化锂设计产能5,000吨/年,氯化锂设计产能1,500吨/年,金属锂设计产能200吨/年。行业分析报告及市场反馈显示,近年来氢氧化锂作为锂电池基础原料的市场份额有较大提高,且未来仍将呈现上升的趋势。经过初步分析,公司拟首先开展扩建产能一期“年产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以优化产品结构,增加利润贡献点,为应对新型电池技术革新打下良好基础。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预计

  1、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锂产品产能扩建一期);

  2、建设规模和内容:以锂辉石精矿为原料,年产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的全自动化生产设施;

  3、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2-4年;

  4、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

  5、资金来源:拟全部采用自筹资金。

  四、项目前期投入的必要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项目前期投入的必要性

  目前市场氢氧化锂需求增长较快,而国内外新建锂盐项目中,碳酸锂产能占多数,因此公司需尽快启动扩产计划以抓住市场机遇。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出具尚有待时日,考虑到氢氧化锂项目建设所需的部分设备交期较长,为缩短建设周期,提高运营效率,抓住市场机遇,尽快为公司及股东创造价值,公司拟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同时开展长交期设备的采购及前置工程设计,以便更快地推进项目建设。

  根据前期研究,年产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已有较为明确的拟采用工艺,也建立了初步的经济可行性。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确保工艺设计、技术参数的情况下审慎实施前期投入,并尽最大努力控制公司可能承担的风险损失。

  长交期设备主要包括交期达一年以上的关键设备;前置工程设计主要包括工艺流程、土木、结构、机械、电气等细节设计,若在加快可行性研究的同时进行长交期设备的采购及前置工程设计工作,将有助于提高最终可行性研究的准确度,并加快可行性研究完成后项目建设的进度,缩短整体项目的竣工投产时间,有利于公司利用市场机遇期拓展公司产品销售市场。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前期投入(含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及其它前期投入)将无法收回,预计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五、项目计划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目的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包括锂精矿与锂化工产品,其中锂精矿产能可以支持锂化工产品产能的大幅扩充。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上下游的匹配程度,为新能源行业提供可持续的原料保障,公司拟建设新的锂化工品产能。

  此外,公司现有的装备产能以碳酸锂居多,为降低单一产品对公司利润的影响程度,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同时根据对市场情况的判断和预可研的初步分析,公司拟首先启动第一期项目,即“年产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的最终可行性分析。

  (二)对公司的影响

  扩建项目一期属于公司主导产品扩能项目,建成之后可以提升现有氢氧化锂的产能,实现公司主导产品和利润来源多元化,提高公司规模效益,巩固并提高公司市场地位;同时为公司实现产品升级打下基础,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有利于公司进入国际主流锂电池材料供应链,实现把公司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锂材料供应商的战略目标。

  (三)存在的风险

  1、审批风险

  本项目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出具报告后,尚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视投资金额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决定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必要的行政许可后方能实施。项目最终是否具备经济性,项目能否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能否取得政府相关部门行政许可,以及项目建成投产并取得效益的时间尚具有不确定性。

  2、市场风险

  本项目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理由如下:(1)项目预可研分析是根据当前市场行情及对未来市场发展的预期所做出的初步预测,不排除由于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相关国家的政策变化以及其他可能的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和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本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预测目标与实际完成目标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2)在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建设施工管理受阻、建设成本上升等不可控因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投资总额、收益水平出现差异,达不到预期的目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6-028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保障因生产经营规模日益增长所造成的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如下:

  一、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

  二、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和发行有关的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确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

  2、决定聘请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聘请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和承销协议等;

  4、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经股东大会决议的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7、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8、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其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公司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该事项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及发行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及风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四、其他事项

  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是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6-027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有关要求,公司将于2016年4月27日(星期三)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蒋卫平先生,董事/首席执行官吴薇女士,独立董事向显湖先生,董事/首席财务官邹军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波先生及一名保荐代表人。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6-025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对固定资产的残值率进行调整,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必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预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减少公司2016年净利润约380万元,对公司影响较小。

  一、概述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拟自 2016年5月1日起,对部分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及残值率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公司根据部分产品未来市场及技术发展趋势,结合公司资产的实际运营情况及残值变现情况,为真实反映资产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周期内每期的资产消耗,公司拟自2016年5月1日起,对部分设备的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调整前后的预计净残值对比表:

