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 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7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2016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15:00至2016年4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计皓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数量82,238,3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5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0人,代表股份数量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 2.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82,238,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82,238,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82,238,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82,238,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82,238,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2,238,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2,238,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2,238,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2,238,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2,238,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2,238,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