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4月23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电子连接器和精密组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产品涵盖消费电子领域(主要包括家电连接器、电脑连接器、LED连接器、FPC、通讯连接器等)及汽车领域(主要包括汽车连接器及线束、安全和告警传感器、车载充电模块和车联网硬件等)。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LED照明、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等各个领域。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各类连接器和精密组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并通过自主研发、合资、战略合作、收购等多种方式,在原有传统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大力促进新能源及智能汽车硬件、车联网等新兴业务的战略性发展。

  公司在国内消费电子连接器市场已经建立了领先企业地位:(1)公司已成为国内家电连接器的龙头制造商,长期占据大型家电企业核心连接器供应商的地位,并不断深化与各家电巨头的战略合作关系,推动产品创新性发展,积极开拓海外市场;(2)公司电脑连接器产品客户包括国际知名半导体企业、国内外一线电脑厂商及众多知名电脑代工厂商,实现了向高端连接器制造商的转型,公司现已完成USB Type-C产品研发及前期客户导入,技术优势明显,后续将根据市场状况和客户需求逐步提升产能;(3)公司FPC业务不断提升产能和良率,并加强产品研发,扩大产品应用,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实现产品附加值的提升,进一步加快发展速度;(4)公司LED业务主要供应支架以及透镜等光学类产品,实现了对众多一流LED封装厂商的批量出货,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汽车领域是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方向,在报告期内取得突破性进展。公司致力于打造客户平台与产品平台,并不断促进两者之间的协同发展,从客户资源来看,公司已进入众多国内外整车厂及汽车零部件厂商的供应链,目前已初步形成包括国际品牌客户(如大众、宝马、奔驰等)、自主品牌客户以及设备客户(即汽车零部件客户,包括Bosch、Continental等)在内的汽车电子客户平台;从产品系列来看,公司已逐步形成电气及连接领域(包括汽车连接器及精密线束等)、新能源领域(包括车载充电模块等)、智能硬件领域(包括安全系统传感器、汽车控制单元、车载通讯系统等)的丰富产品布局;从商业模式来看,公司也正自传统的汽车电子硬件产品销售,拓展至从智能硬件产品—数据入口资源—大数据应用与服务变现完整闭环的车联网应用平台。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上述财务指标中营业收入与公司已披露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业绩快报数据存在差异。

  公司2015年起开展供应链采购业务,此前公司按照开具增值税发票全额确认收入,具体数据如下:

  ■

  为增加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与相关性,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在2015年度审计中将此部分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业务按净额法确认和列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取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仅对已披露的2015年度利润表项下各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5年度已披露各期的净利润、净资产、现金流量均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2015年度以前各报表项目的追溯调整。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呈现深度调整,发达经济体缓慢复苏,新兴国家经济增长势头减弱,国内经济尤其面临下行压力,面对压力,中国政府持续着力推进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升级和创新,以推动新常态下的经济增长。同时全球物联网产业持续发展,以智能家居、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汽车、无人机、虚拟现实等为代表的智能终端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基于物联网和互联网技术的产业升级、产品创新、精益制造、智能制造等成为新的发展趋势和主题,成为助推全球经济复苏的新动力。

  结合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新趋势,2015年成为公司业务战略性扩展的重要发展阶段,通过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并重的方式实施平台战略并获得快速发展的机会,公司已基本形成消费电子、汽车电子、车联网三大业务并行发展的格局,各项业务进展顺利,整体经营状况良好。家电业务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其他包括电脑、FPC、LED等消费电子领域也发展趋势明朗;汽车业务作为公司战略发展的重点,在2015年取得众多实质性突破发展,初步打造了较为完善的客户平台和产品平台,并不断加强两者之间的协同和整合,未来随着汽车业务的逐步成熟和完善,将助推公司业务的高速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合并营业收入303,779万元,同比增长15.29%;营业利润5,832万元,同比减少37.03%;利润总额6,560万元,同比减少29.74%;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518万元,同比减少13.62%。