  调整前:

  ■

  调整后:

  ■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只影响变更当月及未来期间。根据财务部门测算,预计此项将减少公司2016年净利润约380万元,对公司影响较小。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

  201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此发表了专项意见。

  四、专项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客观情况对以前作出的会计估计的合理修正,更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事实发展情况对以前作出的会计估计的合理修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估计参数与公司实际情况更加吻合,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三届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6-024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齐锂业”)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支持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公司拟为三家下属全资子公司金额合计不超过24.1亿元人民币、4,000万美元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及拟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拟为以下三家子公司合计不超过24.1亿元人民币、4,000万美元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07,242.47万元)的比例不超过86.90%(美元授信的担保金额按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2016年4月14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

  (三)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表

  1、被担保人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

  射洪天齐设立于2016年3月23日,故无2015年度财务数据。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被担保人201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明细(单位:人民币万元)

  ■

  担保方式将视公司、被担保方与合作银行谈判情况,最终以银行审批结果为准。

  三、担保方式及额度

  本次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不超过24.1亿元人民币、4,000万美元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拟采用保证担保方式。以上担保计划是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定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仍需子公司与相关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19.6亿元人民币、4,000万美元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根据子公司成都天齐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根据子公司天齐江苏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根据子公司射洪天齐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相关情况进行后续披露。

  四、防范担保风险的措施

  公司已建立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对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的监控,掌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及担保风险情况,交易各方风险情况等均可以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实行监控,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上述三家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具有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能及时监控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不包含本次担保),公司累计实际担保余额是59,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07,242.47万元)的比例为19.37%。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24.1亿元人民币、4,000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07,242.47万元)的比例不超过86.90%。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供营运资金保证,属于公司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目的是在保证公司持续稳健经营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减少相应的融资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终带来公司整体收益的最大化。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系为保证其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拥有充足的资金,并在保证持续稳健的生产经营状态下,尽可能的减少相应的融资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终带来公司整体收益的最大化。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整体收益的最大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三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三届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6-023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锂业”、“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由于公司现有银行授信额度期限结束,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范围的不断扩大,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拟向合作银行为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射洪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射洪天齐”)、天齐锂业(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齐”)和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齐”)申请各类授信。

  一、预计公司2016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注:公司2016年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241,000万元人民币和5,000万美元,具体融资金额、币种及担保方式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银行授信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业务范围迅速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大幅增加。为巩固市场地位,稳定市场份额,并稳中求进,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本次若能获得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将提高公司流动性水平,满足公司运营对现金的需求,优化公司现金流状况,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借款总额为232,078.38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30.88%,合并资产负债率为45.82%,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3.63%,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三、业务办理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6-022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强化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战略投资、资本运作、子公司管控等方面的管理职能,明晰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工作权责,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决定通过对外投资等方式对母子公司间业务职能进行适当的优化调整。公司已于2016年3月23日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射洪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射洪天齐锂业”),现拟通过经营性净资产划转的方式对射洪天齐锂业增资。本次增资后,射洪天齐锂业承接公司在射洪生产基地的生产运营职能,本次增资前后注册资本及比例如下:

  ■

  2、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本次投资主体为公司,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其他交易对手方。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将公司在射洪生产经营性净资产按账面价值划转。划转资产明细如下:

  ■

  上述划转经营性净资产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

  天齐锂业拟将本次划转经营性净资产的金额增加对射洪天齐锂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超过射洪天齐锂业拟增加注册资本的部分,射洪天齐锂业将计入资本公积处理。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射洪天齐锂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射洪县太和镇太和大道北段天齐锂电园

  法定代表人:赵本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3月23日

  经营范围:主营:制造、销售电池级碳酸锂、工业级碳酸锂及其锂系列产品、其他化工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兼营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的电池级碳酸锂、工业级碳酸锂及其锂系列产品的出口业务;矿石(不含煤炭、稀贵金属)及锂系列产品的加工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射洪天齐锂业为新成立公司,截止目前,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射洪天齐锂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此次增资是为了理顺母子公司间的管理和业务关系,提高管理效率,不会对公司业务造成风险,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2、本次增资顺利完成后,公司仍将持有射洪天齐锂业100%股权,并且适用企业重组相关税法规定,对当期财务、税务及经营无重大影响。