  (二)报告期内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回顾

  (1)传统的家电和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保持稳定发展并取得新的突破。公司的Type C产品技术优势明显,已经获得众多客户认证,后续将根据市场状况和客户需求逐步提升产能;LED业务主要供应支架以及透镜等光学类产品,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FPC业务不断提升产能和良率,并加强产品研发,扩大产品应用,进一步加快发展速度。报告期内,公司推进行业内整合与并购,进一步深化与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推动双方优势资源的互补整合与共享共用,加快产品导入和份额提升,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增长点。

  (2)汽车电子业务布局规划进一步完善,客户平台与产品平台不断融合,公司产品线得到极大丰富和延伸,逐步形成包括电气系统、连接器系统、照明系统、汽车电子、新能源技术、车联网及舒适系统的多方位多层次产品平台。公司为一汽大众等高端品牌及国内自主品牌厂商供应汽车连接器、线束及相关产品,合资公司科世得润的高端产品量产顺利,2015年陆续获得新一代奥迪A4L整车线束和一汽-大众ABS线束业务配套生产服务等新项目提名认证,并随之立即筹建长春生产基地建设和配套服务,科世得润长春分公司已于2015年年底开业投产,2016年将逐步上量;重庆的汽车线束业务也得到高速发展;收购的意大利Plati公司向BOSCH、CONTINENTAL等供应汽车电子产品,并不断扩大客户覆盖范围及产品应用范围;2015年度公司收购了柳州方盛电气系统有限公司60%股权,整合、优化与共享双方优势资源,大力发展汽车电子电气系统产品,开拓西南汽车市场。

  2015年度公司重点完成了对意大利Meta公司的收购,极大促进了公司汽车业务的战略性发展。Meta公司主要为欧洲一线汽车品牌提供产品和服务,Meta的业务主要包括新能源充电模块、控制及功率模块以及车联网业务,公司收购之后将继续保持Meta在欧洲的业务发展,同时重点推进Meta业务在中国市场的导入和拓展。Meta具有全球领先的车载充电机技术,各项技术指标先进,技术优势明显,继供应宝马之后,又被标致雪铁龙集团(PSA)指定为PSA新一代纯电动及混合动力车型平台“车载充电机”项目全球供应商。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发展趋势良好,公司将积极拓展其在国内的业务。

  (3)公司积极推进Meta车联网业务在中国市场的发展并取得良好进展。Meta拥有成熟完整的车规级产品线,拥有核心的驾驶评分系统及事故现场还原技术,可以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系统方案,并且其产品技术和运营模式已经在欧洲市场有长达十几年的验证周期。车联网业务未来重点在互联网应用服务,公司将借鉴Meta车联网业务成熟的产品技术、运营模式和业务形态,大力促进其在中国市场的发展,目前公司与太保在线合作的合资公司已经正式运营,并将率先在试点城市进行推广,同时公司已经先后与凹凸共享租车、PP租车、深圳迪滴新能源汽车租赁达成合作关系,将为其提供车联网设备组合及相应服务。公司将通过与保险公司、汽车租赁及共享、二手车、整车厂服务及其他后市场公司展开多元的广泛合作和全面布局,形成多样化的深度合作模式,打造大数据平台生态圈,实现车联网业务在中国市场的战略性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03月10日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成立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电子连接器、光电连接器、汽车连接器及线束、电子元器件、精密组件产品、柔性线路板、发光二极管支架、透镜和镜头组件、软性排线、精密模具、信息咨询、市场推广;国内商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进出口业务。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得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于2015年07月09日出资欧元1.25万成立Deren Europe Investment Holding S.à r.l.,注册资本为1.25万欧元,经营范围为投资商贸物流。

  公司于2015年07月09日成立深圳市得润恒盛供应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装卸、搬运业务;供应链管理、租赁业务。

  公司于2015年09月15日成立深圳市得润车联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移动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系统的软硬件系统集成云计算技术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移动通讯终端、物联网传感终端、定位终端、车联网终端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安防技术、定位技术的研发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汽车零件、手机精密电子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的批零兼营。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春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09月02日成立长春得润轨道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经营范围为从事车联网及轨道客车方面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

  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与太平洋保险在线服务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得道车联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经营范围为移动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系统的软硬件系统集成云计算技术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移动通讯终端、物联网传感终端、定位终端、车联网终端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安防技术、定位技术的研发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汽车零件、手机精密电子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的批零兼营。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邱建民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6-022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5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独立董事吴昊天、曾江虹、王子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数据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度财务报告之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5年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183,653.37元,提取10%的盈余公积1,957,959.95元后年度可分配利润83,225,693.4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1,984,739.50元,减去2015年已分配2014年度股利22,525,604.00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利润为572,684,828.9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和规定,鉴于公司目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和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同时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如果公司在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实施利润分配后再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不利于公司尽快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及业务的拓展。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公司计划201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是基于对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求做出的客观判断,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作了全面客观的评价,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提议,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预计2016年度审计费用为13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公司2015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信息披露委员会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内控机制,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建立信息披露跨部门协调机制,公司设立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定《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委员会将根据工作细则开展具体工作。

  《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总敞口415,04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包括续贷288,182万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内保外贷、固定资产贷款等业务。上述融资事项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等提供相应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自授信申请被批准之日或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授权公司总裁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融资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银行申请续贷和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总敞口32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招商银行深圳皇岗支行30,000万元,兴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30,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宝安支行30,000万元,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20,000万元,上海银行深圳分行20,000万元,中国银行深圳蛇口支行80,000万元,华夏银行深圳后海支行10,000万元,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分行10,000万元,平安银行深圳分行10,000万元,交通银行深圳分行20,000万元,江苏银行深圳分行15,000万元,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15,0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18,0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10,0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10,000万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得润电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续贷和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总敞口1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招商银行胶州支行2,000万元,青岛银行胶州支行4,000万元,中国光大银行胶州支行3,000万元,华夏银行胶州支行3,000万元。

  (3)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续贷和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总敞口2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招商银行合肥分行5,000万元,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5,000万元,徽商银行合作化路支行8,000万元,兴业银行合肥分行6,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明珠支行4,000万元。

  (4)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工精密制造(深圳)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敞口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5)公司全资子公司绵阳虹润电子有限公司向绵阳市商业银行游仙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敞口3,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6)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华麟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续贷和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总敞口24,14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中国银行蛇口支行6,000万元,华夏银行深圳后海支行7,140万元,招商银行深圳皇岗支行5,000万元,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6,000万元。

  (7)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瑞润电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敞口18,4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田南律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注销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关于召开二○一五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6-023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4月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超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数据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之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5年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183,653.37元,提取10%的盈余公积1,957,959.95元后年度可分配利润83,225,693.4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1,984,739.50元,减去2015年已分配2014年度股利22,525,604.00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利润为572,684,828.9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和规定,鉴于公司目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和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同时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如果公司在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实施利润分配后再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不利于公司尽快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及业务的拓展。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公司计划201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是基于对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求做出的客观判断,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预计2016年度审计费用为13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6-025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公司2015年起开展供应链采购业务,此前公司按照开具增值税发票全额确认收入,为增加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与相关性,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认为将此部分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业务按净额法确认和列示收入更能反映此项业务的性质,因此公司决定对此部分业务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开展供应链采购业务,前期根据产品销售内销部分经客户签收或对账后开具发票并全额确认销售收入。

  3.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开展的供应链采购业务根据业务性质按净额法确认销售收入。

  4. 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公司董事会正式批准该会计政策变更之日执行。

  5.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取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仅对已披露的2015年度利润表项下各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5年度已披露各期的净利润、净资产、现金流量均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2015年度以前各报表项目的追溯调整。

  具体各期调整如下表所示(单位:人民币元):

  调整前:

  ■

  调整后: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业务实质并结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相关业务实质并结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业务实质并结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追溯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6-026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4号)的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60元,募集资金合计309,6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等其他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4,974,222.58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4月7日全部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4810001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并得到严格执行。

  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公司和专户存储托管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情况,保荐机构有权对存储账户的基本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其他相关事宜采取现场调查、书面质询等方式进行监督,行使其监督权。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投资项目的进展、收益实现等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下转B151版)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220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热 线
   第A005版:百姓头条
   第A006版:人 物
   第A007版:股 吧
   第A008版:财苑社区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数 据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3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