  3、本次增资事宜尚需取得当地相关部门对射洪天齐锂业安全生产、排污等运营资质的批准,能否获得批准及获得批准的时间尚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员工安置

  资产划转前的公司员工在资产划转后由公司和射洪天齐锂业根据各自在划转后的业务范围及经营需要分别接收,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安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6-021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齐锂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就公司预计与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和TQC Equipment Inc. Canada(以下简称“TQC加拿大”)在房屋租赁、物管服务、代购代销等业务方面存在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在关联董事蒋卫平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天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静女士。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15年度实际发生额及2016年度预计交易额度具体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四川天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齐矿业”)、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齐”)及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合锂业”)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 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天齐集团

  1、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东路10号2栋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卫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3年12月6日

  经营范围: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石材、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家具,木制品,工艺品,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农副产品收购(不含粮、棉、油、生丝、蚕茧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上经营项目不含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

  2、股权结构

  截至目前,天齐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5.84%的股份。

  4、主要财务数据(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天齐集团2014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四川君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1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5、履约能力分析

  天齐集团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情况良好。

  (二)TQC加拿大

  1、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TQC设备有限公司(TQC Equipment Inc. Canada)

  成立日期:2009年8月28日

  主营业务:工程机械、矿产品等进出口贸易及机械设备维修,售后服务。

  2、股权结构

  截至目前,TQC加拿大的股权结构如下:

  ■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TQC加拿大为公司控股股东天齐集团全资子公司天齐五矿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母公司控制下的企业。

  4、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TQC加拿大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为329.6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59.37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319.06万元、净利润为-139.61万元(未经审计)。

  5、履约能力分析

  TQC加拿大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预计201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天齐矿业向公司控股股东天齐集团出租办公场所的交易金额不超过80万元。针对上述事项,天齐集团与天齐矿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

  (二)为保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办公人员拥有良好的办公和生活环境,并综合考虑成本因素,拟由控股股东天齐集团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的工作人员提供餐饮、物管、汽车租借使用等服务。预计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成都天齐与天齐集团之间的餐饮、物管、汽车租借使用的交易金额不超过80万元;盛合锂业与天齐集团之间的餐饮、物管、汽车租借使用的交易金额不超过20万元。针对上述事项,天齐集团与成都天齐、盛合锂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服务协议》。

  (三)预计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合锂业租赁天齐集团自有商住房屋作为员工宿舍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5万元。

  (四)预计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委托TQC 加拿大为公司代购代销产品手续费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1、天齐矿业拥有位于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的房产,由于公司及天齐矿业目前仅有销售人员和部分管理人员在成都办公,因此天齐矿业拥有的房产将出现部分闲置。本次天齐矿业将其拥有的其中一栋房产出租给天齐集团,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为全体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2、由于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目前的物管、餐饮服务等均是由天齐集团提供相关服务,成都天齐和盛合锂业与天齐集团签署服务协议以约定双方就物管、餐饮、汽车租借使用的相关事宜,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此外,盛合锂业租赁天齐集团自有房屋作为成都办公的外地员工宿舍,展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有利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

  3、鉴于北美市场开拓的周期较长,成本较高,TQC加拿大在北美市场拥有稳定的客商关系,公司通过其代购代销,有利于公司延长材料采购信用周期,节约材料采购成本。

  (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成都宏典市场调查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成都市武侯区高朋东路片区写字楼市场调研报告》,周边办公用房出租单价约为54.3元/平方米;天齐矿业向天齐集团出租办公用房,按照55元/平方米(不含税)的价格出租。

  2、物管按照12元/平方米收取,餐费按照16元/人*餐收取,汽车租借根据排量按照1.5-2元/公里收取,汽车租借按照20元/小时(市内)、200元/天(长途)收取。

  3、委托销售手续费按照工厂交货出厂价的1%收取,委托采购手续费按照船上交货离岸价的3%收取。

  上述房屋租赁及物管费的收费标准与周边同类型房屋基本持平,其他收费均与市场价格、成都市消费水平、出租车价格等基本持平。因此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2016年度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认真阅读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文件,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并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和资产管理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2、公司以2015年关联交易数据为基础,结合2016年的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预计的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数据较为科学、准确,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3、公司董事会在对本次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三届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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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